朝陽小升初入學條件(京籍、非京籍)

朝陽小升初入學條件,下面從京籍、非京籍兩方面說明:

完成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申請在朝陽區升入初中的,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京籍(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具有北京戶籍且擁有朝陽學籍的學生;

(2)具有北京戶籍,且已辦理回朝陽區升入初中手續的在外區及外省市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

非京籍(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非本市戶籍但學籍在朝陽區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

(2)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且家庭實際居住地址在朝陽區(憑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

(3)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且持有《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中小學就讀證明》的非本市戶籍且學籍在外省市的已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

2018年非京籍學生父母需提供的“五證”如下:

1、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朝陽區務工就業證明(其中:受僱於用人單位的提供的務工就業證明須至少一方是在朝陽區務工勞動合同和在朝陽區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即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

2、在朝陽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

3、全家戶口簿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朝陽區的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5、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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