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會有三大變化!

今天和大家講一個好消息。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會有三大變化!

11月13日,人社部發布《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條例(徵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大幅減少證明事項,解決難點痛點,制定“黑名單”制度……未來社保或將迎來一系列新的變化。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會有三大變化!

根據徵求意見稿,社會保險經辦需要提供的證明事項將大幅減少。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會有三大變化!

也就是說,我們以後申請任何社會保險待遇,可能除了身份證之外,不需要其他的任何證明材料了。

其中擬規定,申請領取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

徵求意見稿第26條提出:個人或其所在單位申請領取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時,按照規定需要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工傷認定結論、就業失業登記等信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獲取,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

也就是說,其他政府部門掌握的信息,就不要讓老百姓自己去辦理材料和證明了,直接通過和其他部門信息共享就可以了。

人社部對這一規定作出說明,這是為了大力減少社會保險經辦需要提供的證明事項,全面清理社會保險領域各類證明事項,把絕大部分現在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證明事項,明確規定不得要求提供,而改為通過數據比對、信息共享等方式獲取。

除了在待遇申領時“不提供證明材料”的規定外,條例還對經辦服務方式作了明確規定,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推廣綜合櫃員制和網廳一體化。

讓百姓通過服務網點、網站、自助服務設備、移動客戶端等方式提供社會保險服務,推動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

大家可以看一看,所謂線上醫保通辦,就是你網上所有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相關的消息跑到一個網站點擊全都可以辦。

線下你只需要跑一次到一個門裡是吧,最多跑一次只進一扇門。這就把我們能夠跑的程序壓低到最小了。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一方面通過“信息共享”可以方便社保參保人和用人單位獲得便捷的社保服務;另一方面,條例對“信息安全”也作了規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規範的信息系統,完善業務運行監控機制,明確數據操作權限,嚴格控制數據修改和權限變更,防範業務經辦風險。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業務經辦全過程進行記錄,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此外,大家知道,我們在申請社保待遇的時候要提供大量的個人信息,一旦洩露對我們的安全、生活,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信息技術服務商以及其他通過申請查詢方式,獲取個人權益記錄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要將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用於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以外用途,或者造成社會保險個人權益信息洩露的,要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所以,一則我們的信息會更加安全,二則我們可以減少來回奔波的次數,“只進一扇門、只跑一次路”、“網上一站式”。

人社部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基本養老、失業、工傷參保人數分別為9.3億人、1.94億人、2.35億人。這一變化將惠及數億人。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會有三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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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轉移接續將更簡便

重磅通知!明年起,社保會有三大變化!

長期以來,流動就業人員跨地區就業後,社保轉移接續的手續往往比較繁瑣,費時費力,成為群眾反映突出的一大難點痛點。

我們也在之前的文章中多次寫過如何進行社保轉移接續,具體可以看這篇文章→換了工作,什麼時候辦理社保轉移更合適?

所以,為了解決這一難題,徵求意見稿優化了相關辦事流程,社保轉移接續將更加簡便。

根據徵求意見稿第14條規定:個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其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進行封存,個人賬戶按規定計息。

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通過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轉移接續平臺,查驗其在不同參保地的繳費情況,審查其繳費年限,並歸集相應養老保險基金後,按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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