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柠
法律上说:
既然为人父母,肯定都年满18周岁了;
既然年满18周岁了,就是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人;
既然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他们的民事行为与子女何干?
传统上说:
不是有“父债子还”一说吗?
感情上说:
债权人天天找你父母难看,你也就看着办吧?
例外:
有的父母也许真的没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真这样,谁贷款给他们都无效,子女可以不认这账;
当然无论是否有“民事责任能力”,他们贷款用在子女身上,那“殃及子女”就没商量了,得老老实实地还!
断牙虎110
第一,中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一说,父母的债务不会由子女继承!
第二,如果债务人过世,其债务尚未偿还,那么债权人可以在其遗产范围内追偿。从这一点来说,是对子女有影响的!
油而不腻的老法狗
失信人的子女不能上贵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