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演员偷税、吸毒却在影幕上演正义的形象,你会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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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之规定,嫖娼可处以罚金,行政拘留。吸毒首次查获一般都是处以二年社区戒毒,被再次查获则处以二年强制戒毒。

违法不是犯罪,它的管辖属于治安管理范畴,是人民内部矛盾,而犯罪才属于敌我矛盾。

艺人嫖娼也好,吸毒也好,偷税也好,自然会有相关部门去处理,自然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演员演戏只是他的职业,就好比工人上班一样。至于偷税、吸毒被处理过的演员是否还适合继续从事他的职业?这得看法律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我只知道无论是普通工人还是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罚后并不会开出他的公职。如是,那么演员继续从事他的演艺事业也没什么不可,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

封杀也好,禁演也吧,不外乎担心名人效应。

总之一切依照法律之规定就好!

个人认为:一个三观端正的成年人是不会受其影响的,不管他是名人还是普通工人,因为任何一个成年人都懂得自我判断和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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嗤之以鼻!

表面道貌岸然而心灵肮脏龌龊之人!披着一副华丽丽的皮囊之下干着自以为不为人知的无耻勾当,借着职业角色的形象赚足眼球和利益欺瞒大众,私下道德败坏人品低劣穷奢极侈,打着虚伪的公众人设圈钱圈粉迷惑百姓误导青少年价值观,每天机场秀时装秀搔首弄姿赚取流量毫无社会责任担当……如此种种,是当今娱乐圈的常态,更是社会的怪胎,是丑陋灵魂赤裸裸的张扬,是人生观价值观的崩塌。

彻底封杀!

这些渣渣,表面光鲜靓丽内心罪恶的艺人。戏子称号于他们而言是再也恰如其分贴切不过了。他们将人生和演戏已经混为一体了,戏如人生,人生如戏,莫过如此。一边从社会捞取巨额财富和地位,一边贻害社会和不明真相的百姓,谈何原谅?谈何改过?谈何道歉?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伎俩罢了。面对他们,要绝不手软,彻底封杀!狗屁的悔过自新,无非是娱乐圈的钱来得太容易太快太多才让他们欲罢不能罢了,戏子无情无义,在他们的世界里金钱是唯一的。真正的艺术工作人员,知道有可为有所不为,传递给社会的是对角色的思考和满满正能量。

封死这类渣渣,我们的艺术才能真正发光,人民才能真正享受到艺术的力量。


然则然则


演员就是演员,在过去人们把演员等同于婊子没有错,他们唯利是图 见缝插针,本来就是供人娱乐的产物,只是新中国把他们定性为艺术家,有些人就为所欲为 忘乎所以了,利用自己的知名度疯狂敛财!还有一些缺德到无底线。





强哥997


戏子就是戏子,伪君子,小人,台上说的人话,台下做的鬼事,图片中的偷税漏税的名字,坚决封杀。



绿叶依然


只能说他肮脏的一面隐藏得好,还不为人知,一朝天下白,死期立马至。

只能说监管层还存在很大的漏洞,管理不到位,一朝监督回归,死期立马至。

只能说群众的眼睛暂时还被蒙蔽,一朝让群众明白真相,死期立马至。

自从他做下吸毒偷税的罪恶勾当时,就已经自绝于群众和舞台,现在的风光只是风雨来临之际的暂时平静,死期将至的结果谁也不能改变!




五讲四美六热爱


我对这种人的演技,从来就不尿他(她)们,什么东西



有事您说话87115272


这问题不全面,应该加上外籍演员在我国的形象与话题艺人的问题,偷税固然可恨,占居国民多数资源,一场戏就是几十个人堪致上百人一代的总收入还偷税,可见这些人的贪婪 ,吸毒是自我毁灭的行为,明星吸毒的辨解是压力,请问那么高的收入只是为生活,能有什么压力 ,话题艺人也是社会毒瘤,特别某些媒体大量报导更是给社会带来资源浪费。还有外籍艺人 ,利用完国人公共资源,大捞特捞,钱拿去效忠外国,但还是在宗祖国捞钱,还上节目大谈爱国,怎么看都别扭 ,我觉得以上人员不应该在公众场合出现。

偷税会教人不要脸的贪婪,吸毒会连带毒害下一代,制造话题给社会带来不和谐,不是中国人的外籍人无可厚非,可你捞钱是中国人的钱,可以说是先富起来的人不报效祖国反而拿去效忠外国,这些人带坏平民小老板 ,一点点资本都被这些人给带走,所以说对国内社会是个危害。


手机用户4872558043


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做到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普通人尚且如此,何况演员乎?



“德艺双馨”这个词,大家都听说过。但绝大多数人可能不知道,她並不是一个新词汇。早在封建社会的唐朝就出现过。那时,对歌舞伎人,也是有这个要求的。而且当时歌舞伎人的地位也很高。我们今天没有歌舞伎人,也没有所谓的“戏子”了,我们今天,叫演员。不管叫什么,“德艺双馨”的要求是不会变的。


在这里,我想起了一个大家,就是豫剧泰斗常香玉老先生。我知道她老人家是女的,但对这样的名女大家,我们也要把先生的称呼送给她!常香玉老先生,在建国初,抗美援朝时,捐出了一架飞机,命名为“常香玉号”,参加了抗美援朝的战斗。这几乎是她当时的全部积蓄!你说,这老先生是不是“德艺双馨”?

反观今天,有的演员,有的大演员,也就是所谓的明星,戏里一套,戏外一套,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她们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干着偷税漏税,对不起人民的勾当。而有的不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不好好教育子女,致使子女犯错误,甚至走进监狱。而名星本人酗酒,赌博,吸毒,男女关系混乱也是屡见不鲜。



演员,演员,也是人民的一员。应该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站在一起,为人民服务。你钱挣得再多,也不能任意挥霍。演员,应该演什么象什么。特别是演英雄人物,演领袖人物,演无产阶级革命家,演正面人物,就应该象这些角色一样,绝不能给正面人物丢脸。试想一下,戏里,你慷慨激昂地说台词,而戏外却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那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观众是绝不会答应的!


我认为,对那些个人品质有严重问题的演员,一定要封杀。我们广大观众,也要明辨是非,有选择地观看各类演出和影视作品,不但要看正能量的,也要看演员是不是“干净的”。对“不干净”的演员,我们要敬而远之。没有观众,我看你怎么当名星?让我们共同为净化文艺市场环境出力。相信,“我们的文学艺术”一定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


盛广学杂家杂论


很正常。一个是做人,一个是表演。本质上是两码事。表演(演戏)是一种技巧,技能。经长期训练而成。就像其他行业一样,不过演戏是以自己的肉身为工具而已。我们的媒体喜欢把做人/做戏两码事拉址在一起,以显示其高雅,从而抬高其层次。我们喜欢乱封什么狗屁“德艺双馨”,更有甚者搞成什么要演好戏必须先做好人等唯心的、自欺欺人的理论。然后真正德艺双馨者或许有之,但我从未见到。即使真有,也必属凤毛麟角。实际上“打脸”之事层出不穷,司空见惯,並非“艺朮家”不“争气”,实在是“本相”也。今后必将“前仆后继”,至多是“打”一下,收敛一阵、隐蔽一些而已。从“刘xx——范xx,从房xx——陈xx”,不是“自有后来人”么?当然,同时为政治目的,有关方面出来粉刷一下也是常有时事。不过行业特性决定了这行业中“好”人不多。听起来刺耳,但却是实情。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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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些吸毒、偷税、习惯偷情、道德低下的演员绝不能在屏幕上再出现了。若让他们重登银幕,将会影响很多人的思想,尤其对年轻人。他们注定只能充当反面教员,成为一面镜子借以警醒他人。

但他们可以从事于其它行业,和普通人一样,在求生存中进行脱胎换骨。在演艺界生存,必须具有抵制丑恶的诱惑和能力,否则会越染越黑。很多人原本很清纯,进到这个圈子学好千日不足;学坏则一日有馀。

作为公众人物,形象很重要,一个反面人物演正面角色,总是不像,总让人看得十分别扭,即便演技再高,其污点总让人难忘,更会让人指指点点。我相信这些人离开演艺界还是会有生存能力的,人生走错一步再回头必然会付出代价,没有捷经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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