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适房住得不明不白 或“转正”上市交易?

买房对很多人来说是件大事,面对房价如此之高的今天,选择一套合适的住房不但要花费很多精力,也要花费很多财力。没有那么多的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时,经济适用房就成了一种选择。

昆明经适房住得不明不白 或“转正”上市交易?


虽然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对于商品房这些来说价格比较低,但住户也面临了一个困扰,那就是没有房子的完全产权,昆明的很多市民就面临这样的情况。

但最近有个消息——经济适用房或可办理完全产权上市交易。这对于很多想卖掉经济适用房和想买房的刚需族来说可能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昆明经适房住得不明不白 或“转正”上市交易?


11月26日,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召开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工作媒体通报会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于12月上旬召开听证会,对即将印发实施的《昆明市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听证稿)》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

目前,市住房保障局正在遵规履程全力推进《通知》印发的相关工作,以便尽快让经适房购房人能够办理完全产权,取得房屋上市交易的资格。其中,《通知》中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购房人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政府统建经适房和非政府统建经适房,而非政府统建经适房包括企业自建经适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解危解困房、安居房等。

这类住房的体量在昆明还是很大的。经统计,昆明市审核出售完毕的各类经适房有4万余套,其中政府统建经适房有12000余套。自2005年以来,昆明市以政府统建、政企共建、委托代建、以购代建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45万套(户),基本建成30余万套,在建7万余套,已分配37万套。

昆明经适房住得不明不白 或“转正”上市交易?


小编咨询了几位住在昆明子君村和蒜村经济适用房的住户。

2009年,张女士交了14万元左右购买了位于子君村的一套经适房,张女士说:“当时家里条件比较差,东拼西凑才借了十多万,入住了9年之后直到今日都没有取得房子的完全产权”“我们就是想要产权证,小孩子上学、落地都要有产权证,困难还是多的,我希望政府尽快帮我们”。

2012年,陈女士交了17万元左右购买了子君村的一套经适房,她的担心是经适房未取得完全产权,如果她和老伴去世了,这套房子该如何处理。“房子,就我和老伴两个人住,没有产权证,现在住的不明不白,怎么一回事我们都不知道”。

5年前在盘龙区蒜村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的陈先生说:“之前买的时候就是会给办,但是一直没给办”,对于昆明经适房办理完全产权的消息,陈先生说:“房子是用来住的,又不是用来卖的,有没有产权证都是要一家人住下去的”。

还有,许多网友对于经济适用房或可办理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的消息,大多数网友大都表示希望政府赶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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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昆明市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历史可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当时已经有大批经济适用房小区,如阳光花园、金实小区、北辰小区等,但当时对购房经济适用房的并没有太严格限制,购买后二次转卖也没有5年时限,只是补交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1%)之后即可交易。

2007年,建设部等7大部委联合发布《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昆明经适房住得不明不白 或“转正”上市交易?


2007年之后,昆明市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为数不少,其中蒜村、子君村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规模庞大,总量有近万套之多,加上其他一些项目配建的经适房,2007年之后近昆明市统建的经适房就有1万2千套,目前,这批经适房基本都已达到购买满5年的上市条件。

当年,子君村、蒜村的经适房售价均不到3000元每平方米,最低还不到2500元每平方,如今,子君村和蒜村一带的普通新建商品住宅的售价都已上万。尽管经适房因为面积较小,建筑标准相对较低,品质无法和现在的新建商品住宅相比,但一旦获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将有巨大的升值困境和高收益,即使缴纳3%的房屋收益和1%的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出手后的收益也是当初购买成本的2倍以上。

对于急需取得完全房产证的住户和房东来说,这一政策的出现无疑是吃了颗“定心丸”。

昆明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标准?

房价标准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准入标准

1、将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从 “低于39600元(月均3300元)”放宽到“低于6万元(月均5000元)”

2、人均财产限额从“低于12万元”放宽到“低于15万元”,将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从 “低于43560元(月均3630元)”放宽到“低于7.2万元(月均6000元)”

3、人均财产限额从“低于13.2万元”放宽到“低于18万元”。

买卖新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1. 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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