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區檢查院做出的存疑不批捕決定,最多可以申訴幾次?

叭哥63497921


檢察院籤不簽發逮捕令,何時簽發逮捕令不是申訴多少次決定的,而是根據事實證據及有無必要對其進行批捕決定的,一般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批捕,須由公安機關進行偵察,收集犯罪事實證據,然後將這些犯罪事實證據提交給檢察院,並提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批捕,在這個過程中檢察院對提交的犯罪證據資料進行審查,如果在審查中察覺到其犯罪事實證據缺乏不夠充分,會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察,以使犯罪證據更加的充分和完善,在完成這些程序後,檢察院視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情節輕重,決定是否對其進行批捕。批捕後由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進行量刑並作出判決。注:刑事案件的訴訟都是公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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