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哪个好?

眾妙之門


德治和法治的有机结合才是最好的。就目前的中国来说,应当以法治为主,兼顾德治思想。

德治和法治已经争论了上千年了。从最早的周文王“德佩天”,到秦统一六国时的“商鞅变法”,直至孙先生提出“三民主义”。我们不难看出,法治与德治从分离至融合,道德的观点也在融入法律。

法的并不是劝人向恶。法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用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那么也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法律的制定到底是以维护社会秩序的效率为主,还是以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为主呢?

按德治观点,道德作为判断标准,如果使人人都能接受,人人也就愿意去遵守。但道德观点的不统一,却使社会秩序的效率更低。不过德治可能会使实体正义高于程序正义,以道德的观点来考量行为,可能更符合行为人的真实行为标准和意图,对特殊情况下的行为进行个别分析。因此,有的人认为道德劝人向善。

而纯粹的法治,是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社会的秩序性为核心,不论是否能被接受,法律的权威制定性是不可违背的。秩序高于正义,程序正义高于实体正义。也就使得,法律在许多情况下被认为是邪恶,认为他劝人向恶。

法律的制定,在许多方面会使人民群众普遍难以接受,所以在制定过程中也会考虑道德的观点。可以说,法治是社会的治理中的绝对核心,而德治是对邪恶法律的监督,使法律在维护秩序的同时兼顾情理,让道德来对法律的正确性做出判断。


唉1507232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哪个好呢?

我认为:现阶段以法治国好。

1.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物质还没有极大丰富,不能按需分配,人们的道德水平相对不高,不能做到夜不闭户,道不拾遗,而且还有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等犯罪现象。所以现在我国要全面实行以法治国,并辅之以德治国,把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教育与惩罚并举,轻罪者经教育能改之免刑责,重罪者必刑责,杀一人而教化千万人。

2、当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人们的物质文化生话极大丰富,精神文明建设极大提高,全体人民的道德水平普遍提高,就可以全面实行以德治国,并辅之以法治国。


夕阳红155908541


当然是以法治国好,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没有强制力,没有廉耻的人,完全可以不讲道德,不受道德的约束。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用国家机器强制实施的行为规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国家范围内的任何人都有约束力,并由国家来强力保证它的实施和尊严,对各类犯罪和违法,都有很大的震慑和约束。

而道德是舆论层面的约束,很多不道德的人反而会站在道德的高度绑架他人,为自己和小团体的利益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治理国家需要健全的法律和公平有力的执行力,而道德做为法律的补充,可以规范人们日常的言行,对法律做为补充和辅助。

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离不开法律的支撑,也离不开道德的规范,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法律一定是不健全,执行力也差,而一个道德良好的社会,也一定是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


曲阜星


先说观点:依法治国。

什么是依法治国?瑞典是个典型。比如之前“瑞典警方把中国游客强行拖至坟场”这一事件可见,警方坚决维护的是宾馆的利益,尽管中国游客已一再强调自己并非难民或非法入境。什么叫法,这件事就体现得淋漓尽致了。宾馆认为宾馆范围内是他的私人领地,神圣不可侵犯,他不愿意收留中国游客过夜,那是他的本分;警方亦认同宾馆有权决定谁留宿,谁不能留宿,并坚决维护宾馆的权益,且不把道德参杂其中,若另一方尝试“硬碰硬”,那警方将依法行政——把中国游客一家子丢坟场去。有人说瑞典宾馆无德,若讲道德,瑞典的乞丐都跑宾馆大堂留宿,那还人做生意吗?法,是一条明确的界线,告诉你,什么事情你能做,什么事情你不能做,若你选择无视,将会受到何种制裁。若宾馆方理解中国游客一家子,同意其暂宿大堂一夜,这是德。若中国游客考虑到自己留宿宾馆大堂可能会对别人造成不好的影响而离开,这也是。德,用于律己,而非用于律人。而此整件中,中国游客尝试以德来挟持宾馆,并要求宾馆同意其暂宿于大堂,这种道德绑架在国内非常常见,也是一种较为有效且快速得逞的手段,却在瑞典撞了南墙后,丑态百出,还试图用舆论报复,恶心至极。


风迹8


当代人有个误区,以为中国古代的以德治国就是只讲道德,不讲法律!这真是天大的笑话,一方面说明中国人对自己传统文化的无知,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儒黑对儒家的断章取义已经成功的让国人形成偏见,丧失了自己的判断力,变成愚民。

其实古代中国的以德治国,一个最重要的要求就是执政者要遵纪守法,廉洁爱民,不能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做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事!

以德治国的另一个要求,就是执政者要以民为本,不能与民争利,“小人喻于利”,老百姓追求利益是正常的,但“君子喻于义”,你执政者不能与民争利。像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元老院的元老们利用罗马的法律残酷剥削罗马的自耕民,虽然合法,但按照儒家以德治国的思想,当然是“失德”的,这也是罗马公民最终转向支持凯撒,罗马从共和制转向帝制的原因。

以德治国从来没说不要法律,我写这篇文章是基于良心,希望中国人不要被某些货带歪了!


东风一起千帆动


这个问题问的就太过于片面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正如治国方略的两条腿,缺了任何一个,都将使国家治理出现跛足的缺陷,最终导致国家生活方方面面的不尽人意和混乱无序。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换句话说,法律是道德最后一块遮羞布。撕下这块遮羞布时,就意味着靠个人自律意识来遵守社会生活规范的失败,只能通过强制惩戒手段来规范人的社会行为。



从社会管理成本上说,道德自律约束是成本最小的管理模式。社会管理者制定出一套符合当时社会道德要求的行为规范,然后通过广泛的宣传,让人们自觉遵守,以达到社会有序运转的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社会管理者只需要通过教育机构潜移默化的熏陶和舆论机构不遗余力的宣传就可以了。总的来说,管理成本会小得多。但是,因为完全依赖于人的自律意识,这个对社会环境的配合要求很高。如果整个社会环境道德水平低下,那么寄希望于个人的出淤泥而不染是非常不现实的。

相对来说,依法治国的社会管理成本支出会很大。根据社会生活内容的变化,立法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这样就需要立法机构不停地工作,以便制定出适合当时社会要求的法律,从而指导规范社会参与者的行为。有了法律,还需要有强制执行法律的执法机构。鉴于法律体系的日渐细化臃肿,与之相对应的执法机构和相对应的工作人员也必然会跟着不断膨胀。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说到底也是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还原事情的真相,以法律为准绳断定孰是孰非,并非想象中那般容易。



虽然法治成本相对来说会大很多,但是因为法治规范的强制性和明确性,对于规范社会生活示范意义巨大,效果也会好于自我道德约束。所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二者必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细究历史,在古代社会,社会管理者以德治国的理念贯彻落实的都比较到位,三纲五常,仁义礼智信等等,这些都是古代社会宣扬的核心价值观。至于说到依法治国,那就相当不乐观了。说到底,不过是句漂亮的口号,其实质是以权治国。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样振奋人心的说辞,在古代社会很多时候都难以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似乎永远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特权的存在,伤害了法律最核心的价值观,那就是公正。权大于法的社会示范效应,最终只会让法律沦为强者的帮凶弱者的噩梦。

大宋提刑官宋慈,面对官官相护腐朽昏聩的权力体系的无奈,正是法律面对特权时的孱弱无力,最后只得向权力妥协辞官归隐,让人不由得扼腕叹息义愤填膺。红楼梦里的贾雨村,为何会受那葫芦僧拿出的护官符的左右,最终徇私枉法草菅人命,一样的道理。



所以,以权治国的社会危害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必须坚定不移地奉行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样才能让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经济高度繁荣。


翅倦云


一位伟人对虚伪,务实的儒法斗争历史,曾经讲过这样一段话:"历代有作为,有成就的政治家都是法家,他们主张法治,厚今薄古,而儒家则满口的仁义道德,主张厚古薄今,开历史倒车"!精辟的论断,真可谓是一箭封喉,赞扬了务实的法家治国思想,抨击了极其虚伪的儒家思想,伟大又有一句诗更是一针见血,"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此诗更加刺痛了儒家真虚伪,假仁义,假道德的劣根!

当今社会民众,也都強烈的意识到,只有以法治国?国家才能进步,安稳,文明,强大,同时也意识到"以德治国"是虚幻的臆想,荒诞之辞,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文明国家,都是通过法治产生的结果,以法治国,也确实必会产生,高度文明的道德国家,这是早已不容质疑的现实了,,,


鑫挺83563181


论治国,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是偏离主题,非常局限。依法治国的结果就是有法不依,产生少数既得利益阶层和特权群体,社会矛盾加剧,以德治国结合依法治国就是骗局,结果就是全民缺德。现代治国不是向封建社会的古人学习,而是着眼未来,开发民智,实行民主。构建自由公平合理的社会,没有民主就没有监督,任何人都不要幻想在没有别人的提醒的情况下,就能不断的纠正自己的错误,理论上就不可能。


无奈75633862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法无禁忌即可为。不要说道德。道德往往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使得人们变的无耻。西方法治国家很少有道德之说,只讲你违不违法。比如占座这样的行为中国认为是道德范畴,一班不处理,结果无耻 霸坐的越来越多。西方法治国家对待他们依法办事,直接驱逐,严重者拘留。自然这样的人就少了。


鱼翔浅底51


以德治国是本,依法治国是标!

精英们担负起道德脊梁责任,大众自然上行下效达到潜移默化效果。由此大多数行为自觉运行在道德范畴,就是大治;法律此时作用是针对个别突破道德范畴,进而越过道德底线行为的及时纠偏。

道德是一种无形的法律。它源自我们的传统和现实的复习;很多人敬畏道德,但不敬畏法律,在家是孝子出门是浪子;也有不少人敬畏法律而无视道德,从来不曾犯法,但口碑极差。进而产生治理上的双层差异,此时法律就是一种必要补充和手段。

道德和法律都是我们必须敬畏的行为准则。一个在心里需要不断润化和丰富,一个属于制度层面需要完善和强化。两者结合兼治是一项繁重和长远的课题需要政府研究推进,任何偏重都会酿成坏的社会影响。所以所谓治理艺术开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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