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戶口還在我家,房子要拆遷,拆遷款需要分給她麼?

結婚時說一生一起走,於是把你加進我家戶口;誰想到半路離了婚,你的戶口沒轉走;現在我父母的老房子要拆遷,你能不能高抬貴手,別來分補償款了?

前妻戶口還在我家,房子要拆遷,拆遷款需要分給她麼?

徐先生兩年前與妻子在法院調解下離了婚,雙方沒孩子,有一套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子,離婚時歸了女方。按說兩人好聚好散,簽字握手再見還是朋友,結果徐先生家要拆遷,為了拆遷款,又見面分外眼紅了。

前妻戶口還在我家,房子要拆遷,拆遷款需要分給她麼?

要拆遷的房子,是徐先生父母名下的老房子,但結婚後徐先生的前妻將戶口也轉進了這套房,一家父子婆媳全在一個戶口本內。現在房子拆遷有兩套補償方案,徐先生想問這錢還用不用分給前妻一份?

律師解答:

具體補償方案不清楚,根據徐先生的描述,可以按房屋面積算,或者按人口計算。

按房屋面積算拆遷補償,房屋在徐先生父母名下,是老兩口的共同財產;房子拆遷所得補償款、安置房是對原老房子的補償,因此仍屬於父母的共同財產。

若選擇此種補償方式,徐先生的前妻無權要求參與分錢分房子

前妻戶口還在我家,房子要拆遷,拆遷款需要分給她麼?

如果選擇第二種,按人口計算拆遷補償,那還真得分她一份了。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因此,若前妻戶口一直沒遷走,她也沒有取得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收益分配權,那麼她就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的農村享受應得的收益分配權,也就是說,拆遷補償款得有她一份,安置房也是

前妻戶口還在我家,房子要拆遷,拆遷款需要分給她麼?

普法延伸:

若女方不肯主動將戶口遷走,徐先生可以通過強制手段要求她遷出麼?

不行。我國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公民不能強迫他人轉移自己的戶口登記地。而徐先生單獨向法院起訴,要求女方遷出戶口,法院也不會受理,因為法院不能強制公安機關為女方辦理戶口遷移業務。

遇到這種情況,只能建議徐先生和前妻好好溝通,讓她自願到當地公安部門申請戶口遷出。

前妻戶口還在我家,房子要拆遷,拆遷款需要分給她麼?

戶口遷移問題,也是當今我國買賣二手房屋時常遇見的問題,原房主賣房後可能仍長期將戶口掛在該房屋地址,一旦涉及婚姻、拆遷、孩子上學等需要與戶口息息相關的利益問題,就可能引發矛盾衝突。

因此建議在買房時,將關於戶口遷移的問題註明在合同中,若房東違約,可以依照合同追償以保障自身權益不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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