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全面實施以來,我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兩項政策發放工作已基本實現區縣全覆蓋,分別惠及1000多萬殘疾人,累計發放資金近300億元。
目前,大部分地區殘疾人兩項補貼實施標準不高。據統計,有省份生活補貼標準處於每月50-80元之間,有的達到或超過每月100元;大部分地區的現行補貼標準依然按照制度初創時標準執行,與物價和消費水平的變化聯動不足,其保障能力也會相應受到削弱。
但是,也有不少省份在省政府貫徹落實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了具體實施辦法,細化了補貼對象、補貼標準、申請審核、資金髮放、政策銜接等內容。從輪椅騎士目前蒐集到的最新公開政策顯示,以下幾個城市已經確定在2019年提高殘疾人兩項補貼的標準。
一、《2019年赤峰市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全面提高》
按照自治區民政廳通知要求,自2019年起殘疾人兩項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由原來的80元/人/月提升至100元/人/月,赤峰市民政局及時按照標準做好2019年預算申請工作。
截止2018年三季度末,全市已完成審批的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54220人,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44617人,預計全市全年發放資金超1億元。
二、《青島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再提高,201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40元》
近日,青島市民政局、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殘疾人聯合會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護理補貼發放標準為,自2019年1月1日起,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40元。
護理補貼對象範圍為,具有青島市常住戶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視力、肢體、聽力、言語、多重殘疾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4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按季度發放,發放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應在戶籍所在地申領護理補貼,並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申請受理部門進行護理補貼資格審定工作。(來源即墨信息港)
三、《日照市困難殘疾人將提高補貼 明年起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
為更好地保障困難殘疾人基本生活,改善因水、電、燃氣、採暖等價格因素帶來的影響,經市委第51次常委會議研究通過,日照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建立困難殘疾人水、電、燃氣、採暖補貼制度。這次增加補貼共涉及到全市19063名困難殘疾人,每年增加財政支出960萬元。
為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的目標,市殘聯按照省殘聯的要求,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參照外地經驗,提出了關於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用水、電、燃氣、採暖補貼制度的建議,經過積極溝通協調,該建議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批示和民政、財政等部門的贊同。
經9月份召開的市委第51次常委會研究,決定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由原先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增加部分主要用於困難殘疾人用水、燃氣、採暖補貼。
這次納入補貼的對象為具有日照市戶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補貼標準為:在原有的每月補貼15度電的基礎上,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增加部分所需資金由市、區縣兩級財政按照5:5比例承擔。
通知要求,要加強部門協作,確保工作順利推進。民政部門要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做好資格審定、補貼發放、監督管理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及時足額安排補貼資金及工作經費,按要求按時間發放到人;殘聯要發揮“代表、管理、服務”職責,主動搞好殘疾人辦證服務,嚴把殘疾等級審核標準,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來源齊魯晚報網)
這些城市提高補貼標準,這是2019年一個良好的開始,希望有更多的城市可以跟進。請你動動手指,轉發給更多殘疾朋友看到,讓他們可以及時申請應得的補助,也讓更多執政者看到殘疾群體的急迫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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