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十要十不要”

“十要”:

1、要帶頭學習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

2、要遵守黨的紀律、國家的法律法規,積極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

3、要出色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爭做單位先進工作者;

4、要積極為單位發展出謀劃策,分憂解維;

5、要經常與黨組織保持聯繫,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情況;

6、要及時、足額繳納黨費;

7、要密切聯繫群眾,反映群眾呼聲,維護單位的整體利益和幹部群眾的合法權益;

8、要配合單位黨組織做好乾部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幫助幹部群眾解決工作和生活上的實際困難。

9、要自覺維護單位形象,積極倡導並參與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10、要帶頭執行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

“十不要”:

1、不要信謠傳謠,做有損黨和國家利益、形象的事;

2、不要信教或參與任何宗教活動;

3、不要參與單位、社會非組織的活動;

4、不要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5、不要組織和參與大操大辦活動;

6、不要參與集體上訪、鬧事的活動;

7、不要參與賭博活動;

8、不要拒交、遲交、少交黨費;

9、不要遊離於黨組織之外,擅自行動;

10、不要不思進取,把自己等同於甚至落後於普通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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