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两个儿子,立遗嘱财产全给小儿子,每月跟大儿子要赡养费,大儿子还有争夺财产权吗?

佳乐177830049


从情理看不太合理,老人财产计划百年之后做遗产给小儿子,现在依旧和大儿子要善养费。但是从法律讲遗产老人愿意给谁那是他的权利,而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这个赡养义务与你得没得到遗产无关。

将来未得到遗产的大儿子就从各方面分析分析原因吧:1、是不是在经济方面,大儿子远远优于小儿子,老人照顾一下弱者在情理之中;2、是不是老人与大儿子感情不好,就是不想给,当然还可能有其他原因。

抛开遗产来说,结婚前二十几年在父母身边,一切消费都由父母支付,而养父母几年老估计可能远低于父母给予的二十几年付出抚养。

个人拙见,不喜勿喷。


WQ筑梦


我们村里有个老人也是这样,她在大儿子家只负责吃喝拉撒,除此之外便一概不管。但在小儿子家她却心甘情愿当起了免费保姆,洗衣做饭、扫地带娃什么苦活累活都帮他们干,唯独不在小儿子家吃饭。因此,她每天的生活轨迹就是,在大儿子家吃了饭就跑到小儿子家当牛做马,一到饭点就自觉回到大儿子家当老佛爷,搞得大儿子一家忿忿不平。

题目中的老人也一样,典型的偏心偏爱,他就像我们村那个老人一样,恨不得把自己挫骨扬灰悉数奉献给小儿子,却竭尽全力榨干大儿子的剩余价值。正因为如此,老人订立遗嘱把财产全给小儿子,却月月伸手向大儿子要钱,怎么能不让大儿子生气呢?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即使老人再怎么偏心小儿子,大儿子也不能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的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并且履行这一义务并不以获得遗产为条件。也就是说,就算父母财产一分钱也不留给大儿子,大儿子也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当然,每个儿女都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于情于法两名儿子应当共同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因此,如果老人伸手要钱超出了大儿子应当承担的范围,大儿子如果不情愿的话可以拒绝给付。不过既然老人已经订立遗嘱把财产全给了小儿子,只要该遗嘱有效,大儿子便无权争夺财产。


冰焰


法律上,大儿子没有争夺财产的权利

因为老人是立的遗嘱,遗嘱就是自己的钱想给谁就给谁,哪怕全部送给不认识的人,只要是本人自愿不违法就是有效的。

所以如果遗嘱上已经全部给小儿子了,那么打官司也没有用。

唯一能够做的,是老人重新立遗嘱,把钱财分给一些给大儿子。但是如果老人不愿意,就没有任何办法

没遗产依然有赡养义务,要赡养费正当的

赡养义务并不是出自于儿女是不是能够得到资产才有的义务。否则老人如果没遗产,是不是所有子女都别赡养老人了呢?

而是因为父母对你有扶养的义务,父母老了后或者患病做子女的就有赡养义务。

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曾经遭受父母严重虐待等,否则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因此没有得到遗产,但是赡养义务依然需要履行。因此老人当然有权利问大儿子要赡养费。

情理上也许很多人觉得不公平,认为老人就是偏心,这个也很常见,尤其不少老人重男轻女,问女子要赡养费,财产留给儿子的案例更多啊。

但是法律上,遗嘱就是一个很情理的东西,依据的是老人的心情,而不是法律规定必须强制性的公平。

赡养义务更是强制性的规定,依据的也不是老人是不是做到了公平

因此除非扭转老人的心意,让老人自己愿意给你遗产,没办法强制性的通过法律解决。


廖彩琳律师


这个问题逻辑有错误。

首先,财产是老人自己的,想给谁就给谁,别人无权干涉。他都给小儿子不给大儿子,大儿子家里可以不平衡,但是没有权利质疑。

其次,和大儿子要赡养费,这个必须给,大儿子觉得不公平,但是老人养你小,你赡养老人是必须尽的义务,这个你到什么地方都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第三,如果大儿子觉得不公平,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法官裁定应该支付的赡养费,毕竟是二个儿子,没有老大一个人支付的道理。只支付自己那一份,也必须支付自己那一份赡养费。至于老人要不要小儿子的赡养费,小儿子付不付,那都是老人和小儿子之间的事情,和大儿子无关了。

总之,该尽的赡养义务必须要尽,不管是哪个儿子。


白牧子


大儿子很好办.自己也立遗嘱把财产都分给妻子儿女.净身出户离婚.离婚不离家.协议每月给子女抚养费占收入的90%.剩下的仅够大儿子生活.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耍赖谁不会.更严重的办法离婚后去父母那吃饭.


听风者一一东兴证劵


听说过一个真实案例:

老人把钱房留给儿子,女儿一点没有,病了要女儿出钱出力,女儿孝顺,尽量依着父母。但是女婿不干了,熬了几年离婚了,女儿离开自己的家,也不打工了,搬回娘家伺候老人,还是给她要钱。女儿没有工作啊,哪里有钱?老人又打又骂,女儿40多了啊,每天骂骂咧咧,随便拿到什么就扔过去、砸过去,有次打到眼睛了,都流血了,不给看医生。

女儿终于上吊死了。


红太狼9862855


老人将财产全部留给小儿子属于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这样做肯定是不合情理的,也会制造家庭矛盾。

一、一般来说,老人都会偏向家中幼子,这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本案中老人做法有点过,财产留给小儿子,赡养费却只向大儿子要,肯定会引发家庭矛盾的。

二、对于大儿子来说,如果老人订立遗嘱时意识清楚、意思表示真实,很难再去要求继承老人遗产。不过,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并不以是否得到老人财产为前提,大儿子还是要赡养老人的。

三,对于小二子来说,继承了老人的财产,就应该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让老人安度晚年,才是正确的做法。

由于小儿子得到老人财产,大儿子也可以要求他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如果小儿子未承担赡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其承担。


管律师


如果我是大儿子,就不会去争这遗产,对老人仅尽义务,不会尽心,但也不虐待,一切以冷寞对待,而且在老人在世时将子女改母姓,一世缘尽再无牵涉。


江南桃花源里新鲜事


中国家庭矛盾,基本是由老人不公平对待儿女导致,因为老人偏心,导致兄弟不睦,夫妻不和,子女不孝。

其实,这个问题,谁都别唱高调,因为这是国情,有的人占位高高,说,老人的财产,愿意给谁就给谁,理论上没错,实际就是有问题的,两个儿女,为何厚一个薄一个?

像这个问题,财产全给小儿子,然后逼着大儿子养老,这一家要是能和谐就怪了,肯定天天打架,人脑袋打出狗脑袋来。

还有一个怪事,就是尽管老人把财产都给了小儿子,但是老大还必须要出赡养费的,如果不出,老人打官司,是一定能赢的,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老大每个月要给赡养费,但可能双方老死不相往来了,这就是老人想要的吗?别看老人把财产全给老二了,但是,在老二那,他们也得不到什么关爱,这种老人活该要受到折磨的。


韩东言


1、根据继承法,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尽管老人的两个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因为有遗嘱在先,遗嘱又是老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当老人去世后应该按照遗嘱来分割财产,这是不容质疑的。



目前老人没有去世,继承也没有到实施的阶段,财产分割也存在变数。大儿子当然可以尽到自己的努力让老人改变遗嘱。

2、“手心手背都是肉”,没有哪个父亲不爱孩子的。父亲为什么这样绝情,作为大儿子,要反思自己有哪里伤了父亲的心。父母养育一场,结果换来的是一再让父亲伤心绝望,这样的逆子,任谁都不想把财产留给他。



称父亲还在,抛弃财产观念,真心实意的对老人好,尽到做儿子的赡养扶助关心父母的责任,这才是正常的人伦。倘若父亲看到大儿子的变化,真心的悔改,修改遗嘱也未可定。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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