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權限制員工買蘋果手機嗎?

風雨同行38014871


觀點很明確,公司無權限制員工購買什麼品牌的手機。

員工在某公司工作,並不代表公司有權絕對員工的消費權利,員工作為一個獨立的自然人,作為一名消費者完全有自主權決定購買哪個品牌,任何人都不得予以限制,任何想要限制的人都是違法行為。

按照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很顯然,公司直接限制員工不能購買蘋果手機就是直接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如果出現違法行為的,可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出現公司限制員工購買手機的行為,完全可以找勞動部進行處罰。

此外,員工購買蘋果手機後,如果公司又做出懲罰措施的話,那就涉嫌違反《勞動法》,如果直接開除或辭退員工就是違反了勞動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解除合同的條文。

另外針對公司發起的規章制度,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應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進行平等的協商確定。公司限制員工購買某品牌手機顯然涉及員工的利益,這種情況下如果未和全體員工商議這顯然也不合規。

總結來說,公司限制員工購買某品牌手機,不僅涉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違法《勞動法》,員工完全可以找相關監管部門要求處罰或者糾正錯誤。



羅氏蟲社


公司有權限制員工買蘋果手機嗎?這兩天被一則公司聲援華為的通知刷屏了,引來了眾多的議論。購買華為手機可以獎勵,可購買蘋果手機,竟然還要給予100%的處罰,不知道這樣的規定到底算不算干涉員工的自由呢。

這則刷屏的聲援主要是有一條引起了極大的爭議,就是“員工購買蘋果手機,按照市場價格,公司給予100%的處罰”,焦點就在於公司是否有這樣的權力來限制員工的自由。而針對其它的,比如優先使用海思的芯片方案、購買華為中興手機給予補貼等等,相信大部分網友基本也是持肯定態度的。另外也有多家公司也加入到了聲援的行列。


個人認為,聲援行為並沒有什麼錯,在此階段每個人或者每個企業表明自己的觀點、採取一些行動給予華為支持,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不能因為聲援就採取過猶不及的態度,甚至侵犯了別人消費權利那就不妥了。


公司可以鼓勵員工購買華為,甚至建議員工不要購買蘋果,但不能懲罰員工購買蘋果手機,作為公司來說是沒有這個權力的。個人購買什麼或者不夠買什麼也是自己的權利,這是私人的權利,不該歸於公司來管理。

當然有些人也會說,公司就是不需要購買蘋果手機的員工,要購買的就滾蛋不要在公司,這樣極端也可以說是公司的權利。既然這樣想的,那麼就應該這樣說明,而不是採取侵犯員工私人利益的行為。


採取行動愛郭是正常的,但每個人有每個人自己的方式,而且是否寄託於某個企業也是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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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高揚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禁止或限制員工使用相關產品:

一是在公司章程規定“同業競爭對手違反商業規則”的情況下;

二是在經第三方鑑定對方產品缺乏安全性且無法迴避和控制的情況下;

三是在國家有關部門對某種產品涉嫌違法違規,具有洩密隱患,提出安全警告的情況下。

但是,我國近期有一些公司支持華為的行動,並沒有限制或抵制蘋果手機的文字和行動。有些人說要抵制蘋果,支持華為,只是個人的口頭表達。而凡是以公司名義發的通知,幾乎都是支持華為,而沒有一句說抵制蘋果的文字。我想,這就是中國企業家的聰明之處、守規之處、守法之處。我作為中國人,我支持國內企業--華為的產品是完全正當的。

不信,大家可以看看,下面這些公司發的支持華為的通知,那一家有寫抵制蘋果手機文字的,沒有,真的沒有。為中國的這些公司點贊👍!



潤友


都是些名不見經傳的,而且不懂法,或不守法的小公司,博眼球的成份更大!任何一個知法守法的企業都不會發這樣的聲明或公司規定!什麼蘋果手機就要上交,不然就罰款甚至開除!你懂法嗎?知道物權法和勞動法嗎?你有什麼資格要求員工上交自己的私人財產,又是哪一條法律規定,不交就開除!如果想博眼球可以,本著自願的原則,有償收購員工的蘋果手機,再給購機補貼!記得,這是在員工自願的基礎上!你這樣的強制行為,和那些打著愛國的旗號打砸搶日本車和車主的暴徒有什麼區別!愛國是對的,但是打著愛國的旗號博眼球、損害員工利益,侵犯人權就是一個垃圾公司!公司的所有者及決策者就是地地道道的流氓無賴!

另外,說什麼用蘋果手機就洩密的,麻煩你們想想,安卓、iOS、微軟等系統,你公司的電腦芯片、包括你現在能發評論的英特網,包括手機的通訊基帶。。愛國請理性,我支持抵制美國的一切產品!但不許有些人打著愛國的幌子耍流氓!

我從不用蘋果,我家人也是,這和愛國沒有關係,因為我不喜歡蘋果!我討厭美國,痛恨日本,這個和愛國有關係!!

愛國,是每一箇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守法也是我們的基本義務。一個不尊重中國法律的企業,你何談愛國!請不要把愛國當成你們沽名釣譽的工具!!!


亦真亦幻


我自己看了這些做法,心情格外沉重。這是——

1、以愛國之名博出位,變相拉低愛國前提必要物質條件,抹黑愛國主義。

2、iPhone手機平均二手價高於安卓機,私企企業主有變相,自坑員工,斂財之嫌。

3、此舉明顯違反國家憲法,國家公司法,國家勞動法、國家物權法的相關法律條款,有踐踏員工自主選擇權之嫌疑。

4、變相抹黑國家辦事機構,居然還用“紅頭文件”形式下發,且字體字形、批文年及號都模仿地有模有樣……誤導員工思維導向,妄圖和政府拉上關係。此舉非常草率及不合適。

你出發點可能是好的,但這種做法就顯得過於簡單粗暴,和國家大力倡導“依法治國”理念明顯背道而馳。你可以有情有理地,建議、鼓勵,但不可以粗暴強姦他人的主觀意識,而行道德綁架及違法亂紀之實。由此可窺一角,我國的依法治國之路任長而道遠。


陸家梧桐棲小鳳


據說蘋果手機設計裡面,能在萬里之外,遠程監控用戶通話和存儲信息以及定位用戶位置,如果情況屬實,那麼,企業以保護商業秘密為由,禁止員工使用蘋果手機,就不算違法 !實際上,蘋果蘋果手機很多配件都是中國生產的,一部分手機組裝也是在中國境內,不過是圖有蘋果商標的虛名罷了!以前,有些國貨真的與一些外國產品質量上有差距,而現在,有些中國產品,特別是在通訊領域,已經走在國際前列,並不比外國品牌差 !希望國人能夠看清這一點!


翟永立1


感謝您的閱讀!

理智,才是真正支持華為。而現在一些公司的行為部分確實是在支持鼓勵員工支持華為,但是另外也看到了一些企業試圖通過這件事來炒作。

那麼,到底企業這種行為正確嗎?有權利這樣做嗎?自然是沒有權利的,這是違背了《勞動法》的行為,而且有的企業更是對於購買了蘋果的用戶進行辭退,更是違背了第二十五條中,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其實,購買或者使用手機是勞動者的自由,但是不能因此上升一個高度。華為一直在做榜樣,包括現在從來沒有過激行為,因為華為知道,理智對待我們才能取得勝利。我們要支持華為,就是理智。


LeoGo科技


沒有權力。但是,他有權力不用你。


仰望星空2898


不用爭論,沒有權利。可以對用華為進行支持,但沒權要求員工不許用蘋果。先亮個人態度:個人對企業支持華為持支持態度。

看的報道中對用蘋果的罰款的純屬少數,大多是要求用蘋果員工換用華為,且對買華為手機進行補貼,多則可以買兩部全部報銷,少則10~15%。可部分媒體卻死抓一個罰款的通知報道不得不讓我想些什麼。

企業雖然沒權要求在職員工用什麼手機,但可以支持員工用什麼手機,不管是口頭或是經濟支持。你有權不要用蘋果的求職人員,但沒權要求員工不用蘋果。強制禁用蘋果,我個人心理支持,但不得不說這於理於法不合。

對企業的這種支持華為的想法支持,但對部分企業的違反勞動法行為不支持。想禁用蘋果,你可以進行口頭引導勸說,但不能強制。可以對買華為的員工補貼,不可以對用蘋果的員工進行沒收、罰款及開除等行為。

最後祝願華為越來越好,國產越來越強大。


我就是我76591486


公司有權限制員工使用什麼手機。這個沒有問題。

1,互聯網時代,移動互聯網產品都可能是一個信息洩露端口,無論哪個企業都不願意讓自己的信息無端的被人知曉吧?從企業信息安全角度限制使用什麼工具是企業自己的事情,別人無權指責。

2,有個事例,我們公司開發的社區應用程序裡,包括Ios和安卓版本,實際上,蘋果系統下的應用使用率不足15,這樣我還需要對系統進行維護,於是從成本看,我直接取消了蘋果版本的更新。就那樣吧,逐漸現在也習慣了。就像以前我們用DOS現在用微軟一樣。所以選擇權在企業。

3,從企業自我定位,我公司近年沒有采購一臺聯想設備,從電腦到通訊設備,這個是我公司的事情,我花錢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4,對於員工來看,你可以用華為也可以用蘋果,只是用蘋果代價高一些,這個是企業對於員工的要求,你可以不在我這裡做啊,可以辭職吧?你不能要求我改變我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吧?

5,對於叫囂蘋果應該使用的人們,我只想說,提高點自己的認識吧,先搞明白目前國內有多少貧困人口?看看他們需要國家給予什麼?再看看你在這個國家裡享受了什麼?如果把國家為了你投資建設的錢均下來讓你自己承擔你比貧困戶還貧困。

可能有點狹隘的國家意識,但是看看韓國如何崛起的?看看韓國如何進入到發達國家行列的,你就明白我為什麼支持這樣的企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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