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十幾年臨時工的人應該如何解決社保問題?

用戶4749359601956


現在確實面臨著這樣的一種情況,越到退休年齡了,大家越急著想補保險,因為有養老保險,不僅決定了有一份養老待遇,而且繳費年限越長,退休待遇越高。

但是拖的時間越長,風險就越大。2016年,國家明確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不得通過事後補交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符合法律規定的補覺行為,也就是企業欠保行為,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標準是每日萬分之五,一年18.25%。不過不用太擔心,不是複利計算。

做了十幾年臨時工,我們如何證明是單位的職工,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你光用嘴說,去找社保部門,我在某個單位工作了十多年,給我補交社保吧,人家會讓你補嗎?

一般情況我們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確立勞動關係是沒有時效限制的,不受勞動爭議仲裁一年時效限制

一般勞動者要提供工作證和證人證言等材料。如果能提供用人單位發放工資銀行記錄或工資條,那就更準確了。

用人單位,要提供相應的會計賬憑證,招用人員的登記表、報名表等材料,考勤記錄等等。

其實最重要的就是單位的會計憑證了。如果找不到,那麼很難確認勞動關係,也就無法補交社保了。

所以,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還是找用人單位協調,然後由用人單位配合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確立勞動關係。理論上,社保費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但是你如果求到單位,很有可能社保費你要自己承擔。

對於年輕人來說,千萬不要拖十多年再去要保險,儘量早早的把社保費交上,防止老了之後沒有養老保障,再去維權,可是真的麻煩了。


暖心人社


本人交通輔警,工作十九年,未簽過任何勞動合同,末交過任何保險,沒有超過法律規定的追訴期勞動仲裁,勞動監察,不受理,理由是,只受理私企員工的訴求,政府或機關單位不在他們受理範圍之內。???法院不勝訴。有沒有同樣遭遇的,大家給出個主意,應該怎麼辦???


誓惜緣


這種情況將在2019年結束,用人單位應該為員工繳納的社保,由稅務局統一收繳。如果單位因社保問題辭退你,雖然沒有籤合同,這種情況已視為勞動關係。要有失業補償金,按月平均工資,一年一個月計算,十一年,補償十一個月。


特種兵零0七


大概是五六年前吧?重慶地區對這類人員進行了一次清理,只要有單位證明你工作過,就可以購買職工社保。

購買職工社保的錢,是自己全額支付。與單位無經濟關係!

像你這種情況,是能夠購買社保,但是,單位不會出錢,需要你全額付款!


1143160127


如果簽訂了正規的勞務合同就必須給保險,如果是勞務派遣,派遣超過三年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不然可以去勞動仲裁起訴單位


王胖子0333


根據問題中提供,八九年幹臨時工十年,那九九年就結束了,到現在又接近二十年了。看看這方面的訴訟時效吧,沒過時效就準備證據去訴訟。


長金老者


農民只能靠自己,為了生話在他鄉經歷多少風雨和冤屈無人問津,別扯啥社保玩意,只有實實在在的實惠才是硬道理


hao1673


臨時工究竟算不算中國人


小豬哥626


我真心實意的告訴你,只能自己交,以靈活就業的辦法自己到人社局去辦理繳納,越早越好,不要拖


海燕精選


息息吧,牛過黃河了!老皇曆,自已吼吼吧!那年代的事,結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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