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遠未鳴金,改革永不止步,最高院這次會議定下主基調

來源:法影斑斕

司改遠未鳴金,改革永不止步,最高院這次會議定下主基調


12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開全國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推進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陳寅出席會議並講話,上海高院黨組書記、院長劉曉雲介紹了上海法院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做法和成效。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負責人、全國各省市法院領導,部分人大代表、特邀諮詢員等150餘人參加會議並交流研討,共商改革大計。

推進會播放了上海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專題片,介紹了上海法院改革推進中的亮點、難點、重點。來自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安徽、重慶、陝西、江蘇、福建、廣東、四川等11個省市的法院,交流研討了審判團隊建設、標準化建設、繁簡分流機制、法官職業保障、智慧法院建設等綜合配套改革領域的經驗做法。

今年下半年,按照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領導帶隊,分5組先後赴9個省、自治區開展司改督察。此次推進會通報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督察的情況,既肯定了各地抓改革落實的成效,也指出了部分地區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具體整改要求。

李少平副院長在會上發表講話,講話從深化改革認識、抓住改革重點、優化改革方法三個層面,對如何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提出要求。下面,擇要刊登李少平副院長講話內容。

作 者 │ 李少平(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把握歷史方位,深化改革認識,以更堅定的信心和決心全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

黨的十九大作出了“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重大戰略部署,標誌著司法體制改革進入新階段、踏上新徵程。

但近一年來,我們也聽到這樣一種聲音,認為改革已經大功告成,綜合配套就是修修補補、搞搞配套,可以緩一緩、歇歇腳了。上述思想的出現,究其根源,是認識出現偏差,改革戰略定力和韌性不足。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必須堅定改革再出發的認識和信心,堅決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要求,堅定不移將改革進行到底。

從時代發展大勢看,改革開放是新時代的主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繼續深化改革開放是我國基本戰略方針,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抉擇,是黨和人民事業大踏步趕上時代的重要法寶。今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場合反覆強調,“中國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要不忘初心、抓住機遇,迎接挑戰,把改革開放的旗幟舉得更高更穩。”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應有之義。這就要求我們深刻把握司法體制改革所處的歷史方位,順應時代潮流,把司法改革放在新時代改革開放大局中去謀劃、部署和落實,從更高層次、更高站位上找準切入點、著力點通過依法履行職能、銳意改革創新,推動人民法院各項工作深度融入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從改革根本要求看,中國的改革開放事業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根本上是因為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司法體制改革屬於上層建築變革,政治方向是根本,一旦立場變了,路走歪了,就可能犯顛覆性錯誤。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提出,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黨對改革工作的絕對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全面加強黨對人民法院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將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統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全領域、貫穿司法改革全過程,推動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審判執行工作基本單元,確保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在人民法院各項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從人民群眾需求看,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在司法領域,主要體現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與司法工作發展不平衡、保障群眾權益不充分之間的矛盾。實事求是講,我們目前的司法工作與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例如,人民群眾期待司法更加公正,但仍存在一些案件裁判水平不高、說理不夠充分、裁判標準不一的問題;人民群眾期待司法更加高效,但受主客觀因素影響,案件長期未結、久拖不決等情況仍有發生;人民群眾期待司法更加陽光、透明,但選擇性公開現象仍然存在;

人民群眾期待司法更加便捷,但一些法院信息化手段融合支撐不夠,提供的訴訟服務不完善,影響人民群眾獲得感。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人民群眾的需求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織密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網。

從改革發展階段看,司法改革已經從立柱架樑轉入綜合配套的“精裝修”階段。改革的複雜性、敏感性、艱鉅性更突出,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要求更迫切。在組織體系、訴訟制度、司法服務、職業保障、信息化建設、基層基礎等各方面,都還有進一步深化改革的空間。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始終堅持立足當前和謀劃長遠相結合,既抓落實、補短板、強弱項,又謀長遠、破難題、克難關,在更高站位、更深層次、更寬領域、以更大力度深化改革,不斷完善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從當前面臨問題看,司法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有更多險灘急灣要過,有不少“硬骨頭”要啃。司法改革的推進深度、落實力度、見效程度在不同地區之間仍然存在明顯差異,一些改革的整體性、協同性、配套性不足問題比較突出,一些關聯度高、耦合性強的改革舉措銜接不夠。例如,一些地方審判輔助人員配置不足,審判團隊合力不強;一些地方放權後配套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不夠健全,法律適用統一機制不夠完善;法官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生活待遇尚未完全落實,幹警改革獲得感不強;信息化重建設、輕應用現象仍然存在,辦案人員和人民群眾的訴訟體驗感差等問題突出,等等。這就要求我們始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奔著問題去,多措並舉改,切實打通改革堵點,解決改革痛點,提升改革系統集成能力和整體效能。

面對新時代、新矛盾、新需求、新問題,我們的司法改革工作遠沒有到鳴金收兵的時候。各級人民法院必須切實提高對改革政治性、全局性、艱鉅性、複雜性的認識,努力增強改革歷史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高舉新時代改革開放偉大旗幟,以更大信心、更強定力、更高標準、更實舉措,堅定不移全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


司改遠未鳴金,改革永不止步,最高院這次會議定下主基調


二、深入貫徹中央關於司法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抓住改革重點,聚焦突出問題,統籌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

黨的十九大作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重大戰略部署。今年7月中央政法委召開的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進一步明確了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目標、任務和路徑。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也確定了年度工作要點,制定了任務清單。抓好改革任務落實,最重要是把問題找準,把目標定好,關鍵是要把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大力提高司法效能、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努力增強司法能力作為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全面落實司法責任

司法責任制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儘管已在全國法院推行,但距離全面落地見效還有一定距離。究其原因,主要還是對這項改革認識不到位、配套不完善。這次會議上,我們印發了

《關於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最高法院司法責任制實施意見全文,附權威問答【斑斕 · 司改】),進一步明確和強調了相關政策要求,希望各級人民法院認真學習領會,抓好貫徹落實。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對司法責任制的認識。時代在發展,我們對司法責任制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有的法院認為取消了案件審批制,還權於獨任法官、合議庭,司法責任制就落實到位了,這是非常片面的認識。嚴格意義上講,司法責任既包括審判組織獨立行使審判權的責任,也包括院庭長依法行使審判監督管理權的責任,還包括人民法院對司法裁判承擔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司法責任制改革不僅僅是司法理念、審判機制、組織機構的調整,而是包含審判組織建設、審判權力配置、監督管理體系、司法履職保障、違法責任追究在內的制度體系變革,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審判權力運行體系的基礎性工程,必須持之以恆抓落實、強配套、見實效。

二是要進一步抓好司法責任制制度完善和落實。

督察通報中反映了部分法院在審判團隊建設、院庭長辦案、審判管理監督、統一法律適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很大原因是因為制度落實不到位,配套監督、評估、反饋機制不健全。頂層設計已經明確了的,各地要不折不扣抓落實。這次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對相關問題作出更為細化的規定,對於權責清單、“四類案件”監管等具體實施細則,我們也授權各高院根據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但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我們強調加強監督管理,絕不是要走改革“回頭路”,再回到案件請示審批的老路子上去,而是要將放權和監督統一結合起來,以變應變、以新應新,推動實現審判監督管理模式的優化和轉型。

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司法責任制配套舉措。司法責任制改革要真正落地見效,離不開配套協同。例如,審判組織建設必須與內設機構改革統籌考慮;審判流程化標準化建設也有必要與司法責任制改革同步推進。天津高院、成都中院在標準化建設方面成效顯著,制定了涵蓋審判流程、案件質量、權責配置、司法公開、司法服務、司法政務等方面的標準,並將之嵌入辦公辦案平臺,有效促進了司法工作規範化、高效化,值得各地法院學習借鑑。

(二)大力提高司法效能

近年來,全國法院新收案件每年以10%速度增長,北京、長三角和珠三角部分地區法院法官年人均結案數已突破600件,一些西部地區法院也達到300件以上。解決人案矛盾,不能一味寄希望於增編擴員,必須善用內力、巧借外力、挖掘潛力,找到盤活資源、系統破解的思路和策略。

一是要讓編制員額動起來。人案矛盾是結構性矛盾,案多人少很大程度上是資源配置不均衡的結果,解決問題的關鍵是要讓員額配置動起來,在省級層面進行統籌管理、動態調整,切實向人案矛盾突出地區和基層人民法院傾斜。廣東高院、重慶高院、陝西高院在省級統籌調配方面,起步早,見效快,已形成較為成熟的經驗做法,值得學習借鑑。長遠來看,下一步還應當推動調整優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法院現有政法專項編制的佈局結構,從根子上解決分佈不勻、忙閒不均問題。

二是要讓訴訟程序轉起來。當前影響辦案效率的一個重要因素,是部分訴訟程序的效能未能充分發揮。例如,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較低、司法確認程序適用範圍過窄、獨任制適用範圍受限、公告送達時間過長,等等。下一步,我們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試點,推動完善相關訴訟制度。各級人民法院也要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結合審級實際,積極開拓創新,推動形成多元化、多層次、立體化的訴訟程序體系,最大限度提升程序效能。

三是要讓內外資源活起來。破解人案矛盾,必須在盤活資源上下功夫,積極轉變工作模式,優化工作流程,充分調動內外部積極性,形成高效解決糾紛的合力。各地法院要大力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分調裁”機制等改革,完善繁簡分流機制,傳承創新“楓橋經驗”,構建共建共治共享多元解紛格局。北京高院、浙江高院、安徽高院在上述領域舉措紮實,效果突出,各地要注意學習借鑑。要積極推行審判輔助事務、司法行政事務集約化、社會化管理模式,對文書送達、財產保全、執行查控、文書上網等輔助事務實行集約化管理,對卷宗掃描、網拍輔助、案款發放等輔助事務探索社會化購買,切實解放司法生產力。上海高院、深圳中院在購買社會服務方面都已出臺專門文件,要邊探索邊總結,努力創造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四是要讓信息技術靈起來。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為法院提升司法效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各地法院要依託智慧法院建設,積極推進訴訟流程在線運行、電子檔案智能編目、監督事項自動提示、審判執行智能輔助,

讓信息技術真正對接司法需求,切忌趕時髦、搞噱頭、博眼球。不要以為放個導訴機器人在訴訟服務大廳,就實現智慧化、智能化了。信息化建設靈不靈,要看是不是好用、愛用、實用,要看人民群眾、一線幹警有沒有從中受益,司法效能有沒有據此提升。浙江高院的“移動微法院”、蘇州中院、廣州中院的智慧法院建設是這方面工作的樣板,相關經驗值得進一步總結推廣。

(三)全面提升司法公信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應堅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根本尺度。”司法公信是司法權威的基礎,是全社會對司法工作綜合評價的客觀體現。司法一旦失信於民,就會動搖人民群眾的法治信仰和信心,影響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程。我們要把提升司法公信作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價值目標,大力完善相關制度機制。

一是要堅持以公正樹公信。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更是司法公信力的根本來源。司法體制改革說一千道一萬,歸根結底就是要實現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各級人民法院

要大力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庭前會議制度、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和法庭調查程序,發揮庭審實質性作用,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確保依法懲治犯罪和充分保障人權相統一。要健全完善法律統一適用機制。高度重視類案不同判給司法公信帶來的損害,配套建立內部監測預警機制,健全法官會議與合議庭評議、賠償委員會、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工作銜接機制,完善類案和新類型案件強制檢索報告工作機制。要健全切實解決執行難長效工作機制,持續完善“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加強執行難源頭治理,規範執行工作流程標準,提升執行工作信息化水平,打通實現司法公正的最後一公里。

二是要堅持以公開促公信。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司法公開取得重大歷史性成效,是司法體制改革的一大亮點,我們要將亮點擦得更亮,讓司法經得起檢驗,讓公正經得起圍觀。上個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的意見》,對司法公開工作作出了進一步部署,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深入貫徹落實,持續擴大司法公開範圍,完善公開平臺建設,規範公開程序機制,準確劃分向當事人公開和向社會公眾公開的標準,切實通過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

三是要堅持以便民助公信。人民群眾對司法的參與和體驗感決定著對司法的評價,司法的便民利民程度是影響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因素。要深化鞏固立案登記製成果,堅決防止“立案難”問題反彈回潮。要積極探索在線立案、跨域立案等新型立案方式,配套完善在線繳費、在線提交訴訟材料等技術保障措施,推動實現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受理”的集成服務機制。要積極完善司法救助經費保障、救助範圍、標準程序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讓有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讓有理的群眾打得贏官司,讓生活窘迫的群眾得到應有的救助。

(四)著力增強司法能力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司法人才是核心要素,司法能力是重要基礎。只有打造一支政治過硬、能力突出、素質全面、作風紮實的司法隊伍,才能確保改革行穩致遠。各級人民法院要以全方位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司法能力為重點,著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要選好人才。過硬的司法能力,來源於優秀的司法人才。這裡講的“選好人才”,既包括基層院法官的選任、上級院法官的遴選,也包括未來法官的養成機制、審判人才的儲備機制、輔助人員的招錄機制等。關於初任法官遴選,首先要健全完善常態化選任機制,一方面要嚴把政治關、專業關、廉潔關,推動遴選委員會發揮實質性作用,提升遴選程序的公信力、專業性、透明度;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及時遴選和員額遞補機制,防止員額空置,避免浪費資源。中級以上法院在遴選法官時,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支持,配套解決好住房落戶、子女教育、家屬就業等現實問題,解決異地調動法官的後顧之憂。各級人民法院要把在編法官助理作為法官重要後備力量,合理制定招錄計劃、培養規劃,科學設定職責分工、輪崗週期,讓基層院助理看到入額前景,上級院助理明確入額路徑。

二是要抓好培訓。司法能力是在不斷地培養、學習、實踐中鍛造而成的。各級人民法院要結合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形成面向全院全員的系統性培訓方案。

首先,要全面提升幹警政治能力。人民法院是司法機關,也是政治機關,每一名法院幹警都應當做到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具備對黨絕對忠誠的政治品格。要按照隊伍正規化建設要求,組織幹警開展政治輪訓,確保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二,要健全乾警知識結構。要根據不同審判領域、不同工作崗位職責,科學開展分類培訓,全方位提升幹警的司法業務能力、群眾工作能力、科技應用能力、社會溝通能力、輿情應對能力。特別要強調的是,要格外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度融入審判執行工作,確保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判決裁定樹立良好價值導向、發揮價值引領功能。第三,要完善人才培養方式。要將日常培養和定期培訓相結合,將言傳身教和規範指引相結合。既要發揮資深法官、資深助理的“傳幫帶”作用,也要形成制度化的培養模式,針對不同類別人員、不同崗位職責,制定好工作指引和流程標準,形成制度約束,避免出現“好師傅帶好徒弟、差師傅帶差徒弟”現象。

三是要做好保障。提升司法能力是一個長期過程,必須要保證隊伍的穩定性,讓優秀人才留得下來、安得下心、看得到未來。法官單獨職務序列實行以後,要有序開展法官等級按期晉升、擇優選升等工作,落實好配套生活待遇。最高法院通過前期大力協調溝通,已會同相關部門分別明確了員額法官交流政策、退休年齡、醫療待遇、差旅待遇、公務交通補貼等,陸續以通知形式印發全國法院,各高院要做好宣傳解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將政策紅利推動落實到位。要大力推進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同步健全內部崗位交流機制,促進符合條件的不同類別人員合理流動,拓展職業發展空間。

總之,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任重道遠,需要我們牢牢把握好司法責任、司法效能、司法公信、司法能力這四個重要抓手,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抓實改革措施的落地見效,確保改革蹄疾步穩、久久為功。


司改遠未鳴金,改革永不止步,最高院這次會議定下主基調


三、正確把握司法改革工作方法論,落實主體責任,狠抓改革落實,堅定不移將司法改革工作進行到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開放是前無古人的嶄新事業,必須堅持正確的方法論,在不斷實踐探索中推進。”人民法院推進司法改革,必須深刻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改革方法論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把握改革規律和工作方法,尤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的結合:

一是堅持規劃部署和狠抓落實相結合。科學編制司法改革規劃,有利於統籌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部署的各項改革任務,有利於保持司法改革戰略的連續性、穩定性,確保一張藍圖繪到底。最高人民法院正制定“五五改革綱要”,綱要既立足當前,又謀劃長遠,是指導新一輪司法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各級人民法院要認真對錶中央和最高法院文件要求,結合地方實際,精準制定本地區改革規劃,細化年度工作要點,明確時間進度、成果形式、責任主體,確保改革上下一體、有序推進。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改革藍圖定了後,更關鍵還是要抓落實。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部署輕落實、表態多調門高、落實少行動差的問題。具體怎麼抓落實,方法有很多,但最關鍵還是要提高思想認識、完善工作機制、改進工作作風。

思想上要把推進改革作為重大政治責任,對於中央和最高法院已經明確的任務,不等不靠、不折不扣地堅決落實。機制上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完善督察指導常態化工作機制,建立督察情況反饋、問題通報、掛賬整改機制,緊緊盯著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真正把改革項目管起來、督察手段用起來、重視改革導向樹起來。

作風上要切實履行改革主體責任,該請示彙報就請示彙報,該溝通交流就溝通交流,既敢於碰硬,也勇於擔當,不能遇到困難就退縮,看到責任就甩鍋。一些困難光靠法院一家難以解決,就得既講韌勁,又用巧力。

二是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創新相結合。“頂層設計引路,基層創新探路”,是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總結形成的一條重要經驗。頂層設計是指方向、管全局、打基礎的藍圖規劃,基層創新是接地氣、重效果、可檢驗的探索實踐,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

涉及司法體制和法律修改的重大改革,必須堅持自上而下,加強頂層設計。涉及工作機制的改革,特別是圍繞解決案多人少矛盾,有利於提升司法效能、提高司法公信的新舉措新做法,要尊重和保護基層首創精神,完善落實容錯機制,鼓勵基層探索實踐,激勵基層積極作為,統籌不同區域進行差別化探索,推動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良性互動、有機結合。

最高法院印發司法改革典型案例,包括歷次推進會上交流推廣先進經驗,都是要讓典型引路。各地要在符合中央精神、遵循司法規律的前提下,解放思想、開動腦筋,敢闖敢試、敢破敢立,推出一批飽含群眾智慧和實踐理性的改革舉措,以微創新帶來大變革、小創造激發大活力。最高人民法院將進一步挖掘、培養、推廣基層的小創造、微創新,及時把點上具體做法變為面上共同行動,努力把一地成功做法變成各地共同財富,確保改革行穩致遠。

三是堅持系統推進和突出重點相結合。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階段,更加強調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單兵突進的“碎片化”改革已難以適應改革需要,必須依靠系統性的思維、全局性的視野和協同作戰的智慧,在系統推進、整體推進、配套推進上下功夫,不斷提升改革系統集成能力。司法責任制改革依然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牛鼻子”,圍繞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配套改革也要抓緊推進。部分改革涉及的問題很複雜,有的需要立法機關授權開展試點,有的需要中央有關部門共同配合研究論證,可以看清楚再改,不要急功近利、急於求成。

四是堅持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郭聲琨書記在深圳會議上提出,要堅持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司法體制改革全過程,把解決幹警實際困難放在重要位置,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識。這就要求我們既要一手抓改革推進,又要一手抓思想政治建設,特別是在內設機構改革、人員進退留轉、職業保障落實、辦案壓力增大過程中,更要注重思想政治工作,把改革政策向幹警說清講透,正確看待改革中的利益得失,合理評估改革預期,引導大家把精力用在提高司法能力上。同時,我們要著眼於解決實際問題,多做暖人心、聚人心的實事,切實兌現和釋放改革紅利,充分調動各類人員積極性,形成全員繼續堅定不移支持和推進改革、積極投身和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同志們,新時代呼喚新作為,新使命需要新擔當,“改革關頭勇者勝,氣可鼓而不可洩”。在迎來改革開放40週年之際,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高舉改革開放偉大旗幟,不忘初心,攻堅克難,奮勇前行,不斷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取得新勝利,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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