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12歲男孩弒母,見親屬時說,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我殺的是我媽,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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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男孩持刀殺母,只因不讓其吸菸,事後態度冷漠令人髮指。

“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這句話出自一個12歲男孩之口,而他在殘忍殺害母親之後還在自己家裡睡了一覺,並用母親的手機發短信向老師請假。甚至第二天校車司機路過,他還打開窗戶向對方喊話說他請假了。

從他的言論和一系列反應中,我們只看到了冷漠二字。同學抽菸他也抽菸沒什麼大不了,殺害母親也只是一件小事,他還想著能回學校上學。

真的找不到合適的詞語來形容這個12歲男孩,只是感覺真的有必要下調入刑年齡了。因為他這樣的情況很難再有悔改的餘地了,不要說學校不敢收,估計他的親人們也不敢收留一個六親不認的冷血之人。當然,除了他的父親會伸出援手。而他還有一個弟弟,指望父親一邊工作一邊把他們教育好,這個可能性微乎其微。

除了譴責12歲的兇手,我們更需要思考事件背後的東西,希望能夠為杜絕此類慘劇發生找到方向。

家庭教育缺失只是原因之一,個體差異不容忽視。

孩子出了事情,很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父母沒有盡到責任。的確,從媒體報道的內容來看,12歲的吳某和父母並沒有太多的感情。由於父母在吳某很小的時候就外出打工,吳某基本上是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的。期間吳某被車撞包括受傷,他的父母都沒有回來看望。可以說,在吳某心中父母只是一個符號,根本算不上血脈相連的至親。

那麼,這一切的責任真的該父母背嗎?

我不認同。

做父母的誰不想陪著孩子們長大?可是為了生存,為了賺錢,他們只能選擇背井離鄉。他們可能沒什麼文化,但他們知道把最好的留給孩子。

像這樣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的留守兒童家庭並不是個例,甚至很多家裡連爺爺奶奶都沒有,只有大孩子帶著小孩子生活。他們的確缺少了父母的指引和陪伴,也會有或多或少的問題,但像吳某這樣冷血的例子絕對是少數。

無論是網絡遊戲還是手機遊戲亦或是其他負面信息的影響,最終只是外因,吳某持刀弒母並且冷靜異常的表現和他本人的心理扭曲有著很大的關係。這一切不能都賴在別人頭上,12歲的他應該負主要責任。

對待這類問題少年,我們該怎樣做?

針對問題少年,教育引導和強制管理應該相互配合。

由於少年兒童的身心尚未完全發育成熟,他們的確應該受到特別關照。為他們創造良好的生活教育環境很重要,父母們做好正確引導也很重要。同樣,針對那些不值得挽救的問題兒童,有必要施行強制管理。

還記得之前那位韋某木,也是從小缺少管教,製造了多起殺害兒童的慘案,可是由於年齡不夠,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最終在他成年後再次犯下重罪才被判無期徒刑。

雖然不知道像韋某木這種人是不是有心理疾病,但如果對他進行強制控制,也許對其他人是一個正向的保護。

不得不說,隨著青少年的身心早熟以及不良信息的影響,調整入刑年齡顯得更加迫切。一方面給予科學的教育和引導,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相應的懲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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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只能說觸目驚心,一個孩子在面對警方的詢問時,竟然若無其事的答覆:

  • “為什麼要抽菸?“
  • “我們班幾個同學也抽。”
  •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 “那以後怎麼辦?”
  •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這上面的對話,不能說不令人觸目驚心,一個12歲的孩子為何能夠在弒母之後如此淡定從容,可能兇手永遠也想不到自己的行為不僅毀掉了自己的一生,更是將原本就支離破碎的家庭推上了懸崖邊,搖搖欲墜。

通過新聞可以發現:孩子與父母之間的感情並不深,父母自孩子出生以後就丟在爺爺奶奶身邊生活,而且因為常年在外打工的關係,一年回來一次也是常事,導致這段時間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因為缺乏父母的關愛而過於孤僻。

另外通過案發細節來看兇手在殺害自己的母親之後並不慌張,甚至在面對外界的詢問時鎮定自若,難以想象一個12歲,六年級的孩子在面對殺人時竟然如此冷漠。

毫無疑問吳兵年僅12週歲,不符合刑事責任能力的條件情況下,難以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是根據《刑法》的規定,可以要求其家人對其嚴加看管,對於看管不力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至於吳兵所謂的,學校總不能不給上學的說法,其實我倒覺得這個兇手確實過分看低了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即使能夠上學,試問哪個人敢和殺自己母親的人相處?吳兵的未來雖然沒有被判處刑罰,但是從其今後的生活軌跡看,老師還是同學,家人都不太可能重新接納他。

最後留守兒童的問題,究竟該怎麼破解,這的確是一個左右為難的問題。


麋鹿說法


那可是你媽呀,殺了就殺了?

前段時間湖南省12歲吳兵殺害了自己的親生母親,引發了軒然大波:一個年僅12歲的孩子,到底是有什麼樣的仇和怨恨才能將屠刀伸向了自己的母親?

而最終經過媒體的採訪得知,吳兵之所以會殺害母親只是因為母親對其的管教太嚴,他心生不滿,所以才有了以上的這些舉動...

而根據最近的採訪我們得知,吳兵在自己殺了人之後似乎還從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覺得:殺了自己的母親,不是犯罪,可以被原諒,自己還可以去上學...

老羅不知道他口出此言究竟是真不知道還是裝傻,你的母親就可以殺了?難道你在學校的時候,老師不會教你這些基礎的知識嗎?哪怕是我們小看的動畫片裡面也有介紹啊...

如此看來,我國目前學生的基礎法律教育還落實不到位,未來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呀。

各種網友又一次開始不斷地討伐目前國內的《未成年保護法》,認為目前這樣的法律可能會助長了部分未成年犯罪的氣焰,我們應該修改這部法律......

老羅想說的是:這真的和《未成年保護法》沒什麼關係!因為有關未成年人的暴力行為不構成犯罪的表述全部是《刑法》中的,《刑法》規定了未滿14週歲的行為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老羅一直堅持的是:目前我國有關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了,如今的經濟文化急速發展,小孩子的心理和生理已經和訂立法規時有了很大的差異,我們應該適時對刑事責任能力進行調整了,才能真正的做到罪刑相一致!


羅召均律師


湖南沅江12歲男孩弒母,見親屬時說:“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我殺的是我媽”,你怎麼看?

12歲的吳兵殺死自己母親後,親屬在沅江市泗湖山鎮的一家賓館見到他。面對親人的痛苦和疑惑,他顯得若無其事,從嘴裡擠出了4個字。他承認自己錯了,但不是什麼大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未成年人犯罪已經夠讓人傷痛了,而這一回未成年人犯罪,傷害的卻是自己親愛的母親。

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能夠說出,我殺的是我媽。在他看來,媽媽似乎是可有可無的。

另外還有一些細節讓人悲哀。第一,“我就是恨她”。當有村民問他為何會殺母親,12歲吳某康鎮靜地回答。如此回答,該有多大的仇恨,可以殺掉母親性命。

第二,“他居然還在樓下笑”。談到吳某康,村裡很多人都有些害怕。鄰居林強(化名)回憶,“警察帶這孩子回案發現場瞭解情況,他居然還在樓下笑。” “臉上沒有一點害怕的表情。”如此之笑,該有多大的無知,可以不畏法律的嚴厲。

第三,“不知道接下來會怎樣。”因為吳某康才12歲,年齡夠不上負刑事責任,所以,如今就連外公外婆都有些害怕自己的外孫。如此之害怕,親人尚且如此,將來誰來管教?

雖然這可能是一起個案,但從這樣一些細節,我們來思考,問題究竟有哪些?一是家庭教育如何盡到了位?從這位12歲的男孩來看,家庭教育的缺失,應該還是存在的,比如留守兒童的通用問題,也就是父母為了生存外出打工,把孩子留在家裡,誰來教育,如何教育?還有教育孩子的方法、能力問題,而不是簡單粗暴式的。

二是社會對於未成年人成長的環境,究竟是否盡到了位?網絡遊戲,吸菸喝酒,打牌賭博,娛樂場所,社會混混,等等,是不是都是當前社會存在的亂象,對於未成年人的成長,起到了怎樣的危害。

還有學校的教育,除了成績之外,對於思想、行為、道德、法制方面的教育,究竟是沒有做到位,還是能力、方式、方法嚴重滯後。

三是法律如何回應民意的呼聲。也就是關於未成年人的保護問題,究竟是該怎麼保護?民意的呼聲已經夠多了。像這位12歲男孩不負刑責,將來誰來管他?誰願意管他?誰敢管他?而且若干年後,如果再出現問題,又該誰來負這個責任?

就我來看,對於未成年人犯罪,還是要考慮一個情形,那就是針對暴力犯罪方面,不能一放了之,還是得要採取懲戒措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否則還是會出問題的,也無助於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碧翰烽


我怎麼看?看到他說這句話,就想給他幾個嘴巴子,這個吳兵,我覺得,除了教育方面出了問題外,他天生就有反骨,天生就有殺人基因,這種人,在社會上,總是有那麼一小部分人,只是,有的沒有付諸行動,12歲的吳兵,事實了行動而已。

在他的世界觀、價值觀裡,殺母親是錯了,但不是大錯,殺自己的母親,不是其他人,你們不該來干涉,這是什麼鬼邏輯?一個孩子,為何有如此混亂、是非不分、慘無人道、殺人成性的混賬邏輯呢?為何在他的潛意識裡,殺母親不是大錯?是應該的?殺社會上的人就不應該?為何殺人了,他沒有悔改,還痴心妄想去學校上學?


如此一個小小孩子,為何價值觀會扭曲呢?在外打工的父母很多,孩子中途生病,不嚴重,父母沒有回去的很多,母親跟他居住在一塊的也很多,其爺爺認為,這三個原因如果不發生,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悲劇,我覺得,這是沒有道理的,因為,這種情況太多了,特別是針對留守兒童,在農村,遍地都是,為何就沒有發生,偏偏發生在他的身上?

他殺母,肯定還有其他深層次的因素,常年跟爺爺奶奶生活,接受錯誤的價值觀導向,老人教育方式出了問題,傳輸了一些扭曲的價值觀,或者,過度寵溺、是非不分、過度給孩子傳輸媽媽的錯誤和問題,是導致孩子殺害母親悲劇的原因,從小讓孩子對母親產生了恨意,甚至是扭曲的恨,殺人解決心頭只恨的觀念,才導致12歲男孩殺了母親。


此外,家庭教育缺失是主要因素,父母常年不在家身邊,爺爺奶奶又比較嬌慣或者不懂得教育孩子,孩子缺乏父愛母愛,產生了錯誤的價值觀、世界觀和人生觀,如果父母從小在身邊,好好教育、引導其三觀,或許,就可以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此外,社會、學校教育也應該是出了問題的,事件的背後,每一個人都值得反思。

最後我還是要說,有的人,即便你怎麼教育,都是沒用的,這個孩子,可能天性就比較壞,你從他這次說話的語氣和表現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壞透了的人,原諒他,長大了,還會禍害社會,危害社會,所以,不能簡單教育或者進入少管所了事,現在還是未成年人可以不殺,但關到18歲以後呢,進行綜合測評,如果覺得還會危害社會,則可以考慮殺掉或者終身監禁,多學學國外,是如何針對未成年犯罪,特別是那種罪大惡極的未成年人。


還記得前一陣子媒體報道的廣西一個13歲女孩,僅僅因為自己長得醜,痛恨同學比自己漂亮,約到家裡,冷靜地用錘子錘死同學,還分屍的惡劣事件吧?此類人,就應該殺,或者關到18歲殺,或者終身監禁,因為,此類人天生就有危害社會的基因,不殺,出來還會危害社會和其他人。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湖南沅江12歲男孩弒母,見親屬時說:“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我殺的是我媽”,你怎麼看?

這個年僅12歲的男孩,弒母后內心毫無波瀾起伏,不但沒有懺悔之心,甚至還笑出來,從他身上,我看到的是人性的泯滅!

一個連自己親生母親的性命都不當回事的人,你還能期望他日後可以成為什麼樣的好人?這個惡魔可以說沒有得救了,如果不是有未成年法律的保護,他或許已經被判處死刑。

我們來看一下警察與這位12歲男孩的對話: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那以後怎麼辦?”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一位年僅12歲的男孩,弒母后居然說出這樣的話:“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在他眼裡,親媽的生命是可以隨便取走的,因為那是親人,不是別人,又或者親媽是可有或可無的!如此歪曲的三觀,真的是顛覆我們的想象!

很難想象,這個小孩平時接受的是什麼樣的思想教育?到底是什麼讓這個少年如此冷漠殘酷無情?我想,也許不僅僅是學校教育出了問題,不僅僅是家庭教育出了問題,更是社會環境導向出了問題。

現在的小孩只知道玩手機,打遊戲,上網,無處不充斥的暴力遊戲讓小孩變得更加暴動,也變得更加冷血無情!一旦遭到丁點阻撓,他們首先想到的是用暴力來解決問題。

因為不滿母親管教,拿刀連砍親媽20餘刀,親媽倒地身亡,他不但沒有報警,反而淡定地拿母親手機給學校發短信請假。第二天,校車司機從家門經過時,他甚至還打開窗向對方說自己已經請假了。一個少年能做到這個地步,真的沒有誰了,完全是惡魔投胎轉世,生了這麼一個兒子,真是造孽!

據說,現在連他最親的外公、外婆都害怕他,親人都不敢再接管他,日後誰來管?12歲還未到負刑事責任的年紀,學校不敢教,老人不敢帶,多麼可怕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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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嘴社會說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殺死自己母親的吳兵今年才12歲,根據刑法規定,尚未達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最終會被親屬嚴加管教,然而失去母親的他現在卻說“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我殺的是我媽”,足以顯現,失去母親對他意味著什麼?

吳兵的母親很可憐

34歲的吳母在吳兵小時候將其託付給爺爺奶奶,也許她是迫於生活的壓力,也許她是為了給孩子一個美好的未來…


然而,這一切並沒有得到孩子的認可,也許在吳兵這個年齡,尚且不能理解母親的苦心及苦衷,當母親對他進行“管教”時,他感到束縛,不舒服,他舉刀殺死了自己的母親,並且認為這並不是什麼大事。

如果在以往的生活中,母親對他特別重要,我想即使出於憤怒而殺死自己母親,事後也會悔恨萬分,這也正是吳母的可憐之處。

吳兵亦是可憐

縱觀吳兵12歲的人生,從小與自己的父母分離,當別人家的孩子依偎在父母的懷裡,他是豔羨的,哪怕被父母打一頓,恐怕也要好過一年才能見父母一兩次的悲哀。


7歲的他已經懂事,車禍帶來的恐懼尚未消退,父母因為自己車禍損傷不嚴重,沒有付出關愛,甚至連回來看一眼都沒有,我想在那時,他的心已經開始冷漠。

後來,母親出現了,對他的管教在他看來無謂一種變相的“控制”,他舉刀殺死了自己的母親。

他尚不懂得,世界上最愛她的那個人被他殺死了,有媽的孩子才是孩子,從此以後,他再也沒有了媽媽。


秘語相傳


這麼冷血的話語顯示冷血的小孩完全沒有認識到過錯,這種小孩還是早點送去監獄,免得禍害別人的好。

小小年紀不學好,學人抽菸。在被打之後竟然砍死自己母親。之後竟然可以在家裡睡一晚上,還給老師請假。實在想不出有什麼溫柔的詞來形容這種小孩,養這種小孩就是養了一頭白眼狼,養了一頭畜生。

就像題目中說的,他甚至認為砍死自己的母親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不算大錯,可能砍死外人才算有錯。可問題是,外人與他何干,生他養他的是他母親,既然連自己的母親都毫無感恩之意,還能指望他對外人的生命有什麼敬畏之心。


所以這樣的小孩還是直接投進監獄的好,最好一輩子不要放出來,免得禍害別人。既然家庭教育已經失敗了,那就索性好好教育他吧。


律師獨角獸


大實話: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造成這起悲劇的罪魁禍首,留守兒童的情感更應該被父母關心。

很難想象,一個少年在殺了自己的母親之後會說出來這樣令人心驚膽寒的話來:“我殺人確實錯了,但是,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可能無數父母在看到這樣的話語時都會被氣的發抖,但是,這確實也反映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對孩子的性格養成造成的影響。

首先,對於一個12歲的少年來說,正處於青春期,出現叛逆行為說一些忤逆父母的話,我們應該理解和明白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一個12歲的少年提刀砍向自己的母親,那麼就已經超過了叛逆的範疇了,這是一種仇恨。

而這個仇恨則來源於孩子父母對孩子的教育的缺失,因為吳兵的爺爺在接受記者的採訪時提到,在吳兵半歲的時候其父母就外出打工了,基本上一年也就是和孩子見一兩次面。而在吳兵7歲的時候被面包車撞了,但是父母感覺孩子傷得不嚴重,所以就沒回來看孩子。說真的,在這種情況下長大的孩子跟父母是很難有感情的。

當然,可能一些做父母的會說,那我們辛辛苦苦在外邊賺錢還不是為了給他花,讓他過得好一點,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吧。但是,我希望做父母的能夠換位思考一下,一個7歲的孩子,最需要的是什麼?是金錢和物質的需求多一些,還是父母的陪伴多一些?我們從來沒有聽說過有哪個未成年的孩子問父母要房子和車子的吧。所以,你感覺給孩子買了包零食,或者說買了一件好衣服就是愛,但是,這些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說真的是微不足道的事情。真正的愛是應該讓孩子懂得知恩圖報,這比你給他買再貴重的東西都更重要。畢竟,養孩子還不是圖個養兒防老,如果你不教會他感恩,那麼他如何給你養老?

所以,還是希望為人父母的能夠多關心一下孩子的情感,注意孩子的性格養成。如果只有物質滿足,而不給予情感陪伴,那麼最終養大的都是白眼狼。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看到這個12 歲的男孩弒母事件,我最多的是心酸、難過及悲痛,為這位母親感到悲痛不已。這位母親辛辛苦苦將她兒子十月懷胎的生出來,又含辛茹苦的將他養大,怕他冷著、怕他餓著、怕苦了他……將他當作自己的寶貝,自己辛苦努力給他最好的,可恨鐵不成鋼啊!



12歲的孩子多半已經懂事了,可她的兒子卻是親手將她送到了另一個世界,到最後還自以為是的說到“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我殺的是我媽”,真的,我是十分震驚,難道他覺得自己這樣做是沒有什麼不對的是嗎?我不知道你們怎樣,我看到這裡時,我哭了,我的眼淚再也無法忍住,我為這個母親傷悲,我不知道這到底是怎樣的教育才會讓著個孩子有這樣的行動,這樣的心裡……


其實,這個事件在另一個角度也告訴了我們,每一家的孩子,父母都會將他們看成自己的寶,比什麼都重要,以至於很多孩子嬌生慣養,覺得自己不管做什麼,父母都會支持他們的,做什麼都是對的,特別是很多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對自己的孫兒那是過分寵愛,就怕孫兒哭鬧,生氣,所以只要孫兒高興,他們什麼都可以滿足孫兒……這樣的教育是大錯特錯的,請每一個父母都好好的,認真的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到最後才知道後悔。


謝謝,小呀就說到這裡,願天下父母的平安快


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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