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友不慎吃大虧 謊稱幫買車被騙一萬五

一男子在幫助朋友購買貨車的過程中,竟將對方的1.5萬餘元佔為己有,結果因犯詐騙罪受到法律嚴懲。11月28日,黑山縣人民法院收案後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家住黑山縣某村的90後小夥馮某、馬某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今年3月初,馮某聽馬某說要買一輛貨車,便主動說:“我在北鎮市某汽貿公司有熟人,這事我可以幫你辦,不過要先支付手續費和保證金。”馬某對馮某的話深信不疑,很快就通過微信先後轉賬給馮某15400元。其實,馮某根本不認識汽貿公司的人,壓根也沒想幫忙買什麼車,他和馬某也僅是酒肉朋友而已,手頭正緊的他聽說馬某要買車,當即便打起了詐騙錢財的歪主意。馬某付款後,幾次追問買車的事兒,馮某總是推脫搪塞,且一拖就是半年之久。直到此時,馬某才意識到自己被朋友騙了,於是向公安機關報了案。隨後,馮某於10月13日被傳喚到黑山縣公安局被刑事拘留,同月19日被取保候審。

馮某到案後,與被害人馬某達成刑事諒解書,由馮某一次性先行返還馬某13200元,馬某對馮某予以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鑑於馮某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並主動繳納罰金,且積極返還了被害人的損失,可對其從輕處罰。故以馮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罰金已繳納)。 李啟元 記者王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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