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賣淫遭遇假警察“罰款”,丈夫報警揭穿早有預謀的騙局

今年9月16日晚上6點多,從事賣淫活動的陳花(化名)在永康東站附近,用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了李某某。兩人談好嫖資後,就約定在武義縣桐琴鎮某賓館開房見面,然後發生了關係

當他們還在房間時,來了兩名身著便服的男子,他們冒充服務員敲開門後,其中一男子拿著手銬衝進房間,他聲稱自己是警察,還從褲袋裡拿出了“警察證”。“認不認識對方?對方叫什麼名字?”

他隨即對陳花和李某某進行了一番訊問,並搜走兩人的手機查看有沒有金錢交易。“你們涉嫌賣淫嫖娼,要罰款6000元,否則要拘留6個月。”

此刻已嚇壞的陳花沒有懷疑,連忙向“警察”求情。陳花表示自己交不出這麼多罰款,一番“討價還價”後,“警察”同意繳納2000元便可解決此事。

於是,陳花在一家超市通過微信套現2000元,另購買了兩包煙一同交給了這名“警察”。錢到手後,“警察”並沒有立即放走陳花,而是把她帶到了義烏的一家麻將館。

妻子賣淫遭遇假警察“罰款”,丈夫報警揭穿早有預謀的騙局

網絡圖

此時,陳花也回過神來,察覺了不對勁。她就藉口要看時間,要回了自己的手機,並偷偷給丈夫發了求救信息和位置。隨後,陳花的丈夫報警,民警趕到現場揭穿了這名“警察”的身份並將其抓獲。

經審查,原來這是一場早有預謀的騙局。

事發當日下午,何某紅、李某某、何某彪3人商量好,由李某某約陳花開房,何某紅帶著事先買好的手銬假裝警察“掃黃”,何某彪負責開車。他們約定,用罰款名義向陳花騙錢,騙到的錢由3人平分。而何某紅用的“警察證”其實只是一個皮殼。

目前,何某紅、李某某、何某彪均已歸案,3人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武義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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