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子偷窥女生如厕被民警抓获:“我没有用手机拍摄”

一名女士刚走进厕所,就发现一名男子趴在地上,偷窥另一名女子如厕。

随后,她把另一名女士叫出来,两人将他反锁在厕所内,并报警。

……

12月10日下午,这一幕发生在贵阳市花果园一写字楼内。

报警人张女士在花果园金融街1号某楼层的一家公司上班。12月10日下午14时30分许,她去上厕所时,发现一名男子趴在地上,正在偷窥蹲位上的一名女子如厕。见状,张女士大声呵斥该名男子,并把正在如厕的女子从厕所蹲位叫出来。

此时,该男子惊慌逃到厕所的另一个蹲位隔间内,并反锁隔间门。张女士和被偷窥的女士迅速跑出厕所,并将厕所门反锁起来,通知同事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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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南明公安分局1网格民警陈远坤随即带领辅警王进、陈志森赶到现场。此时,该男子仍躲在厕所内。

由于担心该男子携带武器,并有暴利抵抗的行为,陈远坤安排队员手持盾牌、丁字棍等做好警戒,随后大声告诫该男子,要求他从厕所出来,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经告诫,该男子才打开门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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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队员随即将其控制起来,并展开盘查、搜身,未发现携带管制刀具等器具。

经了解,该男子姓杨,21岁。讯问中,杨某某对趴在厕所偷窥他人如厕的行为供认不讳。他交代只是趴在地上偷窥,并未用手机拍摄。民警检查发现,他的手机处于没电关机状态。

据了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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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网格队员已将当事人双方带回花果园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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