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皇帝赐自尽后,可不可以不自尽而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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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看历史上一个比较著名的皇帝赐自尽的例子吧。

白起,长平之战后,他本想趁胜追击,继续攻打赵国的邯郸城,但韩国与赵国派苏代前来游说应侯范睢,范睢也担心白起的功劳太大,以后他的地位会不如白起,所以就劝秦王停战,秦王答应了,白起知道后,对范睢与秦王不满。

邯郸之战的时候,白起称病不出,所以秦军在楚国春申君、魏国信陵君还有邯郸城的赵军的围攻之下,败得很惨,白起还说:秦王就是不听我的话,才有此败的。

秦王听了十分的生气 ,就命白起出战,但是白起仍然称病不出,所以秦王免去了白起的爵位,变成了普通的士卒,并且命令白起离开咸阳城,到阴密去。白起离开了咸阳城,走到了西门十里的杜邮。

秦王和大臣们讨论说:我让白起离开咸阳城,他还很不高兴呢,很不服气呢。秦王就派使者赐白起一把剑,让白起自刎,白起说:我究竟有什么错呢?上天竟要这样对我?

过了一会儿,白起又说:长平之战,我用欺骗的手段坑杀了几十万赵军,我确实是该死,然后自刎而死。

那我们想几个问题,秦王为什么要赐白起自尽?白起为什么顺从了?白起如果不顺从,那么他有其他的法子逃生吗?

显然,秦王并没有夷白起三族,他之所以要杀白起,是因为邯郸之城的战败再加上白起拒不听命,还冷嘲热讽,秦王一气之下就将白起贬为庶民,并令他离开咸阳,并将之赐死。

而白起,此时已是个庶民,派去的使者,当然不可能只有一个人,而是带着一队人马过去的,如果白起不自刎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对白起行刑的,另外白起如果自刎,那只有他一个人有事,如果他逃跑的话,那么他的三族将被株连。

白起,这个时候也逃不了,即使逃了,也只能逃一时,终究还是会被秦王抓住的,而且还会连累三族,所以一般来说,被赐自尽的人都选择了顺从,而不会选择逃跑,其实自尽算是最体面的死法了,罪止一人,不祸及其他。


历史简单说


当这是躲猫猫捏?

赐自尽的情况,是因为这个人很有地位,所谓“刑不上大夫”,不是说高官犯了法就没罪了。他们只是死得比较体面而已,赐毒酒、赐白绢等,都是“体面的死法”。普通人甚至普通官员,连被赐死的资格都没有,都是直接从监狱里押赴刑场。

既然被赐自尽的是重臣,那么情况就很简单了。要治重臣的罪,朝廷必然提前布局、监视。对于重臣,没有不调查就突发奇想“要不我赐死他玩玩”这种情况。除非这个皇帝脑子有病,忽然宣布“我看你不顺眼你赶紧去死吧”。

不过历史上还真有人这么搞过,这家伙就是梁太祖朱温。朱温在李振的鼓动下,杀死约三十余朝廷重臣,后投尸于河,史称“白马驿之祸”。杀人的原因,居然是“这群清官居然自命不凡”,既然清高,那就投进黄河“永为浊流”。

你看这逻辑。

一般情况,都是在监控情况下赐自尽。你想想,既然是“赐”,那证明你是受人管控的。有能力赐你东西的人,也有能力赐你死。况且,毕竟这时候是“调查”阶段,朝廷也不怕你跑。你跑了,你全家和整个家族也跑不掉,治个看管不严之罪,夷其三族,就更惨了。赐自尽时,都有使者(钦差)专门负责你的死,必须等咽气了才能回去复命。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被赐毒酒而死的大臣,喝了毒酒以后不会死那么快,一般都要等一段时间,几分钟到一小时不等。即便是现在,世界上也还没什么毒剂能瞬间(几秒内)致死。等死时的绝望,可参考金正男。

这也解释了“我跑得远远的不就行了么”为啥行不通了。皇帝一心想搞死你,天涯海角也能把你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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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明白,所谓“赐自尽”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死刑。是打算要执行死刑,但是从宽处理的一种刑罚,有专门的实施程序,也有专人监督,根本不可能逃走。

比如,雍正三年(1725)十二月,川陕总督年羹尧被逮入京,以犯有92项罪行,皇帝念他有平定青海的大功,“谋逆虽实而事迹未著,不忍加极刑”,故特派内大臣和步军统领各1人,捧诏书前往宣读:“狱中令自裁。”



乾隆时期,这一特殊死刑的施行,就更为常见。乾隆十三年(1748),皇后死亡。湖广总督塞楞额,因违反“国恤后百日蕹发”的旧制,被逮入京究办。刑部拟为处斩。但皇帝以塞氏“尚为旧臣”:“从宽赐自尽”。



所谓从宽,实际上只不过免去了绑赴刑场、有失体面地当众处死,如此而已。从当时发生的一些实例上看,诸如前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营私受赃”(1748);前任浙江巡抚鄂乐舜“婪索盐商”(1756);曾任江苏等省布政使、辞官在家的彭家屏,书写皇帝名字不循例缺笔(1758);云贵总督杨应琚“欺罔,掩败为胜”(1767);前湖南巡抚李因培掩盖属员亏空(1767);四川总督阿尔泰“赃私”(1773);都受到赐自尽的处分。

他们大多属于方面大员(布政使)和封疆大吏(督抚),绑缚刑场一是不体面不好看,二是不便留全尸。三是过去有功,皇帝曾经给过一些奖赏和鼓励,公开处刑,意味着过去的奖赏给错了。因此大多采取这种执行方式。被赐自尽后,如果真想逃走,也需要里应外合,难度不比劫法场来的小。这么说,题主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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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死一词,很是符合封建王朝君权至上的理念。明明是要你的命,却偏偏要加一个赐字,既然是赐,那还得谢主隆恩才行,说来也是讽刺。



皇帝要处死某个人,有很多方法,比如说腰斩、砍头、凌迟之类的酷刑应有尽有。相对来说,赐死虽然也是死,但是要“温柔”多了,比如说赐一杯毒酒,让你自己喝下去;又比如说赐三尺白绫,自己去上吊;又或者说赐一把宝剑,自己拿去抹脖子。

这些死法,明显比在闹市砍头要显得体面多了,也难怪被赐死的人要千恩万谢。虽然听起来很滑稽,但在封建社会确实是存在。


那么我们回到这个问题,要被皇帝赐死之人,能不能逃跑?

当然能,只要本事足够高,又不在乎自己妻儿老小的姓名,那尽管逃,逃到某个深山老林隐居起来,皇帝也未必能找到。

但是问题来了,能被皇帝赐死之人,往往都是有相当社会地位之人,背后往往还有一大家子人。要是敢自己逃了,那一家老小可就得遭殃。所以为了这一家老小的姓名,被皇帝赐死之人,都会乖乖的等死。

有人又要问了,带着一家老小一起逃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只要本事足够大,别说带着一家老小逃,就是你跑去把皇帝杀了,自己当皇帝都可以。

但问题是皇帝也不是吃干饭了,皇帝要赐死某个人,自然是对他已经动了杀心。给你一杯毒酒,那是皇帝给你面子,让你死得有尊严一点,你要是不肯自己喝,分分钟有人来灌你喝。


再者,封建时代的文人士大夫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一个个忠君爱国,骨子里信奉着“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的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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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没人想过别的办法,有些不愿意去死的也尝试着去努力一下,毕竟能活着没人愿意去死。有位牛人就面对皇帝赐死的命令耍赖皮,装糊涂就是不死,闹出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汉朝时候有个大臣叫薄昭,是汉文帝的舅舅。因为仗着身份杀了皇帝的使者,一下子惹恼了汉文帝,然后就想下令把薄昭斩首。但是薄昭是他亲舅舅啊,汉文帝的亲妈是薄昭的姐姐啊。这位太后可是很宠自己的弟弟的,不同意汉文帝杀薄昭。皇帝的亲妈一番闹腾,汉文帝没办法了只好收回了斩杀薄昭的命令。

但是不杀薄昭心里又不痛快,汉文帝就下令赐死薄昭,让他痛快的自杀,自己不让人去杀你,那你姐姐总保不住你了吧!

可是这薄昭还真是个不要脸的主,皇帝把赐死的命令送到了以后,他直接装糊涂,完全没有自杀的意思。该吃吃该喝喝,就是赖着不愿意死,他也明白有太后罩着,皇帝不能用强的。

可薄昭耍无赖,汉文帝还真有治无赖的办法。轮番派人去他家里找他喝酒聊天,劝他自杀,薄昭还是不接招。

然后汉文帝又派一波人到薄昭家大门口烧纸钱,搭灵堂,又让一大帮臣子们去哭丧。这是给谁哭丧呢?薄昭啊!一帮人堵到薄昭家门口,还一边烧纸一边哭喊“薄昭你死的好惨啊”。皇帝都亲自去给他舅舅披麻戴孝。薄昭在家里气的吐血,我还没死呢你们都来给我哭丧,连皇帝都亲自上阵当群众演员!

这下他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不死,只能自杀了事。被皇帝赐死还赖着活了那么多天。这也是开了历史的先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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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死是古代皇帝对有过错的罪人赐其物品,让其自行了断 常见有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

历代帝王并没有将赐死制列入到国家正式刑典中,而情愿作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法来随意使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赐死与其被视为一种特殊刑罚,不如视其为一种皇家的私刑更为确切。

赐死制成为君主专制下君主随意处死大臣的一种手段。这是从帝王的方面来说,从古人的角度来说,古人讲究忠君爱国,皇帝想将你赐死,你哪里回转的余地。皇帝若在赐死你的同时,不牵连你的家人,已是万幸,哪敢奢求太多?

何况,若只有你全家上下只有你自己孤身一人,你不想死,还有逃跑的机会。但很多时候,你不可能孜然一身,因此“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加上皇帝若有心讲你赐死,定会派人把守,确保你能顺利自尽,以免逃跑的现象发生。

综上总总,你是没有逃跑的机会。

举一个不相干的例子,唐玄宗“安史之乱”时期,唐玄宗和爱妃杨玉环逃到马嵬驿。

陈玄礼为首的随驾禁军军士,一致要求处死杨国忠跟杨贵妃,随即哗变,乱刀杀死了杨国忠。

唐玄宗言国忠乱朝当诛,然贵妃无罪,本欲赦免,无奈禁军士兵皆认为贵妃乃祸国红颜,安史之乱乃因贵妃而起,不诛难慰军心、难振士气,继续包围皇帝。唐玄宗接受高力士的劝言,为求自保,不得已之下,赐死了杨贵妃。最终杨贵妃被赐白绫一条,缢死在佛堂的梨树下,时年三十八岁,这也是白居易的《长恨歌》中的“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之典故。

皇帝想保护自己的爱妃不被赐死,但仍无力回天,更不用说是皇帝想要赐死的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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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赐自尽的大臣们,奉到上谕后,除被迫服毒、自缢或自刎以结束自己的生命外,别无选择。但其中,也还有着个别并不甘愿自尽的人。 乾隆五十五年回任浙江巡抚的福崧,勤于政务,精明能干。在贿赂公行的当时,还能做到“廉俸外不受岁时苞苴”。 大学士和坤深受皇帝宠信,权势炙人。外省的督抚大员,每年一无例外,都要向他馈送重礼。这类事情,福崧听得多了。可他不愿随波逐流,向贪得无厌的“和相”送礼行贿,结为内援。和坤怀恨在心,想施加报复,却又无隙可寻。 事出偶然,浙江盐道柴桢升任两淮盐运使,在任亏空甚多。离职前求得福崧通融,等履新后立即设法填补。他确也说到做到,至扬州后,很快挪借到22万两银子,寄浙补足了亏空。然而,此事被另一盐官全德获悉,全德为和坤党羽,抓住这个机会,向朝廷提出纠劾。清高宗怀疑福崧插手其间,或有贪赃行为。因此命福氏停职听候处理,并派兵部尚书庆桂入浙调查。 庆桂在盐道旧档中,查到“馈福公金一千两”的记录。那是柴桢当年送给户部尚书福长安的厚礼。庆桂与和坤沆瀣一气,诬陷受贿的是福崧。而且说福崧向柴桢索贿11万两、“侵吞公使钱六万有奇”,拟把他处斩。皇帝看到奏疏后,传旨把福氏槛送入京,要亲加审问。 福崧知道和坤一伙诬害自己,满腹冤曲,愤愤不平。在囚车中一路扬言,见到皇帝后,要把和坤在外省勒索敲诈的罪行,全部揭发出来。谁知进入山东境内,突然传来皇帝改变原意的上谕:“途中赐自尽!” 福崧在红花铺地方听到宣读上述旨意,“须髯奋张,大声疾呼,不肯就死”。巡抚吉庆无计可施,只得假意周旋,给他送来酒肴,酒中置毒, 让他在冲动的情况下服毒身亡。 事过多日,有文人路过红花铺,曾留下“至今铺人言之,犹代为报屈”的记述。史书上则记载,和坤惧怕福崧进京“发其阴私,故以蜚语激上怒,迫之死亡。” 这是乾隆五十八年发生的事。可见,“赐自尽”的办法,也成为奸邪假传圣旨、排除异己的一种手段! 清仁宗继位后,踵而效之,也不时对大臣赐自尽。 嘉庆四年(1799)正月,皇帝传旨逮治和坤,交由王、大臣会审。审出20条大罪,拟照“大逆”处极刑。可是,仁宗“犹以和坤尝任首辅,不忍令肆世,赐自尽!”有意味的是,特命和氏党羽、前户部尚书福长安随同宣旨官前往,跪着看和坤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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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赐死是一种最高的死亡尊重,相对来说痛苦最少也很体面。一般是没有人会抗拒圣意的,也不会选择逃跑更逃不掉。

被帝王赐自尽一般有三种方式:利器、白绫、鸩酒。大家都知道在古代刑法很残酷,死法也都特别痛苦,五马分尸、凌迟处死、剥皮抽筋等等都惨不忍睹,相对来说帝王赐死是比较人性化的死亡方式,也避免了游街示众、身首异处还能避免家族跟着株连。



说完赐自尽再来说一下逃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能跑哪里去呢?觉得古代没有GPS定位、没有摄像机头就能跑得了?虽然科技水平不高但古人的管理与缉捕能力并不差。更何况赐自尽肯定是派人去的,完成任务也是要回宫复命的。



就算有人胆肥跑了,跑到哪里都没人敢藏皇帝要杀的钦犯,藏匿者是要诛九族的,被抓到后就不是简单赐死的事儿了,跟家族一起被杀头不说,还要被史书定义为不忠不孝之人让后人唾弃,逃跑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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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被皇帝赐自尽后的人他必须自尽,他也跑不掉。能够让皇帝惦记,并且赐以自尽这样的人都不是一般的人,不是大臣就是武将,在朝中能够掀起波澜的人,自己不检点到了皇帝赐自尽那自己也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一切都悔之晚矣,当然有些人他永远也不会悔之晚矣。

只要皇帝赐自尽的人基本上那是皇帝身边上的人早已侦查摸清赐自尽人的一切情况,案情清楚、确有其事,或对皇家不满,或怨言不休,功高震主而又任性妄为,这样的人大多让皇帝惦记,起疑,而后赐给他明白那就是自尽。


秦朝崛起的关键人物吕不韦,持国炳、理朝政,秦王嬴政称之谓仲父,赐封十万户,功高盖世,由于他自己误认为自己有大功与秦,又是和嬴政母子关系暧昧,他的任性与不检点引起了成年秦王嬴政的警觉,而后赐他几句话,他不得不饮鸩自尽。秦国大功者武安君白起者,功高不自量,秦王多次命他出征,违命不召,加之应侯范睢暗中挑拨,白起怨望颇多,最终得到秦王赐予的一把长剑,他行到杜邮的时候接剑自裁,他往那儿跑?行皇帝命令的人还的等着回去向皇帝复命哪。


杨柳青青春之声


中国的古代史,也可以说是各类残酷刑罚的发展历史。


古时活人陪葬、腰斩、凌迟、斩首、挖眼割耳、砍胳膊砍腿等的刑罚可谓是残酷无比,后来又出了一个更为残酷的那就是令人自尽。

在各类刑罚中,自尽是最能摧毁人的意志的,说白了,给你一个时间,五分钟也好、三分钟也罢你自己必须死掉,想想看都觉得浑身出冷汗。

而且你还没得选择,要你上吊死,你不能咬舌,让你喝毒酒你不能割腕,让你撞梁死,你不能跳井。你只能看着自己痛苦的选择那种连死都不能自由的死法,可想而知,时辰快到,你必须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


古代,犯了罪也好或者是因为帝王以莫须有的罪名也罢,给赐死的刑罚,在当时的年代那是一种恩赐,因为最少死者保留了全尸,而不至于身首异处,这种刑罚往往也只是给一些特殊的人物,而并非都能享受。

既然赐死已是最好的归宿,你可以逃跑,但在那个封建社会,一旦被追会,面临的将是更加残酷的刑罚,比如车裂。而且,那个年代还有连坐之刑罚,你可以跑,但是你的亲属家人尽皆被处死,真是这样,你还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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