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交车上抢夺方向盘的事件频发,有什么好的方法可以杜绝此类现象?

豫东小城人


悲剧发生了,悲痛是应有之义,查明责任也很重要。但悲剧的真正意义,不仅仅是

“引起恐惧与怜悯”(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而是“把美的东西毁灭之后”,让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去改变去避免。

一、物防。

我不是公共交通的专业人士,但作为一个公民,我以为,公交公司只需要将司机与乘客隔离开来,不就可以避免了吗?我们的很多出租车,不是已经有了隔离栏吗?

再比如,我们能否在进入公交司机安全距离之内,设置红外线或者电击器之类的东西,让司机可以及时击退威胁,而不至于对车辆失去控制?或者,在乘客最容易侵犯司机的位置,安装一个捆绑绳发射器,一旦司机感觉到危险,可以启动按钮,一捆绳子射出,将侵犯着缠绕?(我决定来发明一个,在此申请专利)

二、人防。

1.司机掌握一定的防护技能。

有人建议在公交车上,配备一名安全员,就像飞机一样。个人以为,这个成本太高,但对于司机,是应该进行诸如心理稳定测试和培训以及遇到突发事件的应急技能培训的,至少,要在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立刻靠边停车,即使不能靠边,一脚急刹,起码可以避免其他严重后果吧。

2.乘客有一定的防范意识。

另外,每一个乘客,都应该有这个意识,在遇到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时,要勇敢的站出来,及时制止!试想,如果当时有一名乘客,在那名女乘客第一次击打司机的时候,就上前制止,悲剧是否也可以避免???

就在昨天,江西上饶龙山至婺源班车上,一黑衣男子与司机发生争执,去拉拽方向盘,被身着迷彩服的乘客一招制服。


三、法防

所谓的法防,就是要依法严惩此类行为。从法理上来说,这种抢夺方向盘的举动,其实就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车人的性命啊!虽然,绝大多数抢夺方向盘的,都没有犯罪故意,但客观上却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我们应该先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比如,在公交站台贴上宣传纸,利用车载的电视、广播等循环播放,利用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讲清楚这种行为的后果——没发生严重事故,牢里蹲个三年五载;发生了事故,赔个倾家荡产,还会身陷囹圄,失去自由!

你想,还有谁会以身试法呢?


三水三心


按禁狗者的逻辑,应该出台包含以下内容的法律法规:

抢方向盘会导致其他人生命安全直接受到威胁,不是死就是伤,所以:

老年人禁止坐公交车,因为屡屡有老年人抢方向盘,并且他们在公交车上抢座位,强迫他人让座,和年轻人在高峰时段抢资源,还免费乘坐不付钱;

大妈禁止坐公交车,理由同上;同时,大妈跳广场舞扰民;

低素质者禁止坐公交车,他们随时可能会抢方向盘,对所有人有潜在危害性。

婚姻有问题者禁止乘坐公交车,因为屡屡有这类人袭击幼儿园,报复社会,也随时会以抢方向盘威胁大众生命安全;

不上网不看新闻者禁止乘坐公交车,因为他们会以不知道抢方向盘导致15人死亡为借口而抢方向盘;

以上人群如果乘坐公交车时应缴纳100万元保证金,以免哪次他(她)们抢方向盘以后不承认责任,或找不到人;

以上人群是城市潜在的危害者,他(她)们没有权利在城市里生活。

类似的逻辑还有:跳广场舞的,有力气跳广场舞,没力气带孩子,她们都对父母不孝,对子孙不好。

以上是玩笑话,但却是今天网络上抵制养狗的人的逻辑。


詹子布道


好办法沒有太多只有一个:严惩!应向美国学习,在公交司机座椅后面醒目的位置,贴上"袭击公交司机和抢夺方向盘判刑7年″!如胆敢有以身试法者,不管老弱病残也不管后果严不严重一律判刑七年决不姑息!如造成伤亡事故应根据伤亡程度重判重罚!仅依靠说教感化是不行的,更不能幻想依靠教育和自律去化解问题!太过于强调文明执法,太注重感化人性化执法是行不通不奏效的!因为国民的素质还有待大幅度的提升,这种执法理念根本不适合中国国情!

本想公交车墮江惨剧能敲醒国民,而成为里程碑式的惨痛教训使人能醒悟过来从而彻底杜绝!并引起法律界层面的震动,从而推动法律的调整和補充,并出台相应的新的法律法规!但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不但涛声依旧,而且呈现全国各地效仿愈演愈烈的可怕局面!而且执法,罚处,警示等各方面也都原地踏步没有丝毫改变!这就是问题的根本所在,说教感化批评教育警告毫无实际意义,法律的威严和震懾力沒有发挥其该发挥的作用!必须改变这种被动局面,严惩不怠毫不手软才能奏效!才能刹住这股邪风!


公仪阅


看了别的答主的回答,我并不是特别认同。

第一,叫有法可依。国家要加强这方面的立法,而且要量刑适当。严刑峻法,只能怨声载道。封建社会的朝代,酷吏导致民愤的例子太多了。

第二,叫有法必依。事故频发还有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部分人民警察对这类事件的不作为。和稀泥,那还要法律干嘛。

第三,执法必严。一定要讲规则。严格意义来说,虽然国家一直宣传要法治社会,但是目前一直是人治,讲感情,不讲规则,这是最可怕的。


初心不改185369031


一是公司的规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让司机忍让,就会使一些乘客觉得司机好欺负。这行规定的目的是好的,但也限制了司机的人身在受到危险时的反抗的权力,因此,公交公司应该做到:当有人威胁到司机的人身安全或影响到乘客的人身安全时,司机可以出手制止,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武力制止(现在的公交上几乎都装有监控,可根据监控查看车厢里的情况),如经查证(包括乘客的反馈)司机的做法确实保护了乘客的安全,对这样的司机不但不该处罚,反而应该奖励。

二是对于闹事的乘客处罚力度不够。一般都是警告教育,要不就是罚款200,行政拘留三五天的……。对于这样的处罚,好多人都会觉得无所谓。如果说处罚力度还大一些,如:罚过三五千的、拘留十天半个月的、甚至判刑三五年的……。看谁还敢那么做?

三,对于有些人说就该停车,对于这一点不认同。如果真要认么做,那就不需要站点了,也不需要什么规矩了。既然规矩的制定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那就应该执行。再说了,凭什么就该为那些不遵守规矩的人而改变规矩?


我只是草根


装個电激护网!以视警告!震慑力!



太阳and月亮48031446


所谓的‘近期……频发’只是个错觉,只因坠桥事件发生后,人们尤其是媒体对抢夺方向盘的事件更为敏感了,报导的频次高了!中国地广人多,每天会发生很多同类事件,只是原来没有引起重视罢了!现在大家都敏感起来了,这是个好现象,只有全社会更多的人对此类事件重视敏感了,才会催生督促杜绝此类事件的解决方法!

对于杜绝此类事件,我想是不可能的,只有尽量减少此类事件的可行性!这就象犯罪是无法杜绝的,只能用惩治的手段减少犯罪,让那些企图犯罪的人面对惩罚而放弃犯罪,但是总会有一些人藐视惩罚的,对于这类人唯有让其尝尝惩罚的滋味了!


死就死呗谁人不死


《抢夺方向盘是不实之辞》

一抢夺方向盘是别有用心人的不实之词,没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乘客往往是在和司机因一些琐碎小事矛盾激化的情况下,不理智的去拉扯方向盘,以引起司机对自己诉求的重视。虽然这种举动是妨碍司机驾驶的行政违法行为,但这种拉扯和抢夺是根本不同性质的问题。故意把拉扯夸大为抢夺,显然是别有用心的。

二要想根治这种司乘矛盾,必须从以下几点做起:1恢复乘务员制度,司机只管开车。

2改革完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3提高公交车人性化服务,以化解司乘矛盾,把公共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4最值得警惕的是那些仇视社会的敌对分子,他们故意混扰敌我矛盾,,趁机以极端的手段在公交车上制造惨案。必须对违禁物品上车进行严查,把真正的危险分子以及不良司机查堵在车外。他们才是公交车最大的安全隐患!


昱山老柏


近来确实很多抢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事情,做这种事的人脑子都是有问题的,而且绝对是一个情绪化很严重的人,很容易失去理智,既危害公共安全,又扰乱公共治安,对于这样的人我们都恨不得一脚踹死......

既然有这样的人存在,为了公共安全,我们有什么办法才能预防事故发生呢?

如问题中所说的,用一件保安服,人人参与保护司机安全的行动,穿上保安服就有权利和义务,但宁哥觉得还是不妥,如果脑子有问题的人穿上呢?还是会给司机造成伤害。还不如见义勇为者飞起一脚来的实际,再给见义勇为者奖励免费乘坐一年公交车的奖励,当然这也只是宁哥的个人意见啦!


其实现在很多地方都已经有实施保护公交车司机的方案,有加派保安的,有加防护栏的。其实宁哥觉得公交车也应该专门隔断一个驾驶舱出来,乘客就进不去,这样司机也可以专心开车了。


对于公交车安全驾驶大家还有什么看法呢?


道听途说No宁哥


隔离式驾驶室,隔离乘客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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