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在吃狗肉,愛狗人士阻止我們吃,雙方發生衝突,責任該怎麼劃分?

愛狗狗奴好狗一條


比較奇怪的是為什麼那麼多愛狗人士,卻沒有什麼愛豬人士、愛雞人士等,別跟我說狗是人類最忠實的夥伴什麼的,狗咬的可全是人!狗對主人忠誠是不假,但得是自己養的狗,別人的狗跟你可是沒有關係的。所以這是個思想畸形的群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自己去愛護就好,別人的千萬不要去幹涉,只要別人不虐待,犯不著干擾別人。如果愛狗人士吃著豬肉的時候,一幫回民冒出去阻止,那是人家的信仰,那麼愛狗人士對上拜豬人士會碰擦出什麼樣的火花。

人類原本只是食物鏈中間的一環,依靠智力的發達衝上食物鏈的頂層,制定了人類自己的倫理道德和法律!狗依然屬於食物鏈下層的動物,那些連自己父母都不知道盡孝的人,反而花費大量精力以愛狗的名義做出各種荒唐的事情,甚至覺得狗命抵得上人命,這已經是極端畸形的思想了,一種將狗視為同類,甚至超出人本身重要性的本末倒置的思想。

這種人的大量湧現是社會物質充足無所事事所產生的結果,屬於眾多病態愛好中的一類。當然不包括正當愛狗人士。這些人已經嚴重危害社會的穩定,應加以遏制!


夜焚香


前幾天剛剛看了一則新聞,再次刷新了我對某些愛狗人士的看法。

雖然新聞的視角是從志願者(愛狗人士)救狗開始的,但我唯一記住的是狗場主人楊老闆兩次哽咽的場面,他說他還有80多歲的老母親要養。而這100多隻狗都是楊老闆以每斤9元從附近的人家收購的,這次大概損失3萬多元。

我沒有看出所謂志願者的勇敢和愛心,倒是感覺他們把自己的愛好強加給別人是一種惡毒的行為,尤其這種事情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別人的生計問題。

當然,這則新聞下面的留言也是一面倒地同情楊老闆,譴責所謂的志願者(愛狗人士)。

回到問題,愛狗人士或許真的能阻止別人吃狗肉,如果因此發生衝突,責任更大的也應該是先挑起事端的愛狗人士。不過,責任劃分還是得看哪一方先動手的,以及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

如果愛狗人士先動手,那麼他們的行為就涉嫌尋釁滋事,應該依法受到嚴懲。而吃狗肉的食客屬於正當防衛,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當然,具體情況還得具體分析了。

最後我想說,有愛好沒有錯,但是也要有底線,如果因為自己愛狗就不允許別人吃狗肉,那真的是豈有此理了。


夜雨如書


這個東西,是一個活動衝突

你們在一起吃飯,吃的是狗肉

對吧?

可是,你們是在哪裡吃飯啊?

反正,不管你們在哪裡吃飯,反正你們吃東西了

吃飯這個東西,叫【民事】,如果傷人了,叫【刑事】,你們吃飯有人不准你們吃叫【尋釁滋事】,如果因為吃飯引起的糾紛叫【民事糾紛】,因此而上訴的叫【民事訴訟】,因為民事發生鬥毆如果有損傷的,就是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有輕重,反正挺複雜的。

然後,有一幫人,覺得你們吃飯的時候,吃了他們認為你們不應該吃的東西,於是,你們打起來了

然後,有損傷

於是,你來問,責任怎麼劃分?

這個要問警察

還要問律師

我們吃什麼東西,需要別人同意嗎?

是是是

這個肯定是

國家有法律規定,有的東西,你不能吃

比如穿山甲,北極熊,老虎,熊,啥的,吃了那是犯法

可是,狗肉,國家有沒有規定說不可以吃吧??

既然國家沒有禁止,意思就是可以吃狗肉

對吧?

好了

當我們在吃國家允許吃的狗肉的時候,有人干擾,就是騷擾[民事],因此而有打鬥損傷嚴重到一定程度就是[刑事]

你們應該報警才對

當然

剩下的,警察與律師處理

謝謝


太素老道


吃狗肉會死!這種肉來路不明,易中毒,死了再變成狗,再被別人吃。惡性循環。


明天回更好126


真是中了邪了!吃個飯還被人家來干涉, 就不讓吃狗肉,還說的振振有詞。本來吃飯是一種享受,現在被他們搞得沒心情。越想越氣憤,筷子一放,火冒三丈就與人家吵了起來。大家評評理,就吃個飯,招誰惹誰了?

一,吃飯誰都不得干涉,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就是殺頭之前也要讓人家美餐一頓,不做餓死鬼!是誰給這些愛狗人士這個權利,讓他們來干涉人們正常的生活,吃飯!這些愛狗人士的行為就是屬於法律上的尋釁滋事,輕者違法,重者犯罪!

二,吃飯吃狗肉,錯了沒有?沒錯!國家法律、行政規範沒有明確規定,不準吃狗肉!狗肉也不屬於國家免疫類禁止食用的食品。因此吃狗肉就像吃豬肉、牛肉、羊肉、雞肉、魚肉一樣,你完全有權利根據你的愛好,選擇哪一種食材。任何人沒有權利來干涉你吃飯,更沒有權利來干涉你吃狗肉。如果誰橫加干涉,那麼就是尋釁滋事,就是違法。可以通過報警由警察來處理。

三,如果在吃飯,吃狗肉的時候,愛狗人士態度橫蠻,無理取鬧,尋釁滋事,使的吃飯的人怒不可遏與他們爭吵,甚至雙方動手打了起來。這個責任首先是由愛狗人士來承擔。如果吃狗肉的人,被他們打傷,那麼這些愛狗人士,不但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的賠償。如果愛狗人士被吃狗肉的人打傷,打人者也最多是過失傷害,因為愛狗人士有錯在先,所以在分清雙方責任的時候,也是愛狗人士肇事者承擔主要責任。

總之,當你在吃飯,吃狗肉的時候,遇到像愛狗人士這種尋性滋事、無理干涉、無理取鬧的事情,還是要保持頭腦冷靜,據理力爭,要知道邪不壓正,真理在自己一方,有理走遍天下,不用怕!

大家認為我這樣說對不對?如果你同意我的觀點,請點擊右上角紅字[關注],謝謝!





依旺情深1


本人從來不吃狗肉,因為我確實喜歡狗,喜歡養狗,但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這種人,我不做,狗本來就是雙重含義的動物,有的人養,是為了好玩,陪伴,喜歡!還有一些人就是為了吃,為了利益!有些所謂的愛狗人士看到別人把自己的狗賣了,就開始比比歪歪的“狗這麼可愛怎麼忍心賣啊”?那你的狗是哪裡來的?寵物店是幹嘛的?不賣狗嗎??

自己養好自己的狗,跟你沒關係的事情少參與,吃你的狗了??在大街上看到流浪狗,喂喂吃的可以,或者帶回家自己養著,不要拍個小視頻,發抖音什麼的,有用嗎?流浪狗是哪裡來的?不都是愛狗人士丟的嘛?有病了,不想花錢,丟了,不想養了,又丟了,沒看好,丟了,媳婦懷孕,狗沒人要,丟了!!除了愛狗人士誰會丟狗,不喜歡狗的,哪裡來的狗丟??喜歡吃狗肉的人,怎麼會丟了,早就自己吃了!所以說,流浪狗都是愛狗人士搞出來的!!

像小編說的這種多管閒事的人,只有兩個辦法解決,第一,暴打一頓,一盆狗肉直接扣腦袋上,第二,直接報警!人家吃狗肉,跟你有關係??濟公還吃狗肉呢,你把丫祖墳刨了去??我家的狗都一樣吃狗肉,人怎麼就不能吃了?我吃狗肉跟你沒關係,但是你打擾到我吃飯肯定不行!養狗的朋友,遛狗請把狗繩拴好,是你遛狗,不是狗遛你,拉住了,別狗去哪你就跟著去哪!就跟狗遛你一樣,別人看著害怕,也別說你家狗不咬人,他只是不咬你,狗急了咬人就跟吃屎一樣!一個個能的,就跟狗是你爹一樣的!

最後說一點,吃狗肉,跟我沒關係,自古以來,狗肉就是宴請首選食材!別動我的狗就行!我的狗敢傷人,敢咬人,我就讓它償命,我的狗在街上拉屎,我蹲地上用紙擦,買礦泉水衝!你們呢?


昂小夥


我沒有看到關於愛狗人士阻攔他人吃狗肉的相關報道,不過愛狗人士在高速路上攔狗車的行為的確不是無中生有,但他們的主要目的只是為了防止他人非法捕殺和販賣狗類,因為他們的行為不但解救了不少狗,而且還對一些不法狗販造成了不小的心理壓力……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不法分子對狗的傷害,正是因為他們站在人類道德的制高點,所以他們才敢那麼理直氣壯、而且無所顧慮。因為我國有幾億人養狗,而保護動物是整個國際社會的共識,所以那些想打狗主義的人(主要是指想禁狗的人和偷狗賊),就像螳臂當車、不自量力,註定會受到世人的譴責和法律的懲罰!
下圖是明星孫儷收養流浪狗的感人畫面


笑靨如花44806


幹就完了,看誰拳頭大,不口水,說件真事,幾個哥們出去吃狗肉,喝點小酒,過會就有人上來嘰嘰歪歪,被我朋友拉到街上揍了一頓,說句,不服,可以在約,老子吃狗肉,你喜歡管,那老子沒錢買房,買車你是不是也管管?說後,會餐館繼續吃,喝😄😄真事


阝冇矢呿噲冇徊憶


大家注意,這個問題狗肉販子問得好!愛狗人士為什麼阻止大家食用?看看央視十二頻道就知道!這些狗肉館子多半
從偷狗賊手中廉價收售毒狗肉!毒狗肉意味著什麼大家都懂。當食客吃下這有毒狗肉,通過肝臟代謝,而肝臟有很強的解毒功能,只要沒達到致死量並不等於肝臟沒受損害!狗販子就利用人們毒而未死的觀念引誘食客,其實多次食用毒狗肉己經嚴重損傷了肝臟,極易誘發肝炎,肝硬化,肝壞死,甚至肝癌!甚至引發多器官疾病。往往僅出現類似腦溢血,心梗腦梗等症狀或不明原因的猝死!很多怨死鬼到死也無法明白其病因。因此奉勸食客,狗肉不能吃!口口都危險!!!!


大珍珠他奶奶


吃狗肉跟吃普通飯菜並無區別,如果有人惡意打擾你用餐,可以用以下方法解決:a.讓店主過來處理。b.報警求助。c.別讓他們走了,打電話叫兄弟,將他們手腳打斷,順帶去抄他們家,並要求賠償。一般在老家選c,城市選a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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