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弒母少年學校派教師去單獨為其補課,教師有權拒絕嗎?

春江暮雪觀天下


我認為教師不但有權拒絕,還有義務譴責學校負責人的此種行為。

因為教師的職責是教育學生,但單獨給學生補課不在教師的職責範圍之內,教師當然有權拒絕。對犯罪的學生進行單獨輔導,簡直就是鼓勵犯罪,應該受到譴責。家長反對他進學校,是怕他傷害自己的孩子,是可以理解的,不過教師就不怕傷害是嗎?!萬一他對老師下手呢?!老師是不是就白死了?!反正他殺的又不是別人,是自己的老師!對於這樣的學生應該怎麼教育,不是相關部門簡單的一句孩子沒達到年齡就可以把責任推給學校的。教師沒有執法權,沒有懲戒權,根本約束、管教不了該學生。我覺得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警校合作,在教室給他安排一個單獨的隔離的帶防盜玻璃的小房子子,在裡面學習。除了上廁所和“放風”由警察帶出外,其餘時間不準出來。這樣不但不會傷害到其他同學,還會對其他學生有一個警醒的作用。犯了罪過就應該受到懲罰,不應該就一句年齡小了事。另外其監護人,也應該要求參加學習培訓。


三湘尤蓮2


老師沒權拒絕,因為老師是公職人員,如果派他去的話,他可不能夠無原因的拒絕。

但是老師可以以膽子小,你擔心生命受到安全為理由去拒絕,也可以以能力差,教育不了教育不了這種殺人的孩子,去拒,還可以用膽子小,怕到那裡被殺而拒絕。

如果說配老師去給這個少年補課的話,我感覺這是當地的教育部門或者是當地的學校領導在作秀,他們很可能是想不讓一個學生落伍,不讓一個學生沒有受到義務教育,很可能覺得自己是處於輿論關注的焦點,教育這個孩子也不是,不教育這個孩子,也不是。想來想去,既然這個孩子已經被放,那麼咱們教育部門也應該對這個孩子進行挽救啊。所以說現在很可能就派幾個老師去應付一下。

等過幾天風平浪靜的風吹草動了,就不再管這個事。你想想,如果讓六七個老師輪流去這個孩子家給他補課的話,這個孩子得有多麼特殊的貢獻,特殊的功勞。小學裡的老師本來就不夠,還抽出人來給這樣一個殺人犯去補課。你想想可能嗎?想想會是因為什麼原因。你想想能堅持多長時間呢?


平原春秋


學校沒這個權利,沒有法律支撐啊,所以教師有權拒絕!應該先派磚家叫獸去,如果這少年再殺了磚家叫獸,那麼就會出現戲劇性結果,老師們都會爭先恐後主動義務為這位少年補課。因些,為了保證一個都不能少,務畢多派些磚家叫獸,尤其是那些提倡賞識教育的。


陌路


我有兩個觀點:一,小孩子殺死了自己的母親,還能有專門的老師一對一補課,如此待遇,這是讓其他小孩向弒母少年學習嗎?二,即使派老師,也要派有能力的老師(只有不會教的老師,沒有教不好的學生),能力平庸的老師對弒母少年的教育只是雪上加霜!


ABC


看到一條說教育局會安排他到一個完全不認識他的地方繼續上學。這個是最不可取的,這樣子雖然對他或許是人性化,可是對這個班的人埋下了一個潛伏的危險,學生在校的時間很多,有時候打打鬧鬧突然間又殺了一個人誰負責?最關鍵一點他認識到目前他是不需要付任何法律責任


等著你的回覆1


教育局領導腦袋進水了吧!給殺人犯一對一補課,幫他考上好大學,讓他以後大殺四方??

教育工作者讓德行修養不夠的人接受高等教育,是對社會最大的不負責!


一念歡


沒有權利拒絕,因為老師是公職人員,配合法律部門的工作,是一個老師的責任和義務!


王守仁63923854


在上班期間,學校安排,責無旁貸,但是學校是否能給老師配個警棍或者防彈衣什麼的。


博文天下48467203


首先,老師也是人,也惜命,這個孩子心理問題已經形成,任何人接觸他都有可能遇害,媽都能砍,爸也就不遠了,老師算什麼,一言不合可能就動手了,反正作為一名老師我是不敢去,是,老師有義務配合學校工作,但老師也有父母親人,不能因為這麼明顯的炸彈去冒險。是不是一定要再出人命才會重視這個孩子的殺傷力?


戒不掉的文藝


憑他是殺人犯嗎?送他去少年勞教所吧,滿18歲了立即槍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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