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學生已獲釋,當地教育部門將安排他到誰都不認識的學校上學。這樣真得好嗎?

悠悠西北風


對於這個問題,不妨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教育主管部門,我能怎麼辦?大不了有幾種可能的方式。

1 交給公安部門,由他們依法處理。但是因為這位學生的年齡還只有12歲,按照現有法律,公安部門還不能對其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監禁關押。甚至因為年齡不到14歲,連送他進工讀學校都不行。所以公安部門已經將他釋放。這條路走不通。

2 讓這名學生不再讀書了,交給其家屬。但是其家屬也只是文化程度不高的普通農民而已。他們知道怎麼教育嗎?能夠怎麼教育,能夠管得住他嗎?這名學生從此不再讀書了,將來出路在哪裡?會不會走到社會上釀成禍害?這種做法也不行。

3 讓這名學生重新回到其曾經就讀的學校。

但因為其臭名遠揚,必將在學校裡受到老師和同學的歧視排斥。他本人難以維持正常的學習,難以恢復到正常的心態。而該學校的教學秩序,也必將受到負面影響。所以此路也不通,據說已經受到很多人的反對。

綜上所述,既然這位學生既不能受到法律制裁與社會隔離,也不能從此中斷學業推向社會,推向家庭,必須繼續接受教育。但是又不能再回到曾經就讀的學校。這樣一來,讓其繼續讀書,只是選擇一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學校。確實也是一個無奈的選擇,某種程度上也還算合理的選擇。

問題是這名學生連自己的母親都敢殺,其人格和心理極不健全,極不理性。要是真的到了一個沒人認識他的學校裡重新讀書,與那些對他沒有防備心的同學共處,會不會因為一點什麼小小的矛盾再次爆發暴力衝突,產生不可預期的嚴重後果?完全有這個可能。所以對他還還不能當做一位普通的學生來對待,從而掉以輕心。

如何解決這個棘手的難題呢?我的想法是:可以參考外國對於那些嫌疑犯人保釋的處理方式,即對某些人不進行監禁關押,可以讓他有一定的自由和正常的生活,但是要有人對其嚴密的監控,不能擅自離開特定的範圍,甚至讓其戴上電子手銬,隨時掌握其情況。一旦有異常,立即進行相應的處理。對應這名學生的情況,可以將其類比保釋期的犯人,對其採取相類似的措施。不知這種思路行不行的通?

路都是人走出來的,新的問題需要新的處理方式,也呼喚制度創新,只要用心,相信總能找到合適的解決辦法。


邵陽光影之微記錄


讓我想起我一個同事的朋友,他一次喝酒開車,撞樹上,同車四人當場死亡,他已經瀕死狀態,醫生都蓋了布了,他舅舅是省廳一個廳長(忘了是公安還是交通),也在現場,給醫生說,只要人沒死,就得救,死也得死在搶救臺上,就這麼神奇,給救活了,出院後,照常喝酒,照常酒駕,沒有一絲的悔改,別人勸他,他就說:都是死過一次的人了,現在活的就是賺的!兩年後,還是那條路,還是酒駕,還是撞樹上,不同的是,這次只有他自己!

他完全看不出來有悔改之意,以此事度之…我知道以假設去懷疑別人是不對,但我覺得還是要有所警戒!


歷史系初學者


對於十二歲的弒母學生,因達不到我們相關刑法的年齡規定直接釋放的做法,對於我個人來說,是沒辦法從容接受的。

原因一:一個十二歲的孩子,能做到殺人後淡定從容,被人問起無動於衷。可以看出這個孩子的心理是扭曲的,分裂的,不正常的。如果發生這麼大的事情都沒有被教育,什麼措施都沒有就這樣釋放了,很難相信他能從這起事件中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吸取教訓。

原因二,釋放後,安排到其他學校繼續接受教育,這也許是當地政府部門考慮到孩子的未來自身發展的考慮。但在送到學校之前,至少要給社會一個交代,讓社會人放心,很具體的說是要讓在校的學生和家長放心。試問,有幾位家長能安然接受這樣的孩子跟自己的孩子在一個班級,在一個學校。

我個人認為,在送孩子去學校之前,至少要讓孩子受到一定的懲戒,讓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要讓孩子的心理恢復到正常的狀態。能重新認識到自己的人生價值,走上正確的人生道路,不仇恨社會,沒有報復心態。

當孩子有悔恨,痛苦之心,說明這個孩子還有救。如果孩子一點都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孩子就不應該如此狀態放到社會。




toffeecandy


把弒母男孩放到不認識他的學校,有點像“掩耳盜鈴”。

讀小學時,學校轉來一位在其他學校因為打架被開除的男生,該男生轉校至我校後,立刻又成為了班級裡的小霸王,老師實在拿他沒辦法,每次喊家長來,家長都會對老師說“老師,把孩子交給你管了,他不聽話,你就揍他!”


那時的家長還是對老師有所尊重的,不像今天這樣難為老師,說的也是實話,問題是“老師真的管的了嗎?”

就像弒母男孩一樣,保護其受教育的權利沒錯,但是如何在保護他的權利同時,避免其他人受到傷害才是當地教育部門應該解決的問題。

訊問筆錄裡記載弒母男孩認為自己“殺死了自己的母親,不是什麼大事”,然而經過這一星期的經歷,他是否已經從新聞或者親屬,或者辦案警官的嘴中得知“不是因為殺死母親他不用承擔刑事責任,而是因為他尚未滿14週歲……”


那麼,如果他內心態度不端正,他周圍的每一位人都可能成為他情緒的受害者,甚至是不是會有其他孩子效仿,也是難以預測的。

最終該怎麼處理,作為旁觀者只能建言獻策,譬如讓他去特殊教育學校,或者找心理醫生對其進行矯正。

誰也不願意悲慘再次發生。


秘語相傳


這個圖片應該讓所有人都看到!還“調到沒有人認識的地方”?就想問問:誰敢接受?誰敢?去年廣西13歲男孩殺害三姐弟的事都忘記了吧?這緊咬著的嘴告訴你們:小爺我不服氣啊!不就是殺了自己的媽媽嗎?我又沒殺別人!出現這種情況不能簡單的說換一個地方就可以的。偷錢,撒謊,抽菸,這些都是長輩的溺愛造成的。當然,也有社會環境的原因。不能出事了就只怪學校。



孤獨和烈酒陪你


如果,我是說如果這個孩子又殺人的話,誰負責?


江涵秋影24


不涉及我的利益,我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呼籲:他還小,不懂事,大家給他個機會吧!俗話說得好,浪子回頭金不換。一個十幾歲的娃娃,犯錯誤是難免的,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改正了,就是好同志。

但如果涉及了我的利益,我會堅決反對:一個12歲的孩子,因母親管得嚴,結果就把母親殺了。如果他在學校,見誰不順眼,誰也不敢擔保自己是不是下一個受害者。和這樣的人在一起誰不擔心自己的安全?誰不擔心自己孩子的安全?如果他去了哪個學校,假設我在哪個學校工作或學習,我知道了會毫不猶豫的告訴所有的同事、學生和家長,堅決反對他來讀書。如果反對無效,那我就會毫不猶豫的辭職、退學或轉學。畢竟生命只有一次,我可不想拿它來開玩笑。當然,我不是怕死,但正如司馬遷說的,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我把他殺了要償命,不值得;我被他殺了更不值得,連個烈士都撈不著,媒體只不過多一個頭條新聞:軾母兇手再次殺人,無辜同學(老師)慘遭毒手。像他那種人,最好的歸宿就是在監獄裡關著,永遠別出來。


血染戰旗紅


應該把他安排到當地教育局長家去,由局長監督其學習。


用戶7587693585572


社會需要寬容,但寬容的代價不應太大,如果讓學校的教職工、學生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去寬容這樣的孩子,就是求全責備了。這孩子肯定是需要教育,但不是語數外的學科教育,而是人生觀的教育,實話實說,現在的學校教不了這個。

十幾年前我家鄰居有個男孩,當年18歲,天天不上學,淨惹事,就是個小流氓,我記得非常清楚,他爸把他綁在柱子上,用繩子抽,抽完託關係送到部隊當兵去了。三年之後回來,完全變了個人,老老實實跟著他爸做生意,後來自己單幹,現在至少有幾百萬,娶了老婆,生了兩個孩子,從來沒聽說跟鄰居吵過架,標準的有為青年。

人是管教出來的,雖然不提倡綁在柱子上用繩子抽,但必須找到有用的辦法。

這個孩子,很明顯,他心裡對什麼都沒有敬畏,對什麼都無所謂,需要一個像《大宅門》裡管教白景琦的季宗布這樣的人或者組織,耐心的開導教育是沒用的,讓他怕起來才是正道。


笑林散記


這樣當然不好。畢竟這樣安排,對其他不知情的學生和家長不公平。當地起碼應該考慮別人的安全信息知情權。

今天的消息稱當地已經將涉事男童定點監管,安排老師輔導其功課。這似乎是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安排了。出了這檔事,涉事男孩想回歸到正常的生活肯定也是不可能的。

今天我還看到一條網友的評論,說到他的母親因為教育失敗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而他接下來面臨的絕對是無比艱難的生活。

在這件事中,我們更關心的是其他群眾的關切。試想誰也不會同意和放心自己的孩子和這樣的男孩在一起讀書,人總要有一些安全感的。所以除了定點監管外,還是少管所最適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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