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12岁弑母男孩,欲到无人认识的学校就读,你怎么看?

最后一只大虾


恐怖至极!!!!这就是我的答案,无需赘言,以下是我想谈谈在这个男孩欲转入无人认识学校就读这个过程当中,他父亲和他奶奶的一些反应,着实让我恶心到了。全文如下:

震惊全国的湖南沅江12岁男孩弑母案一度甚嚣尘上,因为杀人犯属于是未成年,自然可以逃过一劫,甚至被允许回归到校园接受教育。不过,学校拒绝了,哪怕是他的故土也一并将他遗弃,当下的他留宿在宾馆里,新闻的舆论就此再次发酵。

讨论的热点无非是学校不接纳他,这合情合理合法吗?在男孩家人为他鸣不平的时候,有幸目睹到了这一大家子的嘴脸……男孩父亲全程语气轻松平淡,面无表情,有几个瞬间,甚至想咧嘴来笑;男孩的奶奶更是蛮不在乎,还在为他孙子争夺受教育权而无理取闹,牙尖嘴利的撒泼打滚。总之,你从他们脸上看不到一丝的悲伤,完全不像是如丧考妣的男人和恸失爱媳的婆婆。

一直在想,他们为何能如此淡定?换做普通人家,白首偕老的爱人没了,同床共枕的蜜侣猝不及防的落单,家里半边天塌了,鳏寡孤独,以后的漫漫长夜,想想都心酸如涩,真有有心,且不论余生素衣古佛,哀悼祈福,也该哀毁销骨,痛彻心扉,可他呢?不寒而栗。面对镜头,唇齿清晰,思路流畅,多像一个事不关己的旁观者,每一句话都像是诉说着他人的故事,这样的男人虽然没有亲手杀妻,但也足够令人发指、窒息,作呕。

再看男孩的奶奶,想想失恃的孙子,小的还在嗷嗷待哺,他们的未来该何去何从,没了母亲,他们的将来如何凄凉,简直不堪设想。再说了,儿媳妇嫁到婆婆家,就是半个亲生闺女,自己的孩子遭遇如此不测大难,怎能不生出一丝丝的怜惜,连心?

好狠毒的一家人,不愧生出了这样一个忤逆不孝,大逆不道,人神共愤的逆子。祖上到底缺失了怎样阴德,才会招致这样的怨灵投胎,我想答案已经不言而喻。

突然好心疼亡者,如果她知道自己死后,全家人的淡漠和寡凉,估计化作戾鬼也要向他们寻仇,当然,如若她在天有灵,她也应该能料到如此。女人,尤其是中国的女人,从古至今,向来如此!

女人是尴尬的。她们似乎生来就是为了男人而活着,封建王朝的年代里,在皇宫,数不清的莺莺燕燕,妖妖娆娆,围着一个男人争风吃醋,甚至不惜勾心斗角,胜者为一宫之主,败的左贬冷宫,从此香消玉殒,红尘漫漫,只睹宫墙柳,桃花红,逸香尘,叹惘生。在乡间田野,鄙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天字出头夫做主,一切都要绕着男人转。男人是顶梁柱,是一言堂,是发号施令者,你能做的就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稍有反抗,荆棘加身,保你一个皮绽肉烂。除此,你要唯婆婆马首是瞻,婆婆一声咳嗽,做媳妇的就要抖三抖。

写到这里,想到了历史上知名女主——王昭君,虽然她拥有沉鱼落雁之美貌,可也难逃作为女人的悲惨命运。老公死了,什么宗律规矩,还要嫁给自己的儿子,这到底把女人当成了什么?很想鸱问,女人是玩偶吗?无穷无尽的糟蹋,作践,并以此为荣,并把这个陋习糟粕源远流长。一直到今天,女人虽然翻身了,但在夫家的地位还是危若累卵,岌岌可危。

在近代,一个女人从一见倾心开始,甘为人妇,极力讨好,甚至为了取悦男人,去学习“狐媚计策”,把男人牢牢拴住的72招,让他对你爱不离手:首当其冲的就是抓住男人的心抓住男人的胃,其次是欲擒故纵,一半风情一半诱惑;最后,对男人的母亲好,不要让他做夹心饼干……现在看到这些,我就倒胃口。女人做了千百种,男人懂得吗?

看看这个死去的女人,女人们清醒一点吧,男人爱你,疼你,离不开你,当你有一天离他而去,他不会为你“守身如玉”,他会迅速从丧妻之痛中自我愈合,并麻溜的投入到下一段爱情中,轰轰烈烈,矢志不渝,至死方休;而对于你的婆婆,她会短暂的沉寂,为的是掩人耳目,年儿半载,时光如寂,她更在乎是他儿子接下来要不要锦瑟续弦,她宝贝的孙子是否寻到了更好的保姆。

这样说,的确有点残忍,但这就是中国女人的现状,夹缝生存,步步维艰,毕竟是老祖宗代代相传一脉相继,糅到骨子里融入血液的东西,面对女人,她们就是一种微妙的存在。我们能做的就是坦然,处之,然后,好好的活着,为自己坚强,骄傲的活着,等待曙光的来临。


禅小岩


把一个杀人犯放到无人识的学校中,无异于恶狼入羊群。

三岁看大,五岁看老。十二岁性格基本已塑成,嗜血的谬种,绝对改变不了的。

不能把这种孽子放到社会中,放在学校里,这就是一个炸弹,不知何时爆炸,荼毒生灵。

千万不可低估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一个成年女人在格斗上,力量未必是他的对手。

我家就有个十二岁的女孩,她的思维接近成人,有时她对事物的分析比我还精准。营养,教育,环境都在改变我们孩子的认知。

圣女婊的思想,什么他才十二岁,他还是个孩子。

他是杀人犯!

一个正常的十二岁孩子,敢拿刀杀鸡吗?敢宰羊吗?敢剖鱼吗?敢砍狗吗?

大多孩子看到杀鸡宰羊的,都会心生怜悯,不忍直视,更不要说动手了。

他敢摸刀弑母,绝对是骨子里冷酷到冰点。二十多刀,血流一地,分尸。竟然能在另一个房间安然入梦。这是人吗?

这是魔鬼。

他若到新学校,万一与同学之间有矛盾摩擦,谁敢保证他不摸刀!

这种孽子,进监狱是唯一出路。

对他慈悲,就是对无辜的残忍。



七色花666


湖南沅江12岁弑杀母男孩,欲到无人认识的学校就读,你怎么看?

真好笑,无人认识,一个十二岁少年,因在家抽烟被母亲发现,其母亲加以管教后遭到他的杀害……这么一个惊人的新闻、事件,如今这个网络时代再加上有电视台报道,再说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传十,十传百……反正最近一些日子网上把他的行为早已传开了,他已经是网络中的"红人"了,试问还会有谁不认识?大家不要再欺骗自己了……

个人认为对社会负责,最好还是要有专门人员来管教才可以,否则,谁能保证他今后不会再做出以前的事来……当然,大家希望他能变成一个懂事、懂理……



家人平安147354958


这12岁的吴兵,砍断母亲双手,扒掉她的头皮,20多刀弑母后极度冷静,支开周围邻居,用母亲手机洋装母亲语气给老师请假,非常像2015年的北大吴谢宇弑母案,自古杀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自己弑母那是恶魔中的大魔王,诗经: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墓门有棵棘,拿起斧头砍掉它。那不是好东西,人人都知道。知道他坏,知道他不悔改,他从来就是这样子)


纵观历史长河,杀人后越是沉着冷静,心理越变态,越是漠视生命、不知悔改,越有可能成为连环杀手,倘若吴兵再发生命案,所有支持他回去读书的人,全部都是帮凶。吴兵觉得杀母不是大错,:我又不是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下次也会有同样的借口:我又不是杀别人,我杀的是同学、是老师。杀人而不承担责任,在他心里杀人如同小孩子过家家,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绝对不允许为了改造一颗老鼠屎,坏掉一锅汤。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的被害者,而不是保护施害者,法律初衷是好的,却没有用好。加害者不应该区分年龄大小,一律按错误和罪行的具体情况惩罚,被害者如果是未成年人,加害者罪加一等,这才是真正意义上未成年人保护法。

以德报怨,以何报德?同情一个弑母者,谁来同情成百上千无辜百姓的性命?任何一个和稀泥式的案件,都是在给社会埋下定时炸弹,不是不爆,时候未到。


引力波菠萝蜜


这个事情,这几天我也是有一直在关注,看了很多报道也看了孩子父亲的回应。整体看下来之后就是气,特别气。

第一孩子没有感觉自己错,直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哪篇报道说孩子知错了,后悔了,痛哭了,难受了。我看到的报道里面孩子说杀的是自己妈妈不是别人。记者去宾馆采访,孩子还在嬉闹玩耍,问他恨妈妈嘛?他说恨。人都被你杀了还恨呢?就光这点这孩子就不可饶恕,不可能被社会接纳。

第二记者去采访孩子的父亲有没有责怪孩子,父亲说他还小不懂,只是个孩子。我天哪,看的我想爆粗口了,真不知道记者怎么忍住的,也是佩服。而且言语间也没感觉这父亲对自己妻子的死有多大悲伤。有的孩子作业没写好没写完,还挨顿打骂呢!这孩子杀人了,父亲却一句小,不懂。就解决了。太可怕的教育方式了。现在12岁的孩子不比大人懂的少啊!

第三现在搞的他杀人了,社会不接受他,大家不接受他,好像是社会的错,大家的错一样的感觉。就是围绕孩子不能上学了,孩子以后谁教育来说了。看了孩子父亲在头条发的说法,我再次想爆粗口。大致内容我个人看了就是哭穷,需要救助。需要救助也要看事情性质的,就你们这态度这想法,哎!真是够恶心的。

第四这件事情的影响,现在不能光看到这个12岁孩子杀了自己母亲,没有悔改,还要大家接纳,还想像没事一样学习生活的事情。关键这会不会引起一些孩子的效仿,孩子有不喜欢的人或者说因为某件事情而恨一个人,孩子会不会像这个12岁孩子一样,去杀人。反正他杀人都放了,我杀人也没事。学校欺凌,留守儿童没有父母在身边守护爱护,这些不是不可能的,想想都恐怖啊!所以这件事带来的影响太恶劣了

孩子该何去何从我不知道,但是绝对反对入校,不管哪个学校,你想着你的孩子受教育,别的家长们还想着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呢!你只看到自己孩子杀母还可怜不被接受,我们大家看到的是一个杀母还微笑的恶魔👿👿。口口声声呼吁社会教育,孩子连个悔意都没有,社会应该也只想伸巴掌了。

真是气啊!


玉美人广场舞


我觉得还是在牢里过比较合适。


魔香姐姐


头条上一说,可以看到头条的家长们要注意了,年满12岁的转校生,性别男。家长们要密切关注了


果果69977843


我只想说,我孩子就读的学校别来。去那些圣母表的学校,不能保护一个杀人犯未成年的权利,就侵犯其他未成年的权利。


港城114


送到无人认识的学校,是可以保护弑母儿童的受教育权,但普通孩子的知情权、生存权谁来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凭什么被剥夺?别说这是那弑母儿的隐私跟其他孩子和家长没关系,事关生命的事,不得隐瞒!


真直拙见


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就是在鼓励全社会大开杀戒,凡事找个13岁的小流氓给点钱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反正没有事!不用任何责任!

如果把他放回学校,就怕他跟他同学说,他杀了他妈妈也没什么事,被一些叛逆的小孩听到了,都模仿他的做法,这才是最恐怖的。

强烈呼吁严厉惩处!杀人必须偿命!管你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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