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關於調整永靖縣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和階梯氣價的通告

「通告」关于调整永靖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和阶梯气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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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调整永靖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和阶梯气价的通告

由於全國天然氣供應緊張、上游供氣價格不斷上漲,加之我縣新增燃氣鍋爐供暖單位、居民壁掛爐用戶、商業用戶數量較多,天然氣用量大幅增加,致使全縣天然氣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已出現2次停氣現象。為有效解決天然氣供應不足的問題,提高全社會節約用氣意識,縣政府參照蘭州市現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和階梯氣價標準,決定對現行普通居民生活生活用氣、居民家庭壁掛爐採暖用氣(含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和階梯氣價及非居民用戶氣價進行調整。同時,對2018—2019年採暖期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執行時間為2018年12月12日零時起至2019年3月31日24時止,2019年4月1日零時起恢復至原來的標準。

永靖縣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

永靖縣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和階梯氣價

一、普通居民生活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和階梯氣價

普通居民生活生活用氣氣量和用氣價格分為三檔,按檔遞增。第一檔,用氣量在360立方米/年以內(含360立方米),氣價為1.70元/立方米;第二檔,用氣量在360至480立方米/年以內(含480立方米),氣價為2.04元/立方米;第三檔,用氣量超出480立方米/年的部分,氣價為2.55元/立方米。

二、居民家庭壁掛爐採暖用氣(含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和階梯氣價

居民家庭壁掛爐採暖用氣量(含生活用氣)和階梯價格分為三檔,按檔遞增。第一檔,用氣量在2400立方米/年以內(含2400立方米),氣價為1.70元/立方米;第二檔,用氣量在2400至3000立方米/年以內(含3000立方米),氣價為2.04元/立方米;第三檔,用氣量超出3000立方米/年的部分,氣價為2.55元/立方米。

三、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氣價

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用氣價格按居民用氣第一檔、第二檔平均價格執行,即:1.87元/立方米。

四、計價週期

用氣計價週期以年度為週期,在計價週期內用氣量不累計、不結轉。

永靖縣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

一、調整標準

(一)集中供暖天然氣銷售價格(不含商用)由去年供暖期的1.89元∕立方米調整為1.94元∕立方米,上調0.05元∕立方米;

(二)工商業用氣銷售價格由去年供暖期的2.13元∕立方米調整為2.71元∕立方米,上調0.58元∕立方米。

二、執行時限

2018年12月12日零時起至2019年3月31日24時止。2019年4月1日零時起,集中供暖天然氣銷售價格恢復至原來的1.64元∕立方米,工商業用氣銷售價格恢復至原來的1.8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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