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低保户和困难户,是否应该向其他村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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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农村的低保户和困难户,是否应该向其他村民公示?


国家政策明确表示:不论村级事务大小,应该让村民知道的必须进行公示,特别是牵涉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到村委每天支出,大到村级道路修建。所以农村的低保户和困难户名单应该向本村村民进行公示,确保村民的知情权。


关于低保户和困难户的选取,有一定按照识别程序和方法,我们这里是四议两公开,所谓四议就是支部提议,村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就是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其中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天。

7天公示期后,村民无异议,村委方可携带农户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低保户交由民政所,困难户上报到乡镇扶贫办。假如村委这些名单没有公示的话,你有权利向村委申请,也可向民政所申请,还可以向乡镇纪委申请。


微生农墨


不是应该公示,还是必须要哦公示。

根据扶贫政务公开标准,严格履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即村民评议、县级比对、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查并公示,县级审核公告等有关文件、会议、照片等进行公开。该项内容中在该网站只公开县级公告,其余事项除比对数据外,其他公开事项均公开到贫困户所在村的公示公告栏,如有需要,可至贫困户所在村的公示公告栏进行查看。另比对数据由县扶贫局比对后反馈至各村,因其内容均是贫困户个人或家庭隐私,如贫困户对自己的数据有疑问,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贫困户所在的村申请查看。


贫困户,低保户纳入都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举手表决,通过评议提交镇审核审议,县级单位进行比对,将比对结果交给村进行公示,一般公示期为七到十五天。在公示期间村内任何人有异议都可以提交身份证明向村委会申请查看新申请低保户贫困户的资料。

但是现实中很多评议会都是走过场,因为都是乡里乡亲的,一般谁也不想得罪人,所以大部分都是投赞成票的,而且公示期很多人有意见也不会提,只有那些认为自己够条件吃低保吃贫困的人可能会有意见,为什么别人能吃我不能吃。更多是为自己叫不平,而不会反对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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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农村低保户,困难户公示,而且五包户,残疾人都要公示,姓啥名谁,住在哪个生产队,全家几口人,逐人登记,还要身份证编号,全部张贴在公试栏,村民不但看,而且还能具体了解,张三低保户,李四困难户,王二麻子五包户,木头六残疾户,对于全村这些人的困难掌握的一清二楚,如果那一户不清楚的,他们直接去调查情况,摸实情,怕村干部弄虚做假,今年扶贫工作是攻坚战,为了打好这一仗,全体干部和教师们,白天黑夜奋战在一线,走农户摸实情,问寒问暖,和困难户交流谈心,做到了精准扶贫,特别对于留守儿童下尽了最大功夫,如果父母在外地打工,小孩在那省,那市,那县,那镇学校上学,掌握的最清楚,特别对于低户和困难户,实行公示,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证又公开。


万则红


老,病,残,关系。这就是低保,贫困户的基本要求。这些人看表面是贫穷,但农村没有几个富的:既:在穷人里挑穷人,剩下的还是穷人。明显对比:甲家有一老,病,残,不用供书,取媳妇花销少。乙家有学生,儿子到了结婚年龄,或已经结婚欠下大量外债。总结:前者收入与后者相同,然而花费少。注:农村老人有地,有社保。病残有专项扶持。既,病有农合重残有补助。后者收入也与前者相同,但开销是被动的,很大而且大的惊人。孩子学习好能不供吗?儿子能不取媳妇吗?一套楼房能要老命。最后:前者可成低保,贫困户:免费医疗,盖房子,分驴牛,领工资。后者不但整天劳累,而且是被压榨的对象,最重要的:没有任何扶持,既使有~也与前者同步


老夫有话说5




贪官碑


国家政策明确表示:不论村级事务大小,应该让村民知道的必须进行公示,特别是牵涉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到村委每天支出,大到村级道路修建。所以农村的低保户和困难户名单应该向本村村民进行公示,确保村民的知情权。

关于低保户和困难户的选取,有一定按照识别程序和方法,我们这里是四议两公开,所谓四议就是支部提议,村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就是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其中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天。

7天公示期后,村民无异议,村委方可携带农户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低保户交由民政所,困难户上报到乡镇扶贫办。假如村委这些名单没有公示的话,你有权利向村委申请,也可向民政所申请,还可以向乡镇纪委申请。


农村邓宗维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应该要公示!

首先呢,公示出来呢,就能体现出公正公平,起到监督的作用,杜绝徇私舞弊!防止出现“开着宝马拿低保”!

其次,如果不公示,难免有违“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方针!也为一些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走后门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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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光头强


农村贫困户、低保户的出入列情况在村公示栏公示,是各级政府尤其村委会工作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是村党支部工作的一条严格的组织纪律,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是是有效制约工作决策者排脑门排大腿排胸脯和乱作为现象的重大举措,接受群众监督作风民主的一件大事,对此问题没有商量余地,更不能随村干部的性趣想公示就公示不想就算,不公示绝对不行,除此以外还有必须公示的村务事宜有:村务决策情况和公开情况(决策是否合程序,该公开的是否公开了,公开的是否真实规范及时);村级财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还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关心的事情都逐一如期公示。


百川王占功


这个是必须要公示的,如果不公布也可以,至少要让全村村民知道,村里那些是低保户,?困难户?条件适不适合?起码要让村内的村民们有衡量的标准。

再一个就是有利于村民监督村干部,是否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是不是把贫困户,困难户的名额给了他自己的亲戚或者关系户?

我认为只要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不管大小都应该进行公开的公示,这样可以减少村民之间的矛盾和村民和村干部的之间的矛盾。

公示有利于村干部增强职能本职工作的态度。

个人观点,谢谢



北农小杨


公示是非常正确的。让百姓。评判一下。我们的干部是否作弊!只要做对了百姓是没有怨言的。我想说的是只是苦了勤劳的实际种地的农民。一人一份儿地。生活有差距。这是很正常的。就像我们的国家干部。和教授。和工人。他们的工作效益不一样,所以收入也不一样。这是一个道理。改革开放的红利。凡是中国公民,应该人人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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