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陽區:打假破網出“尖兵”

榆阳区:打假破网出“尖兵”

菸草專賣稽查人員查扣的假冒捲菸。

記者手記:

2018年,榆林市榆陽區菸草專賣局在捲菸打假工作中,以連破數起網絡案件的戰績打出了新的精氣神。

自年初開始,榆陽區局樹立起“趕早不趕晚”的時間觀念和“抓好抓實抓緊”的工作原則,多次召開“打假破網工作研討會”,就網絡案件的經營狀況進行彙總分析,討論案件經辦過程中的重點難點,有序地推進著破網工作。

區局先後制訂、完善了與公安、工商、路政、郵政、海關等相關執法部門的聯合協作機制,明確了部門工作職能、工作目標和機制運行模式,並確定了聯席會議制度、案件聯合查處制度、聯合激勵機制,定期召開菸草、公安、工商、郵政等部門的聯席會議,分析新形勢,探討新問題,制定新措施。

圍繞打擊利用互聯網售煙、物流快遞運輸捲菸的新型涉煙違法行為的重點環節和重點領域,區局成立了專項工作小組,進駐物流園區,對轄區內所有的物流、貨運、快遞行業進行摸底排查,實行錯時監管,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及寄遞渠道販售假、私煙活動,依法對轄區內的物流運輸寄遞企業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同時大力整頓規範寄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經營行為,對寄遞企業從業人員宣傳菸草專賣法律法規,營造捲菸打假的社會氛圍。

截至11月底,榆陽區菸草專賣局共查獲各類涉煙違法案件330起,查獲各類違法捲菸11024.6條,涉案金額416.6萬餘元,5萬元以上案件5起,萬元以上案件78起,5000元以上案件58起。

榆陽區“1·10”假煙網絡案件偵破記

2018年1月10日,榆林市榆陽區菸草專賣局專賣稽查人員在對位於環城北路的某物流快遞總部的檢查中,查獲裝有假冒捲菸的5個包裹。稽查員仔細核查後確定共有2個品種的219條捲菸,合計5萬餘元。

隨後,榆陽區菸草專賣局將情況向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作了通報。接到案件信息後,榆陽區公安局立即召開座談會,將此案確定為“1·10”假煙網絡案件,併成立了專案組,由榆陽區公安局經偵大隊與榆林市菸草專賣局稽查支隊、榆陽區菸草專賣局聯合偵辦此案。

專案組在對案件進行初步調查後,查實了接收包裹的嫌疑人郭某。確定了線索,專案組立即召開案件相關部署協調會,由此展開了為期十個多月的跟蹤調查。專案組先後多次趕赴廣東、深圳、西安等地展開相關調查,逐步摸清了案件的網絡結構,也進一步鎖定了嫌疑人郭某。

專案組隨後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郭某從2017年4月以來,多次使用手機聯繫廣東順德的“上線”購買假冒香菸,其“上線”收到郭某所需的假煙數量、品牌信息後,由王某(廣東順德另案處理)幫助“上線”運輸假冒香菸至吳某(廣東順德另案處理)經營的快遞公司郵寄至榆林。

在專案組對郭某的訊問中,狡猾的郭某拒不承認這些假冒捲菸的來歷和其“上線”基本情況。隨後,專案組以其手機中的交易賬號及金額和貨運單據信息為線索突破口繼續深挖。

在大量調查分析後,專案組逐漸查明郭某自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先後38次給其“上線”指定的銀行賬號匯入購買假煙的人民幣39萬餘元,涉案金額65萬餘元。

郭某收到假煙後在榆林市內進行銷售,涉及“下線”32人,交易涉案金額13萬餘元。專案組順藤摸瓜先後確定了張某、曹某、楊某等10個“下線”的身份。

而後,專案組根據廣東順德警方發來的信息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吳某從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多次幫助郭某的“上線”郵寄假冒香菸至全國各地,涉案金額75萬餘元。

到目前,該案共計涉案金額170餘萬元,其中現場查獲的假冒捲菸價值30餘萬元。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廣東的涉案人員王某、吳某已被佛山順德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榆陽區“8·11”假煙網絡案件偵破記

2017年8月11日,榆陽區菸草專賣局專賣稽查人員在路查中,查獲張某正在運送的假冒偽劣捲菸184.9條,涉案金額4萬餘元。

隨後,榆陽區菸草專賣局將案件信息移交至榆陽區公安局食藥大隊。榆陽區公安局食藥大隊與榆陽區菸草專賣局對案件進行討論分析後,將該案確定為“8·11”假煙網絡案件,併成立專案組,由榆陽區公安局食藥大隊與榆林市菸草專賣局稽查支隊、榆陽區菸草專賣局聯合偵辦。

專案組多次赴廣東汕頭、山西等地進行深挖調查。經過細心調查取證,專案組逐漸鎖定了嫌疑人張某、楊某等人。

嫌疑人張某、楊某等人多次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從“上線”劉某處購買假冒捲菸進行銷售。在初步掌握了案件線索及犯罪嫌疑人作案規律後,專案組配合汕頭市公安局展開為期2個月的抓捕行動,最終將劉某、楊某成功抓獲。

經專案組進一步調查查明,劉某自2017年3月開始,使用多個微信賬號向全國多個省市銷售假冒偽劣捲菸,共收到交易資金102萬餘元。

張某自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通過微信轉賬7萬餘元,多次購買假冒捲菸共計909條,隨後出售給佳縣、榆林等地,涉案金額26萬餘元。

楊某從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期間,通過微信轉賬3萬餘元,多次從劉某處購買假冒偽劣捲菸在山西銷售,交易金額5萬餘元。

到目前,劉某等人銷售假冒捲菸網絡案件涉案價值220餘萬元。

該案經榆陽區法院審理後,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專案組還將繼續深挖該案“上線”,力爭實現捲菸打假新突破。(記者 楊林 通訊員 賈曉峰 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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