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要求已送养34年的儿子赡养自己,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好酷龙仔


孩子已经被送养了34年,说明现在别人已经长大成人,在这整个成长过程中亲生父母都没有参与。

既然是被送养的,那收养家庭不存在非法收养,在合法的情况下,我国民法认为对方合法收养之后,孩子与原生家庭的亲子关系自动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亲生父母没有扶养孩子的义务,孩子长大后也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我国的法律将就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你履行了多少义务,就能享受多少权利。

所以在这个问题中,孩子被送养了34年了,亲生父母没有尽到扶养孩子的义务,自然没有权利要求孩子去赡养自己。

亲生父母本身这样的要求就是非常自私的,如果达成了对他们自身是百利的,但是对这个被送养出去的孩子来说,却要在以后赡养两个家庭的老人,中间所产生的经济压力也是可想而知的,对收养家庭来说,养父母的不知是否能接受这些,收养家庭的家庭关系是否受到影响,这些都无法预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事情会诉讼到法院,法官判决不一定会不支持原生父母的诉求,法官判决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他们在判案时是有一定的裁量权的,法律、道德、社会影响等都在判决考虑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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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要懂一点


题主您好!

老人要求已送养34年的儿子赡养自己,老人的这个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我国收养法有明确的答案。

我国收养法明文规定: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送养给他人;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就建立了父母子女关系;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上述法律条文明确告诉我们,孩子一旦被依法送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消除,通俗一点说,就是没有了父母子女之间的任何关系了。生父母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孩子长大成人后也不再有承担赡养生父母的义务。

本案中的王女士因年老体衰又经济拮据,想依靠当年送养出去的小儿子出钱赡养自己,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也不会获得法律的支持。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那丝割不断的血缘关系。但人是社会人,是有感情的感性动物。生父母没有抚养子女长大成人,子女跟生父母之间怎么会产生感情!?陌路相逢,认亲情并要求赡养,怎么可能?

本案中,别说王女士联系不到他本人,就是联系到了,对方也不一定认可,也不一定愿意赡养那个曾经把幼小的自己送人的母亲。当然,如果能够联系上,经过一番感情诉说融和,儿子愿意赡养生母,法律也不会阻止。毕竟血浓于水;如果联系上了,曾经的儿子始终对生母产生不了感情,不愿意赡养生母,那也无可厚非。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广州文案策划


这个老人有点过分!但毕竟是亲生的!儿子如果坚决拒绝,也不人道!但法律追究的可能性也不大!最多就是道德谴责!因为养育之恩、生和养是同等的恩情!他当年因为养不起把你送人了,那是没办法!现在他的要求虽有点过分,但他毕竟是你的生身父亲!所以,父亲有点过分,儿子可以管也可以不管!但如果不管,道义上说不过去!


京都老客41118


法律上,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没有履行过抚养的义务,凭什么让对方履行赡养义务呢?就因为你生了他!(~可笑脸)


刁东律师


生了孩子送人算不算犯法?遗弃罪或是类似的罪行有没有?三十多年了让你逍遥法外,现在生活拮据了想敲诈勒索,脸字怎么写知道吗?怎么就这么的不要!你养大的儿子呢?真是那句话,不是老人变坏了,只是坏人变老了


清蒸橘子


如果送出去的孩子和养父母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她跟这个孩子就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了,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要赡养费是不可能的。

现在很多人法律意识淡泊,该办的手续也不去办,所以也存在养父母没有正规办理收养手续的情况,那就有空子可钻了,这种情况就得养,所以我还是要提醒大家,别为了省小钱吃大亏,凡事看远点。

如果法律途径走不通,可以打亲情牌,利用社会舆论道德绑架,只要脸皮厚,还是能捞点钱的,至于能拿到多少,取决于亲生父母的无耻程度和小孩的心软程度了。

个人以为,如果没有太大压力,稍微给点也是可以的,毕竟生了你一场,但如果不愿意给,也不必纠结,果断拒绝最好。没啥好内疚的。。


流浪的雪夭


在法律层面,从送养起,早就没有父子关系了


zhg789


赡养如果成立,你当初就是遗弃了,权责对等。


天地之间152468780


是不是应该先告父母遗弃罪吧


天使1553949


你把孩子合法送养后,你们的血缘关系就被法律阻断,你的子女就被法律视为是收养人的“亲生”子女,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没有赡养你的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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