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瞭解到,
南昌市將於2019年1月1日起,
停止辦理江西省老年人優待證。
老年人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在本省範圍內享受
《江西省實施辦法》
規定的諸項優待。
原已辦理的江西省老年人優待證
可繼續有效使用。
老年人將享受這些優待
根據《江西省實施辦法》,
南昌市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證或老年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
優先購買車票、船票、飛機票,
優先上下車船、飛機,
優先托運行李、物品,
優先優惠乘坐景區內的觀光車、
纜車等代步工具;
優先辦理金融、供電、供水、
供氣、電信等業務,對有特殊困難、
行動不便的老年人,
有關單位應當提供特
需服務或者上門服務;
可免費或者享受優惠的項目
免費使用收費公共廁所;
免費進入政府興辦或者
給予資金支持的公園;
進入體育館、影劇院等公共
文體娛樂休閒場所票價優惠。
65週歲以上老年人除享受前款規定的優待外,
還可享受免費進入景區景點,
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車、
地鐵和輕軌的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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