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不止入賬尷尬:開票先綁公號 兩天不提交就過期

微信掃碼開具的電子發票,報銷時為何非得打印到紙上?本報昨日報道了電子發票的入賬尷尬後,又有更多消費者反映,電子發票的煩惱還不只是打印。開具發票必須先綁定商家公號、48小時不提交發票就過期、被拒收的電子發票找不到替代版,電子發票的規範化仍需繼續推進。

电子发票不止入账尴尬:开票先绑公号 两天不提交就过期

新華社 資料圖

開發票先得綁定公號

商家提供一個二維碼,消費者通過掃碼開具電子發票,這是電子發票開具的範式流程,不過,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個過程,也會被商家強制性“捆綁”消費。

消費者李先生就告訴記者,日前他在某餐飲店吃了頓餃子,付賬離開時向商家索要發票,被告知掃一掃餐桌上的二維碼即可。“然而,我用手機掃描之後,出來的不是常見的開票界面,而是該商家自己的企業微信號。”李先生說,這家餐飲店將開具電子發票的功能放在了企業微信號下,消費者要想開具,必須先拿個人微信關注企業的微信號,關注了之後,才能開成電子發票。

“開具發票是企業的經營業務,為何還得捆綁公號為其貢獻流量?如果每個商家都像這樣強迫消費者關注的話,豈不亂套了?”李先生表示,這種捆綁行為極為可笑。

48小時內不開票就過期

“電子發票最大的尷尬是,一旦你沒有在當場提交發票信息,很有可能就過期了。”消費者尚小姐口中的“過期”,指的是超過商家給出的開票時限。尚小姐說,她曾多次遇到,吃飯後索要發票,商家會直接提供一張附帶有二維碼的消費酒水單,掃碼即可開票。“有幾次,我放進錢包後就給忘記了,三天後再拿出來,就提示已超過48小時有效期,無法再開具電子發票。”

以麥當勞為例,消費者消費後如果想開具發票,得到的小票上就有一句話“請在48小時內掃碼開具發票”。實際上,這個48小時是商家人為對消費者作出的時間限定。

頑固財務拒收電子發票

在採訪中,記者發現,截止到目前,仍有一些單位的財務人員是拒絕接收電子發票的,而被拒收後,消費者卻找不到替代方案。

在某國企上班的孫小姐,就為電子發票的事情和單位的財務人員理論過幾回,孫小姐拿著打印出的通訊發票去找財務人員報銷,得到的回覆卻是“我們從沒報銷過電子發票,這個是不收的。”“我拿著稅務總局的文件給對方看,說推行電子發票是政策規定,無奈對方就是頑固派,怎麼都說不通。”孫小姐告訴記者,她的最大煩惱就是,北京移動、聯通和電信三家如今都全面推行了電子發票,再也不開具紙質發票,“單位拒收後,我連替代方案都沒有。”

記者注意到,在《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對網絡發票和電子發票管理有著明確規定,但對於如何開具以及開具後如何交付,並沒有更為細緻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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