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作者 | Arthur Chen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

簡介:心理圈稀有性別男顏值高諮詢師,長相年輕、內心成熟的代表人物。座右銘:惜時惜人。諮詢小時數:2000小時,研究方向:職場心理、婚戀兩性、身心疾病、朋輩心理輔導。近期關注:要事第一、正念減壓、網絡時代人際溝通。

編輯 | 一杯咖啡全媒體編輯部助理 企鵝


電視劇《鳳囚凰》中,關曉彤飾演的公主嫁入皇家,受到排擠,連十一二歲的皇子都想陷害她。這個小朋友的“把戲”被拆穿後,自然受到了批評,但是一眾皇族,包括劇中關曉彤的丈夫都還是想著孩子還小,不想予以懲戒,最高執法者、皇子的哥哥——小皇帝也於心不忍。

沒想到關曉彤不依不饒,說了兩句話: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這麼小的孩子,就這麼壞,還不給他點教訓,長大之後會變成什麼樣?我現在要求懲罰他,也是為他好。

另外,壞人沒有得到懲處,我晚上是睡不著的。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挨不住“受害人”的嚴詞,皇帝終於下令,把皇子從宮中趕出去,送到寺廟裡接受師傅的“再教育”。對於刑不上皇家的封建社會,這算是比較嚴厲的處罰了。

看到這裡,我不得不讚嘆,編劇這一段劇情的設計“三觀”很正。孩子再小,都不是免於懲處他們“作惡”的理由,藉助影視作品傳播這個導向也很有必要。

然而,迴歸現實中,我不無擔憂,因為一股“縱容式”育兒正有愈演愈烈之勢。

01 怎麼看“12歲少年弒母”事件中的“奇談怪論”

遠的不說,就說最近引起大眾熱議的“12歲少年弒母”。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一個12歲的小孩,母親並沒有做什麼罪惡的事情,竟然能夠起這樣歹毒的心,把母親殺掉,實在令人心驚、膽寒。據新聞報道,其殺人之後,幾乎可以做到沒有多少情緒波動,還想著,自己要去上學,就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從人格層面分析,這樣的小孩多少已經具備了反社會人格的一些特質,現在還小,不太可能做到那些“驚天動地”的“大事”。但是,稍有犯罪心理學常識都知道,反社會人格是很難矯正的,其預期的危險性很大。

當然,他如果能夠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代價,對他而言,不失為一種挽救方法。至少因為這些慘痛的代價,他會懂得什麼是“底線”。下次再有這種“荒唐”的念頭,也會懂得顧忌和收斂。

好奇玩火,手碰火燙傷了,下次就不敢輕易玩火。如果碰到火和碰下水一樣不痛不癢,下次可能就要好奇燒房子了。

可是,對這樣的孩子,竟然最終沒有什麼“懲罰”,他自己竟然真的就在準備怎麼返校就讀,繼續過上平常的生活???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記者採訪當地人表示,這個12歲男孩釋放後,當地人非常害怕)

有人說,因為法律規定,12歲的孩子不用負刑事責任。但是,不負刑事責任,不代表不用負責。

正因為考慮到他才12歲,未來的人生還很長,可改造空間還大些,才給予寬宥,如果還是如往常一樣,怎麼改造?

有人說,這更多是社會問題造成的,是“留守兒童”問題,是孩子“缺愛”。

科學哲學史著作《世界觀》對類似的討論曾發表過一則頗具見解的評論:如果一定要追根溯源,追究亞當和夏娃的責任才是。因為他們兩個“偷吃”才惹出了人類一大堆麻煩!

社會當然有問題,“留守兒童”也很多,“缺愛”的孩子也不少,可是殺死自己媽媽的還是他自己,這是無論如何都不能為其說項的,怎麼搞的好像是別人“唆使”他殺了媽媽的呢?

孩子的父親更是說,出了這件事,孩子還小,還需要考慮上學,家庭也困難,現在自己無力照顧家庭,希望社會來幫忙解決……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哎喲,這還是“殺人”嘛,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哪家需要幫困,發動“藍天下的至愛”募捐活動了……

上面這些言論,一言以蔽之,就是“縱容”,而且還認為自己的“縱容”都很有道理。

02“縱容式”育兒是怎麼一回事

現在有一種傾向,因為打孩子、罵孩子都“不好”,所以家長已經不敢也不會“約束”孩子,管教孩子了。

孩子做得好,都給予表揚。但做的不好,卻已經不敢輕易批評。他們做了錯事,不知道如何糾正。

甚至有些人就不覺得孩子犯錯,甚至不認為做點小惡是有多麼大的事情。往往會認為向他們指出這點的人,是“小題大做”,看不到孩子有“個性”的一面。

這些孩子,變成“碰不得”的孩子,好像別人只能滿足他的要求,卻不能向他提出任何的要求。

別人做了錯事,或者有一點點觸碰到他的利益,他就急得發毛,而當他自己做錯了,或者侵犯了他人,不是躲到一邊,就是死不認賬。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心理學家很早就發現,不同的父母對子女會有不同的養育風格,每一種養育風格,都會對子女心理成長乃至一生產生深遠影響。

其中有一種,就是“縱容”。

“縱容型育兒”的主要特點是:

對孩子沒有要求

不加控制,

或者

即便提了要求,

也不堅持讓孩子做到,大有儘量讓孩子自我管理的味道。

往往會把孩子培養成這樣的人:

由於缺乏必要的指引,

孩子常常不知道一件事情自己該不該做,做得對不對。

這些孩子看上去自己能做主,

但是內心常常焦慮不安,而且心理發展總是走不到成熟的階段,自控能力、情緒管理能力很差。

03“縱容式”育兒的孩子長大後容易成為社會“公害”

而這些人,在家,一定是家中的“禍害”,走向社會,他們的不成熟和缺乏自控、延遲滿足的能力,也會成為社會“公害”。

12歲的吳同學,殺了自己的母親,而30歲的朱先生,不就殺了自己的妻子嗎?

上海殺妻藏冰箱案的罪犯朱某,他的母親就極為“寵溺”自己的孩子,當兒子殺人已經成為既定事實的時候,還在為自己的孩子“喊冤”,認為自己的兒子還是“孩子”,是很“單純”的。可以想見,朱先生是怎麼樣一步步因為“縱容”,走到了殺妻也敢的地步。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當然, 不是每個被“寵”壞的孩子,都會選擇“殺人”,他們大多會做一些挑戰社會底線但是好像又不至於需要“殺人償命”的事情。但是,他們與人相處的基本模式就是和他們父母之間的模式,這也就決定了,與他們相處的其他人,很容易變成“受害者”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我可以對你提要求,你不能對我提要求。

我可以為所欲為,你不能來限制我。

我要的一定要滿足,否則不達目的不罷休。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他們不太會考慮別人的感受,不太會體諒別人的處境,如果他們“考慮”到他人,大多也是在這麼做滿足他們的需要更有利的立場上,而非真正考慮了別人。

所以,你要麼滿足他們,成為滿足他們需要的“犧牲品”。

要麼你不滿足他們,他們對你記恨不已,也成為沒有滿足他們需要的“罪魁禍首”。

可以想見,當這些人踏上工作崗位,與社會他人往來,會給我們的社會帶來多大的傷害。

04“縱容式”管理模式也在推波助瀾

遺憾的是,我們的社會目前也被一種“縱容式”的管理所裹挾,對這些“縱容式”育兒模式培養出來的產物竟也一點都拿不出辦法,今年以來,屢屢曝光的“高鐵”霸座事件中,鐵路方面軟弱無力的處理,就是一個佐證。

你會發現,“縱容式”育兒培養出來的孩子,長大之後,身邊人不管是有多麼無奈,也好像只能以“縱容”的方式與他們相處。

細究下來,無非是:

1、小時不約束,長大了就更難約束。

人的性格,主要還是小時候形成的,長大了很難輕易改變。都長這麼大了,你嚇嚇他還是容易的,可他心裡還真未必怕你。

2、自己的父母都管不了,別人更管不了。

父母天然是孩子心中的權威,連父母這尊“神”都震撼不動他們,何況其他人?

3、“縱容式”育兒的產物令人心生畏懼。

那位12歲的小孩,殺人後還笑,朱某殺了妻子後還屢屢開房、大吃大喝,這些個案聽起來就令人毛骨悚然。大多數“縱容式”育兒培養出來人,和他們接觸也會有些令人發毛的恐懼感。

所以,孩子越小,做好規矩,更容易“調教”,長大之後,還真是非常困難。

然而,不管如何,以“縱容”的方式來對待他們,無異於推波助瀾,他們只會覺得自己小時候和父母之間的“權力遊戲”在成人世界好像也能行得通。

一味的妥協和退讓,不會換來他們的感恩和悔悟,很可能是變本加厲的傷害。

05如何應對“縱容式”育兒


1首先,有必要重新認識一下什麼叫比較“民主”的家庭教育。

隨意打罵管教孩子,肯定是不行於當代社會,但是家庭教育也不是說就要和孩子“平起平坐”,甚至讓孩子成為家中的主宰,什麼都聽他們的。

好的家庭教育,其實並不排斥“權威”,甚至父母是需要成為那個“權威”。“民主”也不排斥“領導”,否則民主制度為何要一直“選舉”,不就是選一個能拍板的領導嘛。所以,微觀到家庭中,也是需要有“領導”的,父母一定要成為那個“領導”,在重要的地方,成為引領者,甚至決定者。

孩子在家願意聽父母的,將來長大就比較願意遵從社會規則。所以,這對於孩子將來融入社會,不成為反社會人士或者成為偏激、過激人士,是很具有示範意義的。

2其次,有必要建立一定的家庭規則和社會規則。

做任何的事情,一定要有規則,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誰都向往,但是“自由”變成“放縱”就一定是禍害。不僅禍害自己,而且禍害他人。這些成為“公害”的人,不就是沒搞清楚什麼是屬於自己的“自由”,什麼是屬於他人的“自由”,才隨便褫奪他人的生命嘛。

所以,建立規則很重要,小到家庭規則,大到社會規則,一定要有。而且要有比較有效的執行,否則也就成了一紙空文,孩子會覺得,規則都是騙人的,並不會真正實施,也就沒有了約束。

當然,規則也需要做介紹,為何要定這樣的規則,定這樣的規則有什麼好處,往往這樣會更容易被人遵守,否則規則很容易被理解成“束縛”,而“束縛”是沒有人會喜歡的。對於特別喜歡違逆的人來說,還特別希望觸碰一下這些“束縛”呢。

對於成人世界來說,就是要做好規則的設置,對於那些敢於打破規則和底線的人,一定要懲處,否則下一個受害者肯定就在不遠處了。

3再次,犯錯一定要指出,也一定要追究,也要教會他們怎麼改正。

人貴自知,所以反過來說,也就不容易知道自己“犯錯”了。而且,好面子是人的本性,有些人知道自己犯錯,也不會承認。如果採用“縱容”的方式,肯定是保全了面子,大家都不會“傷和氣”,但是無疑也是進一步讓這個人迷失。

特別對於孩子來說,犯錯是一定要指出,也一定要追究的。這對他們更客觀認識錯誤,認識自己,都是有利的。當然,同時也要教會他們怎麼改正錯誤。一個人犯錯並不是最可怕的事情,可怕的是執迷不悟,那就註定一錯再錯,最終釀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可以想見,12歲的小學生,30歲的朱先生,以及一眾“縱容式”育兒產生的各類“奇葩”,哪個不是從一點一點的錯誤開始犯起,但是就是沒有人及時有效給予他們糾正呢?

也許當年有個人給他們指出來,他們的人生也不至於變成這幅模樣!


當一個人走出社會、融入社會,他的個性問題,就不會僅僅侷限在家庭中,一定會放大到社會生活。而如果這個人的個性有比較嚴重的問題,也一定會對這個社會造成影響。

“縱容式”育兒的危害其實已經顯現,如果再不被重視,繼續坐視這種模式的育兒方式在一個個家庭中發生,那麼我們的社會就會處於一個比較危險的境地,我們要麼成為“加害者”,要麼成為“受害人”,誰都難以倖免。

所以,不縱容他們,也不僅是為他們,也是為了我們不受傷害。

12歲少年弒母案,背後是“縱容式”育兒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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