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票竟悄悄多出70元,網購火車票“默認勾選”套路深

2019春運“搶票大戰”即將打響。小編提醒大家在網購火車票的時候,有些第三方購票平臺裡的“默認選項”要多加小心。

默認選項"深藏不露" 讓人防不勝防

記者打開微信小程序裡的同程藝龍火車票購票頁面,選擇了一張京津城際二等座高鐵票,票價顯示是54.5元。但在記者提交訂單的時候,價格卻自動變成77.5元,那多出的20元是怎麼回事?絕大多數用戶可能不知道,自己在購票同時還購買了一份優選服務,只有在點擊優選服務後,才能看到多出來的20元高速出票,而且這個高速出票隱藏很深,不仔細找很難找到,記者手動操作取消了多收的20多塊錢,卻發現商家捆綁銷售的套路並沒有結束,就在記者準備支付的時候,頁面顯示訂單總額為66.5元,並且以紅色小字註明已優惠2元。原來,系統又默認勾選了火車票折扣券*4的所謂優質用戶的特惠服務,這樣一來費用就比54.5元的實際票價多出了12元。一旦消費者在進入到支付階段發現多收了費用,想要手動操作取消附加服務時,系統會顯示行程重複,又自動跳轉到了原訂單。

买车票竟悄悄多出70元,网购火车票“默认勾选”套路深

記者在驢媽媽APP上訂了一張上海虹橋到北京南站二等座的高鐵車票,該車票的票面價格為553元。而當記者點擊提交訂單時,訂單總額卻顯示為623元,在此過程中,記者並未勾選任何附加項目。點擊明細後記者發現,這裡面有一份50塊錢的“VIP光速出票套餐”,包含尊享快速退改簽服務、短信提醒服務以及所謂贈送的10元火車票搶票優惠券、25元接送機優惠券。多出來的這些“套餐”都是系統默認勾選的,如果消費者稍不留意不主動取消,額外費用就會連同車票錢一併支付。

多家購票平臺存在捆綁消費現象

記者發現同程藝龍、驢媽媽、途牛等購票平臺,都普遍存在火車票捆綁消費和默認勾選的現象。只有在你最終支付訂單時,才會發現多出了“快速出票、保險服務、酒店優惠券和租車券”等額外的費用。對於這些附加費用,平臺都沒有做出明顯的消費提示,而且選項隱藏的很深,一不小心就會掉入消費陷阱,錢花得不明不白。

購買火車票 一不小心花了"冤枉錢"

消費者:它應該有個提示吧,有些人可能不需要,就直接就點了,沒有提示的話就莫名其妙的,有時候翻半天找不著在哪地方。

买车票竟悄悄多出70元,网购火车票“默认勾选”套路深

消費者:從那些軟件上訂的時候遇到過,但平時都會看一眼,可以勾選嘛,一般都取消掉,但不注意的時候可能不小心就付掉了。

买车票竟悄悄多出70元,网购火车票“默认勾选”套路深

消費者:我們年輕人對於這個多出幾十塊錢,我們可以及時發現,而且取消,但是對於很多中老年人來說,他們可能發現不了,然後就被坑了這幾十塊錢。

买车票竟悄悄多出70元,网购火车票“默认勾选”套路深

消費者:如果說真的是沒有勾選掉,我們就買到了,那可能我就會打客服,要跟他去理論一些,讓他給個一個說法,或者是把我們不需要的那部分給我退回來。

專家:默認搭售侵犯消費者權益

“捆綁銷售、默認搭售”,消費者在沒有任何提示的情況下“被迫選擇”,那麼,消費者的權益如何得到保護?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 陳劍:消法第26條對於格式條款是有專門的規定,明確告知顯著方式來告知消費者相關的一些比如商品服務的價款,還有一些和消費者利益相關的重大信息,而且裡邊還作出一個規定,就是說使用格式條款的時候,不能同時利用技術手段隱藏來強制交易。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馬上就要實施的《電子商務法》對這種搭售的禁止有明確性的規定,搭售並不是說百分之百不可以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充分告知消費者有搭售行為的存在,然後在尊重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基礎之上,讓消費者有一個自由選擇的空間。

事實上,提供增值服務收取一定費用本無可厚非,只要消費者同意的話,搭售有時是更為便捷的購買方式。但專家表示,如果商家採用障眼法矇混過關,設置消費默認同意選項,就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

專家提醒,消費者在選擇第三方平臺購票的話,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多番查看,不要輕易點擊付款。如果一旦購買了不必要的服務和產品,可以通過截圖保留好相應的證據,與商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費者維權組織進行投訴舉報,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 陳劍:《電子商務法》第19條對這個作出了規定,經營者平臺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時候,不得將搭售的情況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那要被進行行政處罰,有非法所得的可能是要處5萬以上20萬以下(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的是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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