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反壟斷機構裁定Uber與Grab的合併協議違法

據外媒報道,越南反壟斷機構裁定,Grab收購Uber在越南的業務違反了越南競爭法規。越南的競爭法規定,任何導致實體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超過50%的合併都是禁止的。而Grab方面則表示協議並未違反競爭法,爭論的關鍵可能在於當局和Grab對相關市場的定義以及對競爭環境構成的定義的不同。此前,新加坡方面也表示Uber和Grab合併是反競爭行為。(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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