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立案登记制制度是什么?为什么有人感觉现在的立案很难?

张明強


“立案难”是司法诸多问题的集中反映。按理,司法实践中是不应该存在“立案难”的――因为无论是《民事诉讼法》还是《行政诉讼法》均有明确规定,只要属于法院的主管和本院的管辖,符合起诉的形式要件,法院均应当受理,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法律文书,当事人可提起上诉。


对法院来说多一个案子也只是多一份工作量,在上诉制度的制约下不至于出现有案不立的问题。

当然,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立案难”的问题。而导致法院应立而不立的原因主要是内部管理的行政化和法院整体的工具化的结果。




对于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或申诉。


立法网


以前实行的是审查制度,现在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其实改变的地方并不是很多,个别地方的法院仍然在立案的程序上,立案庭代替的是业务庭的职能,把官司是否胜诉作为了立案的前提条件。立案庭的法官没有搞清楚起诉的条件和胜诉的条件,这是有区别的。起诉只是需要一般的诉的要素和要件就可以,比如说原告的诉讼请求,基本的事实与证据。而胜诉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自己的证据的证明力要明显大于对方的证据才能胜诉。


法律119


立案难是废除立案审查,实行立案登记前的一句老话题。自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宣布废除立案审查,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各级法院疏通了诉讼渠道,每级立案大庭都实行有案必立,有案必理的立案原则。悟空的提问无根无据,为挣几十块的稿费瞎编!这是一个诉讼当事人的切身体会。


老头153618652


法院立案登记也是骗受害人,虽然表面立了案,转背法院就找个叉子给你驳回,害死你。


公道出人心


在党的领导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尊重妇女、男女要平等、同工同酬,任何歧视妇女的言行、做法是否要依法追究责任呢?


喻毛yumao


不是感觉,是现实。一件案子托个几年的有的是,为什么呢?


雷顺4


确实立案难,特别是基层法院派出法庭他不接,就知道推


啊邱9


涉及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的案例就难立案,如果是涉及政府下设的职能部门那就容易多了。


梁群英6


在我们这里立案比较容易,

起诉状末尾没有起诉人的签名捺手印就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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