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峰:勇於“亮劍”

乐峰:勇于“亮剑”

乐峰:勇于“亮剑”
乐峰:勇于“亮剑”

“指派業務素質全面,預審能力尤其突出的員額檢察官樂峰提前介入……”近幾年,在面對全國首例危害長江資源環境涉黑案、“8.30”長江浮屍案、“店易通”電信詐騙案、湖北省首例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等棘手案件時,警方邀請、部門安排的重任悉數都落在了他肩上。

作為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骨幹中堅,每臨挑戰,樂峰都會鬥志昂揚地上陣,抖擻著一絲“狼盯上獵物的興奮”。從20歲的滿腔熱血,到43歲的措置裕如,翻越了一座又一座高山的他,如今宛若一名“劍客”,正值劍鋒最盛的春秋。

乐峰:勇于“亮剑”

“搶劫未遂”的背後

2012年11月2日,剛調到偵監科的樂峰受理了一起“貌似普通”的搶劫案:就案卷來看,嫌疑人馬某於凌晨尾隨一名出差來漢的女子,在某超市附近採用捂嘴掐脖的方式搶奪其挎包,被民警當場抓獲。“有預謀、有暴力劫財、有嫌疑人供述和被害人陳述,證供一致,是典型的搶劫犯罪”,閱卷完畢,樂峰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提審初,嫌疑人的口供也未顯異常。但是,當樂峰打算離開之際,卻聽到馬某輕聲地感嘆,“還說什麼說,反正你們官官相護”!

一句話,把已經起身的樂峰又摁回了原位。“有一說一,你說這怪話才是真正的不尊重人”,憑藉多年反貪偵查經驗,他直覺馬某並非故弄玄虛。

被檢察官一通“懟”,馬某反而鬆了口。“我把事情經過講一遍,你看看我這算不算搶劫”?迎著樂峰認真的目光,他講出了另一個版本的故事。

案發當日,馬某因“兩天沒錢吃飯”,看到塗女士孤身夜行便生了“歹”心。他突然從背後衝出,抓住塗女士的包,嚇得對方驚聲尖叫。馬某一手拽包,一手試圖去捂被害人的嘴。深夜的尖叫聲很快引來了巡邏警,馬某見勢不妙撒腿就跑,被警察當場抓獲。

未待聽完,樂峰已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依照嫌疑人的供述,該行為顯然更符合搶奪罪“乘人不備、公然奪取”的特徵;但如果認定為搶奪,被搶的包價值150元,加上現金523元,尚未達到搶奪罪1000元的立案標準,又是未遂,案件定性將直接影響罪與非罪,非同小可。

“那你在公安機關的供述是怎麼回事?”感覺蹊蹺,樂峰追問道。

馬某的回答更讓人震驚,“開始我也是這樣說,但在審訊室裡被打了……”。

乐峰:勇于“亮剑”

案件辦理全過程

他的話到底是真是假?回程車上,樂峰陷入深思,“審訊室?很可能有錄像,怎樣才能調出視頻又不打草驚蛇?只是‘捂嘴’嗎?那被害人脖子上的傷口又從何而來?”他的大腦飛速轉動,下車時便已理清了工作思路。在獲得分管檢察長批准後,11月6日正式啟動法律監督調查。

幾經周折,樂峰聯繫上了身在外地的塗女士。詢問從當晚五點持續到七點,據被害人回憶,案發時,嫌疑人趁其不備伸手奪包,她受驚嚇而呼喊,此時,嫌疑人一手拽包,另一隻手試圖去捂她的嘴巴。“在掙脫的過程中,這個人的手指甲劃傷了我的脖子,我當時明顯感到他是想奪取我的手提包,並沒有傷害我的意圖”。

“搶包男子有沒有對你說過話,是否對你使用了暴力或其他脅迫行為?”樂峰進一步補充道。

“都沒有,之前筆錄裡說他掐我脖子的表述並不準確。”塗女士客觀以答。接著,在檢察官的追問下,她承認第一次筆錄做完後,她又兩次接到派出所電話,“根據民警的提示對筆錄進行了部分修改”,並按要求按照案發當天的時間來籤日期,“所以,現在的這份筆錄是三次筆錄拼湊出來的”。

真相在平靜的一問一答之間漸漸浮出水面,全程對話都被詢問室裡的同步錄音錄像設備如實記錄下來,有了這份證據,樂峰心裡有了底。

但是,僅有言詞證據還不夠,如何才能拿到證明偵查人員違法辦案的直接證據?一番思量之後,樂峰決定智取。第二天,他以完成偵查監督專項工作任務為由,將該所第三季度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視頻錄像全部打包借了回來。拿到數據後,他按時索驥找到訊問馬某時的錄像,眼不眨地從頭到尾捋了一遍。

視頻顯示,馬某由一名辦案人員單獨審訊,並且在凌晨1點37分55秒至38分03秒,8秒時間內,該警員站在馬某身前,有兩次抬右手扇其左臉、揪衣領的動作。證據確鑿!

“單人訊問犯罪嫌疑人、刑訊逼供,屬於偵查活動嚴重違法,所獲取的嫌疑人供述屬於非法言辭證據,應當依法予以排除”,11月9日,江漢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對馬某不批准逮捕,並對辦案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要求更換案件承辦人、大力開展規範執法教育。

收到糾違通知後,辦案機關立即開展教育整頓,分局紀委介入調查並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因良好的監督效果,該案榮獲2012年湖北省十佳偵查監督案件。

乐峰:勇于“亮剑”

“尋釁滋事”的背後

2018年1月14日下午,江漢區下牯牛洲某房產公司遭遇“閃電襲擊”:十餘名年輕男子手持木棒衝進辦公室,一邊驅趕工作人員、一邊打砸現場門窗、桌椅、電腦等,幾分鐘後迅速撤退。警方當日立案,先後抓獲17名嫌疑人。經鑑定,被損壞財物價值3760元。

案發次日,21歲的朱某投案自首。他自稱隔壁停車場負責人,因該公司施工干擾停車場經營而心生不滿,遂策劃、組織本次打砸事件洩憤。

但依據現有證據,警方直覺事情沒那麼簡單。監控顯示,這夥人訓練有素、進退有序,作案只砸東西不砸人,不像普通糾紛。他們承認受僱於朱某,但有人指認,場外還有一名男子楊某,事後分錢時曾打電話“請示老闆”。

“楊某是誰?老闆又是誰?”考慮到案件可能涉黑涉惡,警方邀請江漢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偵查監督部將此案件交給了“掃黑除惡”辦案經驗豐富、剛剛辦完全國首例破壞長江資源環境涉黑案件的樂峰。

對公安機關手頭證據進行梳理後,樂峰高度認可警方的判斷。“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打砸,氣焰囂張,是不是稱霸一方慣了?楊某請示‘老闆’,拿2萬‘勞務費’安撫打手毫不手軟,具備惡勢力部分特徵”,他建議公安機關勿輕易採信朱某證詞,而要以楊某為突破口,繼續深挖。2月8日,承辦檢察官樂峰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朱某等八人批准逮捕,建議追抓楊某等二人。

隨著調查深入,楊某很快進入警方視線。辦案機關順藤摸瓜,鎖定“老闆”的真實身份是某餐廳老闆,萬某。但表面上看,萬某合法經營,與黑惡勢力並不沾邊,偵查一時陷入僵局。

乐峰:勇于“亮剑”

案件辦理全過程

聯席會上,樂峰果斷建議公安機關,一方面從歷史報案材料、治安案件中加大偵查力度;另一方面在停車場、餐廳附近開展走訪,瞭解本地居民對萬某等人的評價。同時,考慮到其妻方某主導餐廳日常經營,2萬元“勞務費”也是由其支付寶轉賬給楊某,理應將其也納入偵查範圍。該意見得到了參會各方的一致認可。很快,消息傳來。辦案機關發現,去年朱某所在停車場也曾發生打砸事件,如今證實,正是楊某等人為爭奪停車場經營權而實施的。另外,十年前某咖啡館爆發的人員衝突也與萬某存在聯繫。而周邊居民談萬某色變,則從側面印證了偵查方向的正確。

圍繞這兩起案件進行深挖,案件取得重大進展,另有數名涉案嫌疑人因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毒品等行為被警方立案偵查。在此期間,樂峰始終與公安機關保持密切聯繫,一面協助線索研判,確認涉案罪名,參與制定偵查策略與方案,分析每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地位;一面加強監督,對收集的證據實時把關,杜絕瑕疵證據。5月8日、12日,楊某、方某等六人先後被警方刑拘,其中萬某等三人被異地關押在湖北三處偏遠山區。至此,該組織成員、層級基本確定。

案件報捕後,承辦檢察官樂峰與助理梁晨在四天之內長途跋涉千餘里,趕赴三地提審。在審訊室,樂峰見到了大呼“冤枉”的萬某。

對方的說辭,樂峰早有心理準備,“他在公安偵查環節就否認一切,喊冤不稀奇”。憑藉多年反貪預審經驗,他決定從外圍突破,等待“亮劍”的最佳時機。因此,無論萬某說什麼,他都不反駁、不追問,但每次提問都一下子戳到他的痛點上。平靜的訊問室內,高手過招、暗潮湧動。幾番心理戰後,萬某已如坐針氈,此時,樂峰佯裝失去了說話的興趣,他一邊收拾紙筆,一邊循例問道,可有補充?

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當筆錄快結尾時,萬某突然轉變態度,激動地表示“我想重新供述,在公安機關和剛剛說的都不是事實,想爭取寬大處理”。

聞此,樂峰面無表情地答道,“你可以重新供述”,便不發一語。一切已盡在掌握,萬某很快承認“1.14”打砸等事件都是他指使楊某去做的。樂峰又乘勝追擊,收集到其妻方某知曉該組織部分情況的關鍵證詞。6月中旬,江漢區院以尋釁滋事罪、窩藏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批捕萬某等六人。

首犯的嘴被“撬”開,案件偵破事半功倍。經查明,過去十年間,萬某糾集陳某、周某、邵某等人在江漢區航測村一帶先後通過開設賭場、經營菜市場、停車場、違規搭建門面等獲取了大量經濟利益。2008年至2011年,該組織對下牯牛洲一帶商戶,以垃圾清理、廢物回收等各種由頭,強行收取“保護費”,非法獲利數十萬元。其後,萬某又招募社會閒散人員成立了一家商貿公司,形成以萬某為首,楊某、周某等為骨幹成員,社會閒散人員鄭某、朱某等20餘人為打手的涉黑犯罪組織。同時,萬某對成員實施企業化管理,包吃包喝包住宿,按年按節發“獎金”,對因參與組織活動受傷的,全額“報銷”治療費用;凡受到打擊處理的,必須“慰問”家屬,朱某現身頂罪後,萬某就曾給其母送去“慰問金”1萬元。

經過半年的不懈努力,2018年7月14日,江漢警方正式對全案以“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立案偵查,有力打擊了在航測村威霸一方的萬某黑惡犯罪勢力團伙。

9月6日,該組織最後一批成員陳某、鄒某、馬某被江漢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該案已進入審查起訴環節。

“批捕環節時間有限,捕捉‘亮劍’時機很重要,不但要‘一劍封喉’,更要儘可能多的鎖定犯罪”,任務完成後,樂峰列明補充偵查提綱,建議公安機關圍繞組織違法性、經濟性、社會危害性進一步充實證據,繼續深挖此案。

1164期

乐峰:勇于“亮剑”

文字:付靜宜

排版:王靜文

編審:花耀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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