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峰:勇于“亮剑”

乐峰:勇于“亮剑”

乐峰:勇于“亮剑”
乐峰:勇于“亮剑”

“指派业务素质全面,预审能力尤其突出的员额检察官乐峰提前介入……”近几年,在面对全国首例危害长江资源环境涉黑案、“8.30”长江浮尸案、“店易通”电信诈骗案、湖北省首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等棘手案件时,警方邀请、部门安排的重任悉数都落在了他肩上。

作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骨干中坚,每临挑战,乐峰都会斗志昂扬地上阵,抖擞着一丝“狼盯上猎物的兴奋”。从20岁的满腔热血,到43岁的措置裕如,翻越了一座又一座高山的他,如今宛若一名“剑客”,正值剑锋最盛的春秋。

乐峰:勇于“亮剑”

“抢劫未遂”的背后

2012年11月2日,刚调到侦监科的乐峰受理了一起“貌似普通”的抢劫案:就案卷来看,嫌疑人马某于凌晨尾随一名出差来汉的女子,在某超市附近采用捂嘴掐脖的方式抢夺其挎包,被民警当场抓获。“有预谋、有暴力劫财、有嫌疑人供述和被害人陈述,证供一致,是典型的抢劫犯罪”,阅卷完毕,乐峰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提审初,嫌疑人的口供也未显异常。但是,当乐峰打算离开之际,却听到马某轻声地感叹,“还说什么说,反正你们官官相护”!

一句话,把已经起身的乐峰又摁回了原位。“有一说一,你说这怪话才是真正的不尊重人”,凭借多年反贪侦查经验,他直觉马某并非故弄玄虚。

被检察官一通“怼”,马某反而松了口。“我把事情经过讲一遍,你看看我这算不算抢劫”?迎着乐峰认真的目光,他讲出了另一个版本的故事。

案发当日,马某因“两天没钱吃饭”,看到涂女士孤身夜行便生了“歹”心。他突然从背后冲出,抓住涂女士的包,吓得对方惊声尖叫。马某一手拽包,一手试图去捂被害人的嘴。深夜的尖叫声很快引来了巡逻警,马某见势不妙撒腿就跑,被警察当场抓获。

未待听完,乐峰已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依照嫌疑人的供述,该行为显然更符合抢夺罪“乘人不备、公然夺取”的特征;但如果认定为抢夺,被抢的包价值150元,加上现金523元,尚未达到抢夺罪1000元的立案标准,又是未遂,案件定性将直接影响罪与非罪,非同小可。

“那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怎么回事?”感觉蹊跷,乐峰追问道。

马某的回答更让人震惊,“开始我也是这样说,但在审讯室里被打了……”。

乐峰:勇于“亮剑”

案件办理全过程

他的话到底是真是假?回程车上,乐峰陷入深思,“审讯室?很可能有录像,怎样才能调出视频又不打草惊蛇?只是‘捂嘴’吗?那被害人脖子上的伤口又从何而来?”他的大脑飞速转动,下车时便已理清了工作思路。在获得分管检察长批准后,11月6日正式启动法律监督调查。

几经周折,乐峰联系上了身在外地的涂女士。询问从当晚五点持续到七点,据被害人回忆,案发时,嫌疑人趁其不备伸手夺包,她受惊吓而呼喊,此时,嫌疑人一手拽包,另一只手试图去捂她的嘴巴。“在挣脱的过程中,这个人的手指甲划伤了我的脖子,我当时明显感到他是想夺取我的手提包,并没有伤害我的意图”。

“抢包男子有没有对你说过话,是否对你使用了暴力或其他胁迫行为?”乐峰进一步补充道。

“都没有,之前笔录里说他掐我脖子的表述并不准确。”涂女士客观以答。接着,在检察官的追问下,她承认第一次笔录做完后,她又两次接到派出所电话,“根据民警的提示对笔录进行了部分修改”,并按要求按照案发当天的时间来签日期,“所以,现在的这份笔录是三次笔录拼凑出来的”。

真相在平静的一问一答之间渐渐浮出水面,全程对话都被询问室里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如实记录下来,有了这份证据,乐峰心里有了底。

但是,仅有言词证据还不够,如何才能拿到证明侦查人员违法办案的直接证据?一番思量之后,乐峰决定智取。第二天,他以完成侦查监督专项工作任务为由,将该所第三季度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视频录像全部打包借了回来。拿到数据后,他按时索骥找到讯问马某时的录像,眼不眨地从头到尾捋了一遍。

视频显示,马某由一名办案人员单独审讯,并且在凌晨1点37分55秒至38分03秒,8秒时间内,该警员站在马某身前,有两次抬右手扇其左脸、揪衣领的动作。证据确凿!

“单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属于侦查活动严重违法,所获取的嫌疑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辞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11月9日,江汉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马某不批准逮捕,并对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更换案件承办人、大力开展规范执法教育。

收到纠违通知后,办案机关立即开展教育整顿,分局纪委介入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因良好的监督效果,该案荣获2012年湖北省十佳侦查监督案件。

乐峰:勇于“亮剑”

“寻衅滋事”的背后

2018年1月14日下午,江汉区下牯牛洲某房产公司遭遇“闪电袭击”:十余名年轻男子手持木棒冲进办公室,一边驱赶工作人员、一边打砸现场门窗、桌椅、电脑等,几分钟后迅速撤退。警方当日立案,先后抓获17名嫌疑人。经鉴定,被损坏财物价值3760元。

案发次日,21岁的朱某投案自首。他自称隔壁停车场负责人,因该公司施工干扰停车场经营而心生不满,遂策划、组织本次打砸事件泄愤。

但依据现有证据,警方直觉事情没那么简单。监控显示,这伙人训练有素、进退有序,作案只砸东西不砸人,不像普通纠纷。他们承认受雇于朱某,但有人指认,场外还有一名男子杨某,事后分钱时曾打电话“请示老板”。

“杨某是谁?老板又是谁?”考虑到案件可能涉黑涉恶,警方邀请江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侦查监督部将此案件交给了“扫黑除恶”办案经验丰富、刚刚办完全国首例破坏长江资源环境涉黑案件的乐峰。

对公安机关手头证据进行梳理后,乐峰高度认可警方的判断。“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打砸,气焰嚣张,是不是称霸一方惯了?杨某请示‘老板’,拿2万‘劳务费’安抚打手毫不手软,具备恶势力部分特征”,他建议公安机关勿轻易采信朱某证词,而要以杨某为突破口,继续深挖。2月8日,承办检察官乐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朱某等八人批准逮捕,建议追抓杨某等二人。

随着调查深入,杨某很快进入警方视线。办案机关顺藤摸瓜,锁定“老板”的真实身份是某餐厅老板,万某。但表面上看,万某合法经营,与黑恶势力并不沾边,侦查一时陷入僵局。

乐峰:勇于“亮剑”

案件办理全过程

联席会上,乐峰果断建议公安机关,一方面从历史报案材料、治安案件中加大侦查力度;另一方面在停车场、餐厅附近开展走访,了解本地居民对万某等人的评价。同时,考虑到其妻方某主导餐厅日常经营,2万元“劳务费”也是由其支付宝转账给杨某,理应将其也纳入侦查范围。该意见得到了参会各方的一致认可。很快,消息传来。办案机关发现,去年朱某所在停车场也曾发生打砸事件,如今证实,正是杨某等人为争夺停车场经营权而实施的。另外,十年前某咖啡馆爆发的人员冲突也与万某存在联系。而周边居民谈万某色变,则从侧面印证了侦查方向的正确。

围绕这两起案件进行深挖,案件取得重大进展,另有数名涉案嫌疑人因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毒品等行为被警方立案侦查。在此期间,乐峰始终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一面协助线索研判,确认涉案罪名,参与制定侦查策略与方案,分析每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地位;一面加强监督,对收集的证据实时把关,杜绝瑕疵证据。5月8日、12日,杨某、方某等六人先后被警方刑拘,其中万某等三人被异地关押在湖北三处偏远山区。至此,该组织成员、层级基本确定。

案件报捕后,承办检察官乐峰与助理梁晨在四天之内长途跋涉千余里,赶赴三地提审。在审讯室,乐峰见到了大呼“冤枉”的万某。

对方的说辞,乐峰早有心理准备,“他在公安侦查环节就否认一切,喊冤不稀奇”。凭借多年反贪预审经验,他决定从外围突破,等待“亮剑”的最佳时机。因此,无论万某说什么,他都不反驳、不追问,但每次提问都一下子戳到他的痛点上。平静的讯问室内,高手过招、暗潮涌动。几番心理战后,万某已如坐针毡,此时,乐峰佯装失去了说话的兴趣,他一边收拾纸笔,一边循例问道,可有补充?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当笔录快结尾时,万某突然转变态度,激动地表示“我想重新供述,在公安机关和刚刚说的都不是事实,想争取宽大处理”。

闻此,乐峰面无表情地答道,“你可以重新供述”,便不发一语。一切已尽在掌握,万某很快承认“1.14”打砸等事件都是他指使杨某去做的。乐峰又乘胜追击,收集到其妻方某知晓该组织部分情况的关键证词。6月中旬,江汉区院以寻衅滋事罪、窝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批捕万某等六人。

首犯的嘴被“撬”开,案件侦破事半功倍。经查明,过去十年间,万某纠集陈某、周某、邵某等人在江汉区航测村一带先后通过开设赌场、经营菜市场、停车场、违规搭建门面等获取了大量经济利益。2008年至2011年,该组织对下牯牛洲一带商户,以垃圾清理、废物回收等各种由头,强行收取“保护费”,非法获利数十万元。其后,万某又招募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了一家商贸公司,形成以万某为首,杨某、周某等为骨干成员,社会闲散人员郑某、朱某等20余人为打手的涉黑犯罪组织。同时,万某对成员实施企业化管理,包吃包喝包住宿,按年按节发“奖金”,对因参与组织活动受伤的,全额“报销”治疗费用;凡受到打击处理的,必须“慰问”家属,朱某现身顶罪后,万某就曾给其母送去“慰问金”1万元。

经过半年的不懈努力,2018年7月14日,江汉警方正式对全案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有力打击了在航测村威霸一方的万某黑恶犯罪势力团伙。

9月6日,该组织最后一批成员陈某、邹某、马某被江汉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批捕环节时间有限,捕捉‘亮剑’时机很重要,不但要‘一剑封喉’,更要尽可能多的锁定犯罪”,任务完成后,乐峰列明补充侦查提纲,建议公安机关围绕组织违法性、经济性、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充实证据,继续深挖此案。

1164期

乐峰:勇于“亮剑”

文字:付静宜

排版:王静文

编审:花耀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