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的招考对象有哪些?快来看看你的身份符合么?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社会人才

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需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其他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艰苦边远地区等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报考护理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学历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明确。

军队文职的招考对象有哪些?快来看看你的身份符合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