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行動|飲酒駕車心存僥倖 被查!

近日,高速交警四支隊一大隊民警在鄉寧西收費站開展“百日安全行動”專項整治,查處一起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百日安全行动|饮酒驾车心存侥幸 被查!

當日15時50分許,民警指揮一輛號牌為晉L9M***小型白色轎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該車輛卻並未停車直接駛入繳費車道。民警隨即上前攔截,並要求其將車輛駛出繳費車道停在安全區域接受檢查。在進行檢查時,一股濃烈的酒精味撲鼻而來,民警立刻要求駕駛人熄火下車並出示駕駛證,駕駛人王某某稱駕駛證忘家裡了,沒有帶在身上。在民警詢問其是否飲酒時,駕駛人矢口否認。民警在執法記錄儀全程攝像的情況下對王某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71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此時,駕駛人王某某才說出了今天吃喜酒喝了點酒的實情。

百日安全行动|饮酒驾车心存侥幸 被查!

隨後,民警將車暫扣,帶駕駛人王某某到隊部進行了駕駛信息核實和情況詢問,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駕駛員王某某飲酒駕駛機動車輛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對其未隨車攜帶駕駛證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1分的處罰;合併執行罰款1200元、記13分的處罰。

山西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不要心存僥倖

請牢記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百日安全行动|饮酒驾车心存侥幸 被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