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撞死人了以后只需要50万支付,那么剩下50万呢?

轻飘飘的飘


乍一看,有些蒙,其实应该是楼主对三责险的理由有些不到位:

首先,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

我国对车辆保险只出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针对我们常说的交强险所做的规定和说明,对于商业险,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出台。只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供参考。

其次,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也就是说你前期买多少钱的保险,出事的时候可以享受的最高额就是多少。这里就是楼主理解不到位的地方,比如说我们买了50万的三责险,意思就是出事故时保险公司最多能赔这么多钱。而不像楼主所理解的那样,如果照这样理解,稍微有点儿擦碰,赔完剩下的钱都留给自己,保险公司早就赔死了。

最后,保险的作用其实是为了以防万一。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三责险的作用就在于出事故时给第三人赔偿的

最大限额,但需要注意的是,三责险也有一定的免责是由。

总之,凡事都要防患于未然,虽然每年都给保险公司交钱,但是尽量不启动该保险确实也是更好的。


张慧律师at益仟律所


你不会天真的认为剩下的50万给你吧!拜托清醒清醒吧!

我只能说你很幸运,事情没发生在北京 上海 否则100万都不够用。什么叫100万的商业三者险且不计免赔?

意思是发生了保险事故在属于保险责任且没有除外责任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最多代替被保险人承担不超过100万的保险金,超过了,那不好意思,剩下的由实际侵权人自己赔偿。

至于题中说到的,保险公司会赔偿被害人/家属50万。不用你赔偿而已(但诉讼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不赔偿的)。

你这脑洞大的,还想通过撞伤/死人发家致富呢???


大家有不同观点的欢迎评论区留言,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请私信!


律夫人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没有剩下的50万,第三者险赔偿对象是被你撞受伤的人,而且,也不是你理解的这种说法。

一、首先要明白保险的涵义,你投保的100万三者险是发生事故的最高赔付额,超过100万则不会再陪了。不是说,你出事了保险就出100万,赔完伤者剩下的都给你,那所有人都去买车买保险了,天天有人撞车了!保险公司也早就倒闭了。

二、发生交通事故,还要划分事故责任,第三者险是要根据责任来赔付的,根据你所承担的责任赔偿,最高额是100万;一般保险还会有免责条款,还需要你掏钱呢,就不要惦记剩下的50万了。

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是为了在出现事故时赔偿伤者的,即便是保险没有用完也不会将多余的部分给车主的。


管律师


首先你得明白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是

一起使用的;

如果单购买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如果被撞的

受害人身故,保险公司会根据法院的判罚,支

付80%左右的赔偿款,(假如50万会理赔40

万)剩下的需要车辆所有者自己赔偿;

如果您购买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和不计免险,

那么理赔在50万的话,保险公司直接理赔50

万,剩下的50万还是存在保险公司,是你以后

给别人修车的钱,不会给你或者给受害人!


保险小助手


你好,第三者责任险是只每次事故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一百万(首先扣除交强险赔付后)。您说的死亡事故需要赔付五十万,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限额内,正常赔付。但不是说赔完五十万后还剩下五十万可赔付,更不是剩下五十万由保险公司赔付给你。三者险是赔付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第三方损失的费用,是单次累积赔付金额不超过一百万,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这里不能偷换概念,更不能认为赔付完后剩下的钱就是自己的,也不能认为下次赔付额度只是剩下的额度。否则买这三者险车主要么发财,要么险种就成鸡肋了,所以正确理解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即可。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缘木求鱼的猪


极端理解,就是在保险期内,你可以无限次发生保险事故,但每次最高赔付是100万。所以,没有你说的那种情况。不过,因为一个保险期内的时间只是1年,所以,如果你超过2-3次,估计保险公司可能会查你是否故意了,然后,第二年要么你的保险费会很高或者可能会被直接拒保--所有的保险公司。


过客看稀奇


LZ,按你这样算,我们有车一族随时都可以成为百万富翁了,哈哈。

首先你要知道这个第三责任险是怎么定义的:

第三方责任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第三责任险还有个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赔率

根据被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划定不同的免赔率。其中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20%;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5%;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10%;负次要责任的,事故责任免赔率5%。

赔偿金额的两种计算方法

其中

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为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各分项限额以上的部分,乘以事故责任比例

绝对免赔率

是指除事故免赔额外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免除一定比例的赔偿额。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在投第三者责任险时没有指定驾驶人和驾驶区域,在进行理赔时绝对免赔率都为0。如果你在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而发生事故时不是指定驾驶人驾驶,那么就要算上10%(某保险公司)的绝对免赔率;同样,如果你在你投保时指定驾驶区域,而发生事故时不是在指定区域内,那么也要算上10%(某保险公司)的绝对免赔率。

总之,算来算去,我们都不可能算的过保险公司的,不然他们早就关门大吉了!


老家田坎


你不出车祸每年还给你100万了?



张更上


哈哈哈哈,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正在吃饭,差点笑到呛死了。

题主可能买过人身保险,或者见到过人寿保险的赔案。所以会有此问。

不错,人身保险一旦出险,买多少赔多少。但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却不是这样的,因为它们的性质、作用大不相同。

第一,人寿保险、重疾保险等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与身体为标的。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人的身体也是不能定价的。

而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的范围,如无特殊说明后文中财产保险包含责任保险)的标的是各种财产或法律责任,财产都是有价的,民事责任也总是可用一定的金钱计量的。

第二,因为人身无价,所以不能出险后再定价,必续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予以协商确定。故人身保险合同是定值保险合同,一旦出险买的是多少就得赔多少。

因为财产有价,所以可出险后再定损(确定损失的范围与大小),投保时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一个最高赔偿额度。出险后,保险公司先定损再计算赔偿金额。

第三,人身保险,是支付型的,一旦确定事故性质属于保险责任,不用计算就按合同约定支付。

财产保险,是补偿型的,保险的赔付目的是补偿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赔付不能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有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第四,从另一面看,人身保险必须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赔付数额的定值保险,否则无法体现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人人平等是人的法律人格平等,不要理解错误)

而财产保险一定不能按保额赔付,否则就会鼓励不当得利。我看到问题为什么想笑?因为我在想,如果责任保险也依照人身保险的赔付方式(按保额全额赔),我是不是可找到了一种快速致富的捷径:肇事肇事再肇事,或者碰瓷碰瓷再碰瓷。

题主,严格的说,人身保险的保额是赔付时的保险金额(或计算保险金的基础金额,保险金额正是人身保险合同上的文字);但财产保险(包括责任保险与医疗费用保险等)的保额却是出险时保险公司可能赔付的保险金的最大额度就,应该叫责任限额(财产保险合同上正是这么写的)。你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100万,是保险公司给你的一个承诺。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可以替你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多可赔100万元,超过100万的部分保险公司不管。没出事的话,你不能从保险公司领一分钱。

所以不存在你所说的问题,没有什么剩余额度到哪里去了的问题。

可能你的真实想法是,保险有100万元的额度,为什么撞死人才赔50万元?或者是既然撞死人才赔50万元,以后是不是没必要买100万元的保险?

我就再来解释解释吧。

前一问。交通事故处理中肇事者应赔多少,与车主买没买保险买了多少保险无关。交警或者法院不应因当事人投保的情况而改变对事故性质的判定与对责任的划分。

有人死亡的众多交通事故,可能有着各种不同的情况,所以最终赔偿责任金可能差异很大。有的时候死者或第三方有责任,有的时候车方全责。有的死者光棍一人,有的死者上有老下有小供养人口多。有的死者无劳动能力,有的死者正是壮年。有的死者在事故中死亡,有的死者是经大力抢救后死亡。中国这么大,各地的物价水平差异很大。根据现行法律,这些因素都影响事故赔付金额。同样是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有的几十万赔偿,有的可能上百万赔偿。

后一个问题。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上升与物价的上涨,交通事故涉及的修理费、治疗费、各种补偿金、各种费用都在逐年上涨。真心的劝你不要因为某次事故赔付少就降低保险额度,降低几十万元三者险保额只能节省100、200元钱,你不会缺这一点的。更不能因为一年或几年没赔款就不卖第三者责任保险,那样做只会将自己置于没有退路的危险之中,行驶在路上谁能肯定不出事呢?

最后提示一下。交强险与商业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都是一次事故中的赔付责任限额,赔付不减少下次事故赔付的额度。但是赔付会导致下次买保险时保费上涨。


我是证券经纪人,不荐股无内幕,对你理财投资有帮助。谢谢你的关注和阅读,欢迎留言、分享。


乐山乐水V杨立


很多人对这个问题的解释陷入书呆子误区。

我的理解是,

其实出现事故以后,以什么样的人道方式理赔,理赔额度出入很大。一条人命可以是二十万,可以是四十万,这个解释权在谁?还是协商?住院是保守治疗还是尽力抢救?这个费用差异也很大。

如果不是霸王条款,这里面应该是分档的。达到百万级别的赔偿,就应该赔偿百万。你管别人怎么具体治疗,别人就是不治疗,那也是拿命换来的。

国内的保险基本处于霸王阶段,投保时千好万好,这时需要专门律师研读他们的理赔条款!

就那擦碰险来说,按擦碰估价就可以了。非要拿修理发票才能理赔,这也是个bug。这种擦碰在所难免,还耽误人工,很多人会选择不去修理。那你就白白损失,帮保险公司省钱!人家还不会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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