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者為救落水兒童致其受傷,落水兒童家屬要求賠償是否合理?

胃必達


落水兒童家屬:“不是你推下水的你為什麼要救?你既然救了又把我孩子弄傷,那你就得賠錢醫藥費”。

也許很多人都會質疑題主提這問題的真實性,是不是真有這樣的事情?看到兒童落水,好心去救,結果救上來了反被兒童家屬索要賠償,這不講道理啊!但我明確的告訴大家,這種事情在國內發生並不稀奇,有太多太多這樣不要臉的、恩將仇報的人!

這種家屬就是典型的恩將仇報,就不該好心去救它孩子!大家都知道,下水救人本就是冒著很大的風險,這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有太多太多的案例,見義勇為者下水救人,結果人救了自己卻沒了。所以每一個下水救人的都是值得大家尊敬的,他們是勇士是英雄!



所以這兒童家屬索要賠償一點都不合理!這種人就是典型的無恥混蛋!FUCK!


邕城小龍


我覺得非常合理,首先不排除小孩就是他推下去的,不然幹嘛要下去救?退一步說不是他推的,別人都不去救就他跳出來救人,這算什麼?難道就他是聖人嗎?憑什麼?你把政府放在哪裡?把領導放在哪裡?把小孩的親生父母放在哪裡?你怎麼知道不是小孩父母因為經濟環境不行丟了工作養不起了丟水裡的?何況還被你弄傷了,醫藥費誰出?這下好了,你既然救人就救到底,做聖人就要有做聖人的覺悟,你既然是聖人那就把全部的責任攬身上。我覺得這個賠償一點都不過分,建議小孩父母多要一些精神賠償和小孩以後可能產生的併發症都要讓聖人負責


不服也只能噴


見義勇為者為救落水兒童致其受傷,落水兒童的家屬要求賠償是否合理?

四川會理關羊回答這個問題。

見義勇為救起落水兒童,挽救了一條生命,使被救兒童一家人沒有失去孩子而悲傷,施救者在救的過程中致兒童受傷,落水兒童的家屬要求賠償是否合理問題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一、救人者把個人的生死置之度外,冒著自己死亡的危險下水救人,捨己救人,是品德和素質高尚之人,是值得人們敬重的人。

二、危急之中下水救人,不說下水救人的水性如何,水中救人漂浮不定,難度極大,如果水性不好,不僅救不起人,還會把自己性命也搭上,所以情急之中能把人救起,雖然致傷,但都平安上岸就是落水孩子家人的萬福了。

三、救上的孩子雖然在施救中受傷了,但生命保住了,可以進行醫治,總比不救死去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四、施救者在施救不穩定的氛圍中致孩子受了傷,這不是他的故意行為和想要的結果,這不是他的過錯,這應當是落水兒童家長監管不力和落水兒童的過錯造成的。

所以,被救兒童家屬應當知恩圖報,感恩戴德救命恩人,使施救者伸出的援手得到肯定,使社會正能量得以發揚光大。如果被救孩子家屬要求賠償,那是不盡情理,以怨報德,讓施救者寒心,那今後誰還會見義勇為捨命做好事為他人,賠償是不符公德、不合民意、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的。


四川會理關羊


見義勇為者為救落水兒童,導致落水兒童受傷,其家屬要求賠償,這種索賠不合理。如果真有這樣的家屬存在,那落水的不應該是兒童,而應該是這個兒童的家屬,而且,可能沒人會去救這種忘恩負義的家屬。

見義勇為者本沒有任何責任或義務去救落水兒童,之所以會奮不顧身的去營救,完全是出於愛心、善意、美德和對生命的珍惜。本身就是在義務做好事,而且,這種好事會對見義勇為者造成潛在的生命危險。已經發生過多少這樣的事例,落水者獲救,而見義勇為者卻溺水身亡。

被救者家屬是否思考過這些問題,是不是應該對見義勇為者心存感激和敬畏!

落水兒童被救起,那是撿回了一條命。如果沒有見義勇為者不顧個人安危的施救,家屬失去的將是落水兒童的生命。營救過程中對落水兒童身體上造成的那一點點傷痛,與落水兒童的生命相比,孰輕孰重?如果落水兒童的家屬不是弱智或腦殘患者,應該能分辨得清楚。

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對落水兒童造成的傷痛,如果家屬好意思要求見義勇為者賠償,那這種家屬真般配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真不配稱之為“人”。

我們經常講“知恩要圖報”,見義勇為者並不為圖家屬的報答,但只要是稍微還有那麼一些良心的家屬,都不應該去向挽救回自家孩子生命的見義勇為者索賠。否則,不僅傷了見義勇為者的心,被救起的兒童也投錯了胎,降生到這麼一個毫無人味兒的家庭裡,恐怕將是被救兒童一生的悲哀。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終生的老師,為了能給孩子樹立一個健康、正向的榜樣,希望向見義勇為者索賠的缺德之事,不會在現實生活裡發生,因為這樣的索賠不合理,也不應該。

大家覺得這樣的索賠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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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看到這個問題,想起了一篇文章。孩子,你要學會感恩。有一位醫生。給孩子做過手術。他們住在同一條街上。醫生。每次很匆忙。都會遇見。孩子的爸爸每次叫孩子給醫生鞠躬。醫生總是微微一點頭。總是匆忙的離去。孩子大了就問父親,我可以不鞠躬了嗎?父親說。感恩不是一時的,是一世的。


牛牛54539191


最真實的經歷:一個鄰居男孩,當時大概10歲左右,和玩伴一行四人(都是小孩,另三個是一家三兄弟)玩水中不幸落水,當時鄰居男孩只救起其中一個最小的,另外兩個淹死了。死者家屬不但是不感謝,還到那男孩家大吵大鬧的。最後警方出面另有遠處看到部分過程的證人作證才平息下來,證人親眼看到了大男孩拉小男孩上岸的過程。但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56077680


這還要問嗎?直接懲罰這種沒有良心的人,讓他們這種不道德的行為付出代價,而且要把這樣的事情公佈於世,不然我們文明的古國被這些道德敗壞的人徹底毀掉了!


淡泊人生152573402


必須要賠,你咋不知道這不是你家的孩子,先打電話諮詢一下專業的救援隊,從哪裡下手,再問一下消防員,咋樣不會讓孩子受傷,再問一下法院有啥後果,最後再問一下火葬場的相關信息,不要拿自己的命不當事,想想吧,你自己的父母咋辦,老婆孩子咋辦,既然出手就要做好自己家裡的心裡準備,同時也要準備點錢,給家人一個交代,回頭弄點紙錢去那裡燒一下,告訴人家,一路走好


銳寶文化


完全缺失人的道德底線!受傷是小事!人死了你什麼都沒了!試問這一家你們是要一個死去的屍體還是要一隻是受傷的人?人家不顧個人安危救了你家的孩子你不感謝也就罷了!還要額一個救你家孩子的恩人?!你們這一家就是社會上的髒兮兮的垃圾!人世間的惡臭垃圾!和畜牲有過之而無不及!


秀傑82


見義勇為者勇救落水兒童致其受傷,受傷兒童家屬要求見義勇為者賠償。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見義勇為者導致被救兒童受傷,都是不負賠償責任的。因為,沒有法律的依據。

建議勇為者不顧個人的生命安危,與大自然進行爭分奪秒的拼搏,意在挽救落水兒童的生命。他的出發點是救人,而不是傷人。在救人的過程中,難免會喪失自己的生命,也就是說,用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來挽救另一條生命,難免會給被救的對方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傷害,是在大自然不可抗拒的條件下造成的,也是難以預估和不可抗拒的。不存在故意傷害的行為,被救兒童受傷,就不負法律責任。

被救兒童的家屬因為自己的孩子被救受傷,要求見義勇為者賠償的話。兒童家屬簡直是喪心病狂,沒有一點道德可言,不不講良心,不知感恩,忘恩負義。就不是人,是要遭萬夫所指的。

面對恩人和貴人,就應該一生銘記,一生感恩,這才是個講良心有道德的人。自己受意,反而誣陷他人,要他人賠償,如果法院支持賠償的話,我們的社會將變成一個是非不分,顛倒黑白的社會。以後誰還敢當見義勇為的人,社會的正能量從此就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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