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離婚,哪方更需要孩子?

小柳預告


如果離婚,從精神上來說,母親更加想要孩子。

而我個人觀點是,最好的是把孩子留給父親,從現實來說,父親經濟實力強的多,能給孩子一個好的生活,但是我也不排除母親經濟實力強的。法律規定,哪方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就叛給誰,

從孩子角度看,孩子從小是與爺爺奶奶,父母親一起生活,習慣了生活環境,如果跟母親走,就得面臨陌生的環境,這對孩子沒好處,從心理上說,孩子會覺得自己被很多人拋棄了,會難受。因此造成心理偏激!

當然,也有上門女婿的情況,孩子與外公外婆一起生活久的,但這種是少數!

再說一因素,女人不太會隱藏情緒,剛離婚那段時間,很情緒化,有面對生活的壓力,有閒言碎語,還有不甘心。這些負面情緒對孩子的心理影響很大。

所以,覺得孩子跟母親不大合適!

而男人離婚後,就算有情緒,也只會在外面喝酒抽菸,在孩子面前會隱藏,因為他覺得自己是男子漢,還有一家老小依靠他,

就算有個別的男人隱藏不好情緒,但是孩子還有爺爺奶奶給於安慰與保護,甚至於有的老人還會在孩子面前直接教訓自己的兒子,並告訴他,鬧情緒沒用,必須得振著,還有孩子需要他!

而女人一般都不會把孩子放到父母親那裡,因為她覺得她只剩下孩子了,離不開!

我歡迎大家,提出不同觀點!


冰140155210


離婚是對子女的不負責任,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最好是不要離,孩子大些的還好,至少可以自理了,幾歲的孩子,你兩離了是輕鬆了,受苦的是子女和老人。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父母離婚了,孩子也只有幾歲,媽媽離婚走了,爸爸天天忙著掙錢,爺爺奶奶也老了,做什麼事情行動都不太方便,讀書開家長會也是爺爺奶奶,別人家都是爸爸媽媽去,你想下孩子心裡有多難受,嘴上沒出來,心裡肯定很自卑,對學習方面都是影響很大。


我想說,孩子是無辜的,你們大人能不能別傷害孩子,無論孩子跟哪一方,說對他來說,都是痛,影響一輩子,大家一起努力,做好孩子的榜樣,別讓人生留下遺憾……


城郊四一八


夫妻離婚,哪方更需要孩子?

我的看法是雙方都需要!若非要選出一方更需要孩子的,撇開法律這一層關係,應該是母親更需要孩子。

父親對孩子的愛和需要,是理性的。母親對孩子的愛和需要,是非理性的、純感情的。任何東西都有一個價值衡量,母親對孩子的愛和需要,是無價的,無可代替,勝過生命。

前幾天媒體報道,揚州一個年輕媽媽,剛生下來的孩子,患先天性膽管閉鎖。這位媽媽決定割肝救子。而孩子爸爸不僅放棄孩子,還要拋棄妻子。原因是孩子已經不太有救活的可能,還要搭上妻子的健康,並且花光了家裡的所有儲蓄。

這位母親的決定,不是用價值衡量的。這不是孩子離不開媽媽,是媽媽離不開孩子。

在生活中,經常看到婆媳不和,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奪愛!爭奪第三方(兒子、丈夫)的愛。兒子有了妻子,離開了原生家庭,本來不在需要母親了,但是,母親離不開兒子。

從原始分工看,女人帶孩子,男人為妻兒提供食物。這不僅是女人感情細膩,會照顧孩子,孩子更是母親的命!

總之,夫妻雙方無論誰更需要孩子,一旦孩子落地,就不要輕易離婚,離婚對夫妻是一場浩劫,對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終生的傷害!





傾情相隨


對於夫妻離婚,孩子讓誰扶養比較好,我國的《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一些具體的規定:

一是哺乳期間的孩子讓母親扶養。二是八歲以上的孩子尊重孩子的願望,孩子願意讓誰撫養誰撫養。

但有下列行為的父母不贊同扶養孩子:一是自己沒有監護能力的父母,比如有精神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二是有嚴重惡習,比如賭博,賣淫或者嫖娼,偷盜等違法犯罪行為。三是脾氣暴躁,經常打罵孩子,有虐待孩子傾向的父母等。

扶養孩子,既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更要有慈愛的心腸和良好的教育方式,如果具備了以上這些因素,他就是最適合撫養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個人覺得,如果有爺爺奶奶,或者姥姥姥爺,就讓老人幫忙給帶。這是對各方最好的安排。


一個年幼的孩子最需要溫暖的親情呵護,但是單親家庭或是重組家庭是傷害孩子的最有可能的地方。冷漠、刻薄、嫉妒等不良思想滋生的地方。如果不是足夠和諧,還是把孩子送走。

如果實在沒有辦法,如果就是離不開孩子,放下不下,那就待在自己身邊吧。儘量給孩子一個安靜安全的家。最好還是女方帶著孩子,男方適當給生活費。


如今放下,離婚率這麼高,誰又在乎過這樣子孫弱勢人群呢?如果有這樣一個機構,收容一些被遺棄的人,多餘的孩子,該有多好!長大不需要多長時間,不需要多少金錢,但是,需要很多的愛。只要沒有傷害,就不會有太多陰影。


雨霖鈴97090


這個問題有意思?孩子是人,不是阿狗阿貓,需要了是個小棉襖,不需要了就是累贅,一腳踢開?離婚了,孩子依然是個寶,不因需要而相互推諉。


如果離婚,孩子受到的傷害最大,無論跟誰,雙方都有責任和義務,撫養孩子到18歲成年,所以,需要和照顧是兩回事,需要了要孩子,不需要甩給對方,這是自私自利的行為,包括法律在內,都要看對方有沒有撫養能力,沒有能力撫養,談何需要,同時,需要不是用嘴說的,而是用實際行動去付出,因為,你是父母,你的責任是擔當!

所以,和誰在一起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孩子就和誰在一起,這是需要的前提!



納蘭曉倩


夫妻離婚,從情感上來講女人更需要孩子,男人要孩子多半是面子上的需要,以及為了傳宗接代!當然,本文討論的是大多數現象,如有得罪,請多多包涵!

  1. 孩子是從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孩子與母親之間有著天然無可超越的情感!無論是人類還是低等的動物界,向來都是母性護犢!很多母性為了保護幼崽甘願犧牲生命,但是雄性很難有這樣的行動……雄性只是為了佔有雌性從而順便保護幼崽。在母親的心目中,孩子是比自己更重要的,畢竟孩子是自己的心頭肉,是自己希望的延續!女人在當媽前後反差特別大,表現在愛心和責任心,有了孩子的女人,一切重心都是為了孩子,為了家庭!所以很難想象如果離婚後,女人失去了對孩子的撫養權,那麼對於女人來講意味著生命中最大的希望已經破滅,接下去的生活已經變得毫無意義……

  2. 男人要孩子多半是為了意志的傳承,在情感方面男人並不是特別需要孩子!大多數男人都喜歡自己的孩子,為了孩子可以拼命工作,想多掙點錢給孩子好的物質生活。但是男人對孩子的愛多半是為了傳宗接代,為了自己的財富得到傳承……從內心來講大多數男人是不想要孩子的,這體現在男人不喜歡親自照顧孩子,對孩子沒什麼耐心,認為孩子是個大麻煩等等……所以男人和孩子之間的天然情感遠遠不如女人!因為父親對孩子的愛有功利心在裡面,而母親對孩子的愛才是最純真的,無論自己的孩子是優秀還是平庸,大多數母親都會毫無保留的為子女奉獻。



結語

作為父母,雙方都愛自己的孩子!但如果夫妻離婚了,我覺得從內心情感來講,女人更離不開孩子!但是男人為了面子和家族使命感,同樣也不想離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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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大師兄


這個問題就不對,夫妻離婚是夫妻之間的事情,而孩子跟誰應該的孩子的事情,應該讓孩子去選擇。父母不應該不考慮孩子的想法就強行給孩子做決定,這樣就會本來就已經受傷的孩子更加難受。


一般情況下,父母都會需要孩子,但父母不能一味的考慮自己的感受,而強行介入孩子的世界,不管孩子歸誰,都應該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這才是最重要的。



最後,更多問題需要解答可以參看上圖左下角水印,歡迎在公眾號:睡前夜聽,上和我分享交流。

“每晚九點,懂愛更懂你”


睡前陪你夜聽


對於夫妻離婚,孩子讓誰扶養比較好,我國的《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一些具體的規定:

一是哺乳期間的孩子讓母親扶養。二是八歲以上的孩子尊重孩子的願望,孩子願意讓誰撫養誰撫養。

但有下列行為的父母不贊同扶養孩子:一是自己沒有監護能力的父母,比如有精神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二是有嚴重惡習,比如賭博,賣淫或者嫖娼,偷盜等違法犯罪行為。三是脾氣暴躁,經常打罵孩子,有虐待孩子傾向的父母等。

扶養孩子,既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更要有慈愛的心腸和良好的教育方式,如果具備了以上這些因素,他就是最適合撫養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


__逝去的昨天


如果從感情上來說,我覺得孩子的母親更需要。

首先,孩子是母親經過十月懷胎和痛苦的分娩而從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這懷胎和分娩的滋味恐怕只有做過母親的人才能真正體會到:孩子的生日,母親的難日。當年我在醫院的產房裡折騰了半宿生下我女兒,聽到她的第一聲啼哭聲時,第一想做的事就是急不可待地看孩子,當老公把孩子抱到我面前,看著孩子那胖嘟嘟圓丟丟的小臉,我有種從沒有過的滿足和幸福感。這時,如果有人把孩子從我身邊抱走的話,那無異就是在摘我的心,剜我的肉,我會發瘋,我會崩潰的。

再次,就是育兒了。育兒的過程是漫長而辛苦的,而這個過程又大都是由母親來完成的。在育兒期間,母親的睡眠時間由孩子支配,飲食由孩子支配,生病了吃藥(哺乳期)都得由孩子支配。因為在孩子身上付出的最多,所以她們對孩子的感情也就最深,也最離不開孩子。

當然,我只是就事論事,從感情需要方面來談這個問題的,具體孩子判給誰那還要遵從實際情況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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