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養老時要兒女一樣,做女兒的你能接受嗎?

水滸孺子牛


老婆跟我說她小時候她媽就教育她跟弟弟不一樣,有好吃的她媽會單獨給兒子留一份,剩下的三個孩子再分,兒子三十多年連個方便麵都得媽煮,現在年齡大了,老太太說將來養老不靠兒子,房產什麼的老太太早就說了是兒子的,兩個姑娘也從來沒想過要她的什麼,還經常在姑娘面前說什麼媳婦是自家人。都是中年人了,我的想法就是家產不惦記人家的,姑娘應盡的本分必須做到,逢年過節洗洗涮涮,給點錢什麼的都是小事,但是養老送終主要還是她兒子的事,人得有自知之明,得清楚自己的角色,不要瞎摻和別人家的事,不能什麼事都講法律,擺正自己的心態,盡心而已,也給自己的孩子做個好榜樣,不能當爛好人。


峰迴路轉64570


我來自中西部農村,先生來自東部沿海,以我家鄉為例,這種事例不少。以我先生的家鄉為例,這種事已經比較少見。為何如此?與經濟發展、思想文化開放程度高度相關。傳統觀念中有傳宗接代,養兒防老觀念。而閨女則是替外人所養,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兒子永遠是自家人,閨女則不然。這種觀念之下,家產給兒子相當於守財,給閨女則相當於散財,自然容易出現問題中的現象。


雖然如此,但說到養老問題,就不僅僅是兒女同等對待的問題了,依我經驗所見,倚重女兒養老的其實更多。比如我姥爺姥姥已經93歲高齡,在家產不外流問題上絲毫不含糊,即便兒子不是十分孝順也如此。但在照顧日常生活起居的時候,卻明顯更倚重女兒。為何會如此:與兒子兒媳比較起來,閨女明顯更貼心、更懂事、更方便、更善於照顧父母。

也因為老人在家產分置和養老依靠上的雙重標準,這就成為家庭矛盾的主要導火索,甚至對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數。每個人都不是聖人,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等性幾乎會讓每個人心裡失衡。所以,不是太能接受這種現象也是正常的。


有幾種現象會緩解這個問題和現象的嚴重性:第一、父母家產寒微,家產會失去其重要的財產外援意義。第二、子女之間貧富分化嚴重,這樣一種情況下,富有者會大度讓渡家產繼承權利。第三、父母改變觀點,在權利和義務方面均衡分配。第四、血濃於水的親情最終佔據上風。第五、明確規則,倚重法律來迫使兒子、女兒的權利義務對等化。

以上,供參考。


孫衛華


不能接受又能怎樣,那是自己的親弟弟,是我給背大的,抱大的。回孃家要財產,張不開嘴。

1998年,孃家拆遷,北京三環內給了4套房,兩套三居,兩套獨居。那時父親60多歲,很強勢,生怕女婿惦記他的房產,迫不及待地做了錄像遺囑,兩套三居倆個兒子各一套,父母百年之後,兩套獨居也是倆個兒子各一套。那時,人們不太在乎房產,寫誰的名字都行。結果寫了大兒子,大兒媳婦,小兒子,和老父親的名字,這四個人名下也就都有房了。

從那天起,大兒子 也就是我的大弟弟徹底踏實了,因為他家名下已經有兩套房。這個白眼狼再也沒有孝敬過老人。美滋滋地過自己的小日子。老人只好和小兒子一家生活。10幾年之後,父親身體越來越差,經常向我們訴說 這疼那疼,意思是讓我們姐兒倆多多關照。從那時起,我每週去一次,給父母洗衣服,洗腳,剪指甲,大掃除,買東西,開藥等等。過兩年,父親坐輪椅了,我們姐兒倆每人每週必須去兩次,和小弟弟輪流照顧父母。大兒子從來不管。有一天,父親老淚縱橫,抱歉地說:把房子提前分完了,後悔了,沒給女兒任何東西,還要女兒照顧自己。看到父親這個樣子,我也哭了,我能說什麼呢?只能安慰老人說,沒財產我們也會管您和我媽,照顧您是應該的,放心吧。父親樂了,給了我五百元,並且說: 這是車費,你經常過來 要坐地鐵,有時打車,我給你報銷吧!意思是一定要經常過來,隨叫隨到。我心裡酸酸的,父親是在討好我。我不拿著錢,他心裡不踏實,只好拿了錢。沒過幾天又都給他們花了。

再後來,父親更依賴我了,如果今天不是我值班,他早上 天一亮就會打電話說:渾身難受,喘不過氣來。我還要遙控指揮他們怎麼給父親吃藥,怎麼做等等,或者再親自跑一趟,那時我也是五十六歲的人了,還要看孫子,還要照顧自己的小家,我忙不過來,還要往孃家跑。簡直要了親命了。

說真的我也愛財,可是隻能和小弟弟爭,因為小弟弟這份房產是老人的名字,早些年有點想法,後來慢慢釋懷了,小弟弟人品好,孝敬父母,對我們也特好。為了將來 保持這門親戚,我暗暗發誓,絕對不要孃家的財產。並且讓父母做了公證遺囑,房子將來歸小弟弟一家所有。因為怕大弟弟耍賴,又來搶房子。我能做到的就是讓家裡安靜,讓老人高興。

很多人爭房子,都是為了配偶和兒女,怕他們心裡不平衡,看到那些上法庭、上調解室、上電視節目的人,真為他們感到悲哀,一個個五六十歲,頭髮都白了,一家人坐到一起,讓人調解錄像再播出,真是沒勁。雖說女兒也有繼承權,但是,老人一般都是偏向於兒子,做女兒的只能放手。順便說一下,婆婆家的房子歸我了,也是因為當初我花錢買的房改房。


西里大姨666


先說個真 實的故 事。我表 妹的婆 婆,快七十了,還輪 流 伺 候她九十多歲的老父親。她家姐弟六人,兩個男的,四個女的,老父親年輕時一直做小買 賣,在村裡給兩個兒子蓋了最好的房子,娶了媳婦,並且經常補 貼兩個兒子家用,四個女兒可以說什麼也沒撈 著,父親的觀點就是嫁 出去的閨 女潑 出去的 水,閨女外甥都是人家家裡的人,只有兒子孫子才是自己家的人。結果老了癱 瘓不能動了,開始兒子們還去照 顧(老人獨 居),後來兩個兒子互相攀 比,誰也不 去照顧老人了,只是輪到誰誰就給送點吃的再也不 管了,女兒們時不時的去給老人洗洗 涮 涮,送吃送喝的。後來兒子們直接不到場了。沒有辦法,四個女兒輪 流伺 候,因為各自都有自己的家,伺 候不方 便,女兒們就把老父親接了自己家裡伺 候,一家三個月。就是這種情況了,老父親還是偏 心兒子,還說他家裡的房 產留給孫子,他自己的錢一分也不向外拿,還挑 閨女的毛 病,嫌這個做的飯鹹了,那個淡了,不是不香就是太油 膩了,最後要求每天一 包 奶,一個雞 蛋,全部吃點 心,不吃麵 飯了。

四個女兒,三個農村的,自己也都六七十了(因為六個孩子女兒大,兩個兒子小)還要伺 候癱 瘓的父親,想想她們心裡不憋 屈嗎?有時候也是有怨 言,但怨 言歸怨 言,伺 候還是伺 候,最後老父親終 於死 在了女兒家。

現在農村某些家庭裡,男女一起養老,女兒就已經燒 高 香了,有相當一部分父母是女兒單 獨養 老的。父母單 獨住著老人房,兒子是個擺 設,吃喝都要女兒管,有的女兒是看父母可 憐自覺伺 候的,有的卻是不得 已,也有女兒不 養的,但是很少。



總的來說,目前法 律 和風 俗 習 慣有點 脫 節,致使有的人就 鑽 法 律 的空 子。比如分 財 產的時候,多數人都覺得女兒不應該有,只有兒子才能繼承,中國的老人們又習慣早早的把財產分配給兒子,真正到繼承的時候老人幾乎什麼也沒有了。(分財產時是老習 慣)養老的時候想起了法 律,兒女一樣有贍養義務,這就造成了很多的不 平 等,也造成了很多家 庭 矛 盾。可不管怎麼樣,你都應該守 法

不是嗎?

其實吧,我不是唱高調,我也是女兒,男女一樣養老我是接受的。作為女兒心態放平和一點,父母養育了我們,我們就應該贍養父母,鳥都知道反 哺,何況我們是人呢?就算父母的財產都給了兒子,我們不是也沒餓 著沒凍 著嗎?再說你就是有一千個不情一萬個不願,也不能跟 法 律作 對吧?如其贍養也得 養,不 贍養也得 養,倒不如心甘情願的去贍養更好一些,這樣兄弟姐妹也有情分,也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更對得起生 你養 你的父母,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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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媽媽


我以前沒發現聖母竟然這麼多,在中國以前都是家產都給兒子的,但是以前養老也都是兒子養老,做女兒的平時有空去看看,送點吃的,用的,給點錢,這都是很正常的,也是很正確的。如果老人住院,兒子、女兒都去照顧也是應該的,但是住院費我認為應該兒子出。確實法律規定兒子和女兒的義務是一樣的,但是養老這一塊除非一方直接不上門,其實是不能用法律來衡量的,更多的是道德和親情來維繫。一般情況下老人把家產都給了兒子,住院是不會要女兒掏錢的,人畢竟還要那張臉,如果老人真把那張臉拉下來,那女兒還真要掏錢,不過以後我估計除了贍養老人所必須掏的那份錢,女兒不會再像以前一樣了,這世界沒有那麼多聖母,也希望老人們不要太早就把家產都分下去,應該在臨終前誰孝順就給誰。


笑紅塵394


我是女兒.我不能接受.拿我父母來說吧:我姐妹三個:第四個是弟弟:從小父母寵著弟弟:買了好吃的.好喝的都給弟弟吃.我們只能眼巴巴地看:從小就幹家務活.抬柴:燒鍋、割草:放羊-挑水'-弟弟什麼活也不幹.穿的還好.我們穿的都是大人不穿的,改小了給我們穿.弟弟上到初中就在學校請同學吃飯.抽菸:大把大把地花錢:老師不讓他上了:父親託關係給他轉了學校:光初中三年就轉三個學校-又上了一年高中不上了.去打工.吃不了苦又跑家了、又學了二年電腦.在外邊交個女朋友.兩個人的生活費、房租費都是我父母給的:談了兩年又分了:回家又叫父母給他買房子:說不買房子不談對象:父母又在城裡買一套房子(家裡剛蓋兩層九間樓)後又說親事花兩三萬.結婚後生活開支都是父母花錢.孩子也是父母帶.學費也是父母出錢,又叫俺爹給他買車.車剛買幾年.又叫父母出錢又買房子付首付‘.(以前父母做生意省吃儉用攢的錢).家產財產都給男孩、大孫帶大又帶小孫:父母又不幫女兒帶孩子:我心裡過不去.不想養他們的老o


依然12885


女兒能接受,女婿不同意呢?我就遇到這種情況,我媽四個哥哥,讓我媽跟著養老,我媽養了,就是每天去給我姥爺送飯,後來我媽伺候了11年,年紀也有點大了,有一次送飯騎電動車差點撞車,送飯是送到鄰村,騎電動車差不多十五分鐘。一天三頓。跟哥哥們商量說年紀大了,不去送飯了,給點錢。然後,舅舅們和舅媽們就炸了,直接不讓我媽去看我姥爺,說是不去送飯就是不行,不去送飯就不認我媽了,我媽就沒有孃家了,也不讓她看我姥爺!太過分了!要不然就接回家!我媽倒是可以接回來,我爸不同意,因為年輕的時候我姥爺就看不上我爸,曾經還攛掇我媽跟我爸離婚,我爸就不想接回家~唉😔我媽太苦


娜娜127779795


除了遺產這點之外,其他的待遇是差不多的我就能接受。

就比如我吧!現在三十歲,父母沒有說遺產什麼的,他們把我養這麼大,讓我上學,幫我找工作,更是給我買了套房,說防止他們不在了,我將來離了婚,不能去哥嫂家,能有個安身之所。

我和他們說,讓他們放心,我只要家人在一起,我不會和兩個哥哥爭財產,房子如果父母要收走,我也毫無怨言。因為光是他們養大這一點,我就無以為報!

所以,即使他們遺產什麼的不給我,我一點意見沒有,照樣會根據自己的能力給他們養老。

有一種情況就除外的,那種重男輕女,不養女兒,一味剝削女兒貼兒子的,那女兒就離得遠遠的,最好是老死不相往來,就是他們告你都找不到人的那種!因為這種父母不配!


默默的瑤瑤


我不能接受,憑什麼家產都給兒子?憑什麼養老的時候要求兒女都一樣?就因為女兒是你生的嗎?作為父母,你們不覺得這種做法,太不公平了嗎?反正我是對這樣的父母持鄙視的態度的。

兒子既然得到了所有的家產,女兒不去爭,已經說明她是很好的女兒了,完後你還要女兒跟兒子一樣給你們養老,做夢呢?逢年過節的,來看看你,給你買點吃的穿的,就不錯了,最主要的還是兒子兒媳婦侍奉你們。

在我們那裡,皖北農村,女兒基本上是得不到父母的留下來的家產的,都是給兒子,相同的是,父母也是由兒子養著,除非這個兒子白眼狼,女兒看不下去了,才會插手,但這也是女兒主動的啊,而不是說你作為父母要求的啊,這兩者有很大區別。

作為兒子的,也該有自知之明,把所有的家產都得到了,難道不應該主動對父母養老嗎?如果沒有,那這個兒子也不是個好貨,必定是個白眼狼。


小幸福的萌萌雷


這個問題是做女兒的心裡一個揮之不去的陰影。我家有個弟弟,我是唯一的女兒,從小就像個大人一樣照顧弟弟,洗衣做飯。可以說我的童年沒有什麼快樂可言,弟弟是家裡唯一的希望,我上學父母沒心思供,而弟弟是逼著必須考上。最後我成了家裡的勞力,弟弟上了大學。我現在就是沒文憑的打工妹,弟弟坐辦公室。而父母人前人後都以兒子是大學生有好工作為榮耀。長大了潦草的嫁人了,媽媽連像樣的嫁妝都不捨的賠,而現在弟弟的新樓房每一件都是父母精挑細選買的。兒媳婦還沒有呢就把未來媳婦的拖鞋睡衣都買好了,最讓人心裡不舒服的是,我和孩子的戶口在母親家,村裡給孩子分了地,而我一點也不知道,直到過年在家和村長閒聊,村長說給了我們母女倆地我才知道,母親當時也在一旁,村長問:你沒對你閨女說給她地了嗎?母親的回答讓我當時直想哭,她說:沒有告訴,我怕她們跟我兒子搶家產!我想說:媽媽!我是你女兒啊!那地是我作為中國農民應得的!怎麼是你兒子的家產呢??你有樓有平房,有那麼多地。就算拆遷也夠你兒子吃一輩子了,為什麼我們娘倆的土地也被視為你兒子的財產呢?說到養老,我的母親永遠不會拉下我這個閨女,閒聊時總說我有兒有女,老了不會對我不好的。呵呵,沒錯,這是我的義務,但一個人旅行義務時也有權利不平衡。誰讓自己女兒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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