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候选人公示公告

2018年“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候选人公示公告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印发《关于广泛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最美西安人”系列活动的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文明办发〔2018〕38号),市城管局制定了《“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2018年10月中旬开始,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启动“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评选表彰活动。2018年11月22日至29日,在西安城市管理服务号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网络投票,经初评,推荐20人进入评审阶段。

经市城管局“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评选表彰委员会专题研究、讨论和评议,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向一线人员倾斜,工作尽职尽责,行业精英和代表的原则,最终确定12人为2018年“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候选人。

现将评审结果和《实施方案》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2018年“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候选人公示公告

2018年“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孟皓 新城区胡家庙街办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2.张亮 碑林区柏树林街办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3.刘厚军 莲湖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保障科科长

4.张明 雁塔区小寨街办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

5.张晨亮 未央区大明宫街办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6.赵卫东 临潼区城管局执法三大队队长

7.闫凯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高新分局一大队中队长

8.李欣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曲江分局五大队中队长

9.杨福利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浐灞分局四大队副队长

10.史坤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港务分局监察室主任

11.王旭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灞河分局一大队队长

12.赵弘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二支队大队长

2018年“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候选人公示公告

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3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8:00。

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城管局办公室

电话举报:86788460(白天)、86788409(夜间及节假日)

短信举报:18700438659

通讯地址: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邮政编码:710007

2018年“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候选人公示公告

附件:《“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西安最美城管执法队员”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创新创业积极性,着力凝聚城管执法奋发进取、崇德向上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西安城管铁军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先进事迹激励和鼓舞城管执法人员,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推动行业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广泛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最美西安人“系列活动的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市城管执法局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评选表彰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以建设人民满意城管为目标,通过评选表彰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最美行业典型,影响和带动全系统崇德向上风尚大为弘扬,不断提升我市城管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廉洁务实、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管执法队伍,进一步塑造西安城管执法铁军形象。

二、评选范围

市城管执法总队,各区(县)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分局城管执法队员。

三、评选条件

(一)在西安市城管执法系统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城管执法队员;

(二)连续两年年度个人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无违纪投诉;

(三)日常工作中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社会公约,严格执行《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四)执法业务熟炼,践行服务理念,坚持文明执法,工作业绩突出;

(五)在增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凝聚力,推动城管执法系统文明建设和文明西安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六)在当前开展的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秦岭保卫战、美丽西安、“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治污减霾、四改两拆、植树增绿提升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市民群众高度认可、广泛赞誉,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推荐名额

按各单位人员编制数,编制数在100人以下的(含100人),可推荐1名候选人;编制数在100人以上,可推荐2名候选人。

五、评选办法

“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的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评选单位初审,择优选出入围候选人,经市城管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西安城市管理订阅号公示和市城管执法局终审评定后,优选出10位“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

六、评选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10月18日前)

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内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并在西安城管网站(www.xacg.gov.cn)、西安城市管理微信订阅号刊登评选活动启事,启动“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社会评选活动。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分局)广泛宣传动员,让全系统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评选活动的范围、条件和评选方法,动员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10月18日前,各单位明确活动联络人并报市局执法监督处(联系人:李海燕,联系电话:18991810080,传真:86788460)。

(二)推荐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10日)

市城管执法总队、各区(县)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分局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本单位认真审核后,按推荐名额向市局推荐候选人;社会群众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城管执法总队进行推荐,群众推荐需10人以上联名推荐,被推荐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择优向市局推荐申报。

推荐申报时,要认真填写《“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推荐评审表》(见附件),贴1寸免冠红底制服彩照,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撰写1000-1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均一式三份,附照片及事迹材料电子版),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局执法监督处。

(三)初评阶段(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

市城管局依据评选标准,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初审,择优选出入围候选人。

(四)公示和投票阶段(2018年11月17日-11月26日)

市城管局将入围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西安城管网站(www.xacg.gov.cn)和西安城市管理微信订阅号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投票和监督。各单位发动干部职工及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公示期间,市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42。

(五)评审阶段(2018年11月29日-12月2日)

市城管局根据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社会投票结果,对候选人再次进行认真复审,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优选出10位“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

(六)表彰阶段(2018年12月)

将10位“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先进事迹通过西西安城管网站(www.xacg.gov.cn)和西安城市管理微信订阅号等进行广泛宣传,并按时间节点报西安市文明委备案,适时对10位同志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城管执法总队,各区(县)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开展“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把开展“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西安城管铁军精神、塑造新时代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的有力抓手,广泛动员和发动执法队员和市民群众参与,真正把群众反映好、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强的队员推荐上来。

(二)严格评选程序,严格把关。评选过程要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工作程序开展活动,认真做好事迹核实、择优推荐、征求意见、基层公示、审批推荐和报送评选等环节的工作,评选出经得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考验的城管执法系统先进典型。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舆论宣传,市局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并充分利用西安城管网站和西安城市管理订阅号,把握进展时段,持续组织对 “西安市最美城管执法队员”评选表彰活动的宣传,扩大评选表彰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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