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駕車衝撞、碾壓並砍刺人群造成15人死43傷,最終被判死刑,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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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社會的安定,為了人民及生命的安全,維護人生生存權,堅決支持湖南中級法院對碾壓並砍刺人群造成15人死43傷的陽贊雲死刑,以平民憤!

那麼對陽贊雲己經宣判死刑,這僅是維護了法律的尊嚴,但是對己經死去的家屬還是處在嚴度的悲傷中,至於對陽贊雲的整個一生來說,他是一個實足社會敗類,多次犯罪且受過勞動教養,但是重沒有從中吸取教訓,從而產生報復心理,即在18年,9.12晚,7,30分開著路虎衝上廣場,對無辜的平民亂砍亂殺,以至死傷幾十人,對社會造成即壞影響,使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得不到一定的保障!

對於發生在湖南的這起惡力事件,然而對我們這個社會是否也要反醒一下,多問幾個為什麼?是否當地政府有沒有一定的責任?怎麼會讓這樣慣犯發展到今天這個樣子?然而對我們政府也是否要進行一次很好的總結,能從中吸取一點教訓,對他故然要接受法律制裁,但是無辜的人確被他砍死,砍傷,對這樣人死去我們又怎麼對起他們呢...

所以說為了維護社會公德,為了維護人生的安全,望我們一體共同做好維護社會的安全,共同前行,願此類事情再也不能發生!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顧雲孫


陽贊雲事發前就已經劣跡斑斑

  • 1992年,陽贊雲在與第一任妻子的離婚案中,因不滿法院的判決,闖入法官家中將其打成輕傷,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 2001年,陽贊雲多次非法販賣海洛因供他人吸食,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 2005年,因一起鄰里糾紛,陽贊雲和同夥攜帶鐵錘、鐵棍等兇器闖入他人家中,將多人打成輕傷,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零三天。
  • 2006年,陽贊雲在母親墳前祭奠時失火引燃山林,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 2009年,陽贊雲和同夥進入一位“牌友”家中,用刀威脅對方寫下一張60萬元的欠條,此後多次索要“欠款”,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 2017年,陽贊雲因與“牌友”發生衝突,犯尋釁滋事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七個月。

由此可見陽贊雲的一生劣跡斑斑,最終因為心理失衡在報復法院工作人員無果的情況下,選擇極端方式報復無辜社會群眾的行為,已經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從其作案行為來看,其並沒有特定報復對象,所有的衝撞行為均是隨機的挑選被害人,故而其報復的對象是不特定的人群,據此認定其危害公共安全合法合理。

而根據《刑法》的規定,陽贊雲駕駛車輛故意衝撞人群並且在事後持匕首對群眾進行行刺的行為,造成15人死亡多人受傷的情況下,足以構成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處以死刑合法合理!

最後陽贊雲墮落的靈魂本應通過懺悔來進行自我救贖,無奈其破罐子破摔的心態終究加速了自己死亡的進程,更是連累了無辜的群眾,這樣的人死不足惜。


麋鹿說法


今日有新聞爆出這個陽贊雲曾經在90年代接受過公審掛牌判刑。多麼一個劣跡斑斑的爛人,造成無辜群眾死傷。本就應該從重從快處理。


翻看這個陽贊雲的履歷,看起來他成年後基本上快有一半的時間在監獄裡度過,所犯罪名五花八門,可見他確實是一個作奸犯科十惡不赦之人。

對這種人做出的傷天害理之事,除了無辜群眾無妄之災外,對於罪犯無外乎就是從重從快送他下地獄。現代社會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感覺確實有點便宜他了。

對於普通群眾,想起來確實頭疼,這種突發事件有些防不勝防,唯有自己時刻保持警惕,保護好自己。當然了,要是國家能夠採用電子手環監控前科累累之人就好啦。


律師獨角獸


這問題沒一點意義,中國的法律,殺一個人也要抵命!何況致死這麼多,且有意為之。


jizhuzhang


用手機看!怎麼看


小磊93099306



淡然1704253


陽贊雲一一又一窮兇極惡之徒,殘暴的製造了一起血腥大案。9月12日晚7點40分,陽贊雲駕路虎衝向往日無冤,近日無仇的人群,持刀砍殺毫無戒備的群眾,致15人死亡,43人重傷。正值晚飯後人們在廣場上散步溜達的高峰期,哪能料想滅頂之災的降臨。活鮮鮮的生命被碾壓在車輪下,被摺疊鏟匕首砍殺倒在血泊中。想像當時的情景,令人痛心疾首、悲憤難平。

一個人為什麼如此殘忍?我查看了資料:陽贊雲,男,漢族,1964年2月6日出生於湖南省衡東縣,初中文化,無業遊民,多次犯罪曾六進六出於監獄,最終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可能是他最好的歸宿,只可憐了那些無辜的人們,充當了不法份子發洩心中邪惡的工具,成了罪大惡極陽贊雲報復社會的犧牲品。





心如蓮花173349538


沒辦法看。死刑一不對外開放二不直播。應該凌遲或者炮烙才對的起他的所作所為吧。不然哪來的震懾效果。


紳士傲慢


我堅決建議對犯罪嫌疑人執行車裂刑法!


米志源


應該是朱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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