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证实陈羽凡吸毒被抓,他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满脸络腮胡的小怪兽


先是传他疑似吸毒被抓,后是陈羽凡的工作室辟谣说假的。官方已经站出来说假的了大家都信了,可是万万没想到,刚刚警方发表通报,陈某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被行政拘留,媒体从北京警方处证实,就是陈羽凡(陈涛)。

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而根据羽凡尿检结果显示,他呈冰毒类和大麻类阳性。又根据现场起获冰毒7.96克、大麻2.14克的信息,故目前对羽凡进行行政拘留。

非法持有数量大还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非法持有毒品如果数量大,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其中,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麻毒性相对其他毒品来的小,大量持有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之后进一步发现羽凡有更深层次的涉毒行为,比如持有、贩卖,或者聚集其他人吸毒,而且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司法机关还会进行进一步追究。

圣诞节那天羽泉组合本要开演唱会,看来演唱会很大几率要取消了明星艺人承载着社会大众的道德期待,一旦守不住法律和道德底线,就会堕入人性的深渊,追求动物本性的感官欲望满足。人设崩塌,就很难弥补了。


刘辉律师


刚刚才看到陈羽凡工作室发了官方声明,否认陈羽凡吸毒被抓,而且陈羽凡还亲自发了微博,以证清白,这边瞬间就被公安机关的打脸了,那“43岁歌手陈某”究竟是不是陈羽凡?这个其实只需要陈羽凡露个脸,拍个显示今天时间的视频就可以打破“谣言”了。无论“陈某”是不是陈羽凡,只要吸毒了,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吸毒构成行政违法,非法持有毒品可能构成犯罪!

从警方的通报来看,陈某不仅涉及吸毒,还涉及“非法持有毒品”,这两个行为的性质不一样,处罚也不一样。

首先,吸毒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吸毒被抓的,需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因此,如果陈某只是有吸毒行为,没有贩卖毒品等其他行为,那他只可能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而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可能会被强制戒毒。

但是,非法持有毒品行为就比较恶劣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非法持有冰毒是在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就已经构成犯罪,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目前在警方查处的毒品数量来看,陈某持有的冰毒只是7.96克,尚未达到10克,其他的毒品例如大麻只是2.14克,也未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所以仅从目前查处的情况,陈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也只是一般行政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当然具体的数量还有待警方进一步查证,如果冰毒一旦超过十克,那陈某还很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信不用多久,我们就知道这位陈某是不是陈羽凡了,但是无论是谁,切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李钦宇


刚看到,平安北京通报,在北京某小区抓获2名吸毒人员陈某(34岁,男,歌手),起获冰毒7.96克,大麻2.14克,尿检呈阳性,目前该歌手已被行政拘留。



后羽泉公司紧急辟谣,否认陈某为陈羽凡。

但是据中国新闻网等多家媒体报道,该歌手确属陈羽凡,若属实,那么他将面临以下处罚:


1、行政处罚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对于吸毒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的上述规定,若查明属于具有非法持有毒品达到法定标准的,则有可能要承担非法持有毒品罪。

若查明有贩卖行为的还有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


3、陈羽凡的歌手职业生涯或将终止。


根据广电总局的文件精神,电视台等各类节目平台对于具有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劣迹艺人要拒绝聘请。出了这事后,陈羽凡的形象一落千丈,即使不承担刑事责任,相信也很难复出了。相信有关消息很快会公布出来!


毒品害人,劝大家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大家且行且珍惜!



法律达人6


【同样是持有毒品,为什么尹相杰要坐牢,陈羽凡只是行政拘留?】

吸毒本身不是犯罪,是违法行为,只会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其他相关戒毒和处罚措施,但不会因此坐牢。但是如果是非法持有毒品,问题就严重了,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即非法持有毒品罪。比如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七个月。

但是陈羽凡案中,为何持有毒品和吸食毒品陈羽凡和何某某仅仅是被行政拘留呢?

因为数量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最低的持有数量要求比如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才成立本罪。

而本案中所谓的冰毒,就是甲基苯丙胺,警方现场起获数量为7.96克,大麻2.14克(如果是最大毒性的大麻油,折合为0.0214克冰毒),加起来还未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最低量刑标准10克以上,因此只是一般违法。前面所提的尹相杰,就是因为非法持有冰毒13.93g而被定罪,正好超过10多一点点。

按照我国法律,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不满10克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只处以行政拘留。

所以,该名被抓的知名男歌手陈某,面临的也只是行政拘留。

但是,国家的处罚之外,他接下来还会面临演艺圈的全面封杀。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为什么不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近年来许多娱乐明星涉毒案,最常见的两个罪名,就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所谓容留他人吸毒,就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而容留他人吸毒罪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比如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容留未成年人,或者为了牟利目的容留他人吸毒,就会构成犯罪。

比如2014年柯震东吸毒案,他就是因吸毒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4天,与柯震东一起被抓的房祖名,则因为在家中不仅容留柯震东吸毒,还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因此被判六个月有期徒刑。

有人问,羽凡算不算在家里容留何某吸毒?

根据警方公布的消息,陈羽凡和一同被抓的何某,是在某小区被抓。首先,如果假设该小区就是陈羽凡的居所,其没有被认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可能原因比如他和何某是同居关系,他们是共同生活的人,对居所有共同的支配权,因此属于共同吸毒,而不是谁容留;如果他们不是同居关系,属于容留他人吸毒,那有可能是容留他人的次数或者程度没有达到前文所述的标准。具体的标准可以查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金融犯罪辩护曾杰律师


整个事件发生时,我还在高铁上,当时还没整明白陈羽凡究竟有没有吸毒,因为:石景山官微先行通报了陈某歌手吸毒被查,但是立刻陈羽凡所属的经纪公司立刻进行辟谣,同时陈羽凡本人也发布微博“one love”疑似证明自己没有被抓。但是很快平安北京立刻予以核实证明就是陈羽凡,而陈羽凡所属的经纪公司立刻删除辟谣声明,同时羽泉组合另一人也立刻发布消息,质问“为什么”。基于此总算是搞明白了,陈羽凡吸毒被坐实,而且其演唱会也被取消,开始退费。

从这一番跌宕起伏的过程来看,很显然可能陈羽凡的经纪公司也不曾想到陈羽凡确实吸毒被抓,而在如今艺人吸毒被封杀如此高压势态之下,陈羽凡顶风作案,虽然没有被刑事拘留,但是其今后的星途可见已经暗淡。

另外为何陈羽凡是被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当场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法定刑事处罚的标准,因为当场查获冰毒7.96克、大麻2.14克,而根据《刑法》的规定来看,想要进行处罚至少达到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才能进行刑事惩处,所以目前仅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但是无论怎么说,陈羽凡作为公众人物而且在此前已经有过先例的情况下,仍然私下非法持有毒品并吸食,可以说就是顶风作案,无论如何其今后的星途必将黯淡无光。可惜


麋鹿说法


这个陈某某就是陈羽凡。

根据之前的相关信息,一旦演艺人员涉嫌黄赌毒,就可能被封杀,所以陈羽凡既然被坐实吸毒,藏毒,那么北封杀的可能性就非常大,所以即使羽泉不解散,娱乐圈也已经没有他们的舞台了。

可以说,中国演艺圈过度娱乐化的问题,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前一段时间范冰冰偷漏税,在前一段时间娘炮文化和伪娘团,中国的娱乐圈已经到了非重拳出击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用户72489194146


“你在我心中是最美,每一个微笑都让我沉醉。”

时间回溯到1999年,一首名为《最美》的歌曲开始传唱大江南北,受到人们的喜爱。作为创作者羽泉组合也因此而迅速走红,成为了知名音乐人。

今天下午,北京警方对外发布通报称羽泉组合中陈羽凡因为涉毒被抓,曾经的“最美”就此凋零。

相比起普通人而言,明星涉毒往往更加容易吸引公众的眼球,此次陈羽凡吸毒被抓无疑将成为本周的娱乐头条。根据警方公布的信息显示,陈羽凡与另一名何姓女子是于11月26日被警方在北京某小区被抓获的。警方从现场起获了冰毒7.96克、大麻2.14克,而这些毒品的所有者正是陈羽凡。

此后,警方通过对二人的尿液样本进行检测发现陈羽凡的尿检结果呈冰毒类和大麻类阳性,而何某某的尿检结果呈大麻类阳性。这就说明,二人在被警方抓获之前刚刚吸食了冰毒与大麻。

在我国,吸毒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当事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的,那么该行为同样也触犯了法律的规定,根据数量的多少可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持有冰毒的数量达到10克以上、大麻叶30千克以上才构成犯罪。陈羽凡非法持有的毒品数量尚且达不到这一标准,因此北京警方才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按照法律规定,北京警方应当对陈羽凡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处罚,对其行政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二十日。当然了,二十天后陈羽凡能否走出拘留所恐怕还要打个问号。如果大家仔细阅读了警方的通报就能发现,该通报的最后提到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这就表明该案警方还将进一步深挖下去。

挖什么呢?

答案其实并不复杂——挖容留、挖贩毒。

事发时吸毒的场所属于谁的警方并未提及,假如该场所是陈羽凡提供的,那么他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的行为已经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2次以上或者一次容留3人以上属于犯罪行为,需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旦警方通过进一步的工作查明陈羽凡在之前有过类似的容留行为,那么他必然会被警方以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陈羽凡手中的毒品是哪里来的这一点肯定要搞清楚,他本身是知名歌星,靠自己的正常收入维持毒品开销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以贩养吸”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更大的可能就是他的毒品是从他人手中购买而来。因此,警方多半会顺藤摸瓜打击毒贩。



通城丹妹


这有些啪啪打脸了,记得昨天陈羽凡的经纪公司刚发布声明,要求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今天就基本证实陈羽凡吸毒。不过看目前警方的公告,仅仅是行政拘留而已。

  1. 石景山群众再立新功。北京的群众都是有超高觉悟的,这次石景山群众向朝阳群众看齐了,一出手就抓到了大鱼。看看案件细节,陈羽凡不仅仅有吸毒行为,还有持有毒品的行为。可以认定其二人吸食的毒品是陈羽凡提供的。

  2. 目前看,陈羽凡受到的官方处罚很有限。警方通告里写的行政拘留,意思就是治安管理处罚,对第一次被抓到吸食毒品的,一般会行政拘留15天。另外会责令他社区戒毒,就是要接受社区监管。


  3. 当然了,还是以后再被抓到,问题就严重了。根据《禁毒条例》第39条,如果第二次被发现吸食毒品,就可以做出强制戒毒两年的行政处罚。
  4. 陈羽凡出了这档子事,就会被视为“问题艺人”,可能会被禁止出镜。对其职业生涯的打击,才是比行政处罚更可怕的事情。

律师独角兽


看到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惊讶的!真的不明白,现在的明星,好好的日子不过,为什么偏偏要跟毒品过不去?刚开始陈羽凡工作室还发表声明,说他没有吸毒,但是现在警方已经证实了。无论陈羽凡是否吸毒,对于吸毒这个人来说,无论他是谁?是做什么工作的?都会同样受到法律的处罚。

对于吸毒的法律处罚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纯的吸毒,另外一种除了吸毒之外,自己手里如果私自持有毒品的话,那就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

如果只是单纯的吸毒,他手里并没有毒品,那么他受到的只是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吸毒被抓的,需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

因此,如果陈某只是有吸毒行为,没有贩卖毒品等其他行为,那他只可能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而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可能会被强制戒毒。

但是如果他还非法持有毒品的话,那就会涉及到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非法持有冰毒是在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就已经构成犯罪,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目前在警方查处的毒品数量来看,陈某持有的冰毒只是7.96克,尚未达到10克,其他的毒品例如大麻只是2.14克,也未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所以仅从目前查处的情况,陈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也只是一般行政违法。

但是无论受到的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沾染毒品,不仅仅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更会让自己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我们经常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真的奉劝大家,不要为了图一时的新鲜,好奇,过瘾,而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和生命!


任律师工作室


法海一粟认为,陈羽凡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名人吸毒。关于名人吸毒的新闻,已经不是新闻了。因为,扳着手指已经无法计算了。诸如尹相杰、房祖名之类的,以法海一粟的能力是无法统计了。而对于是否存在没有被披露姓名的名人,法海一粟不便妄加揣测。但是,法海一粟相信,吸毒的名人肯定是大有人在。


2、法律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陈羽凡属于名人吸毒,因此,法海一粟认为,对于陈羽凡应当处罚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并同时处以罚款——尽管他不在乎钱。另外,根据戒毒条件的规定,如果如果查明陈羽凡属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则可以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3、明知吸毒违法,为什么还要如此行为。对此,圈内人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圈外人可能也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吸毒与不吸毒的,同样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不过,法海一粟在想,无论何种理由,吸毒都不应该。无论是名人,还是非名人。而对于名人而言,更不应当吸毒,一是败坏自己的名誉,二是败坏了社会风气。现在名人,无论大小,粉丝无数。名人吸毒会给粉丝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对于名人吸毒,应当加重处理。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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