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數為30,226,67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2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為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基本情況及股本情況

2017年6月23日中國證監會核發《關於核准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993號),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53,787,600股新股。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泰達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名特定投資者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0,226,677股,並於2017年11月3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發行後公司股本由385,873,624股增至416,100,301股。

二、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發行對象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達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中承諾,所認購的由隆基機械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自新股上市之日起鎖定12 個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已嚴格履行前述承諾,並不存在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對其違規提供擔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數量為30,226,67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7.26%。

3、本次申請解除限售股份的股東戶數為3戶。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體情況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化情況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本保薦機構就隆基機械非公開發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數量和上市流通時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嚴格履行了做出的承諾,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公司與本次限售股份相關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綜上,保薦機構對隆基機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3、股份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4、《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山東隆基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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