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但被解除者不簽字該怎麼辦?

手機用戶57996551858


這個問題也是存在爭議,到底是公司違法不走法律途徑單方面解除,還是員工違背公司利益導致解除?

事事都有兩面性,沒有了解發展起因經過都不好評判。

但是: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

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劉老師sunlands


1、當自動離職處理。比如我們單位的勞動管理制度中對自動離職的相關規定有:從事三班倒作業的崗位技工,從懷孕滿七個月起可安排休息,假期不超過一年,請假期滿未回崗位上班的作自動離職處理,並解除勞動合同。

2、除名處理。比如我們單位的勞動管理制度中對除名的相關規定有: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賠償:

2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 大損害的;

2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解除勞動合同但需通知本人處理。比如我們單位的勞動管理制度中對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的相關規定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徵求公司人力資源部同意後,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3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3.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嚴重曠工處理。

綜合以上條,按你的提問:解除勞動合同,但被解除者不簽字該怎麼辦?,我給出如下建議,如果你對照以上4條,除第3條款需跟勞動者協商賠償以外,第1-3條單位僅需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聲明文件就行,把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通知書交一份給本人就可以了,第2條還需在單位內部公告,無需簽名的。但如果通知書交本人無簽名怎麼辦,按勞動局格式出上面說的解除勞動聲明書,加蓋單位公章,交一份給勞動局,一份用掛號信寄給解除勞動者,把掛號條存檔,這樣就可以了。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助到你,更多問題請朋友們在下方評論跟帖。


爆文撩


如果用人單位按法律規定的條件,程序辭退勞動者,並且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了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如果在解除勞動協議書上拒絕簽字,用人單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會依法做岀公正合理的裁決。


青楊樹A


依法解除,那什麼都好說。重點是,他說的是不簽字,為什麼不籤,肯定是有人違法,這個社會,你違法又想趕人走,你不怕媒體曝光你單位嗎?還有仲裁,法院,以及其它可舉報的政府部門。最後只要人家抓死你一點違法事實,你還真有麻煩。奉勸一句,公是公,私為私,不要老想自己的活,不顧別人生活的艱辛。其實你也是個打工的!!!


直麵人生的退役小兵


1.解除勞動合同是解除通知到達生效,所以,員工不簽字並不影響解除效力。

2.公司只要保留好通知送達的證據,勞動合同就已經解除了。

3.通知送達的證據有:特快專遞迴執、拒絕簽字的錄音、錄像、微信記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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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答


1、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民事合同包括勞動合同等,在發生變更、撤銷、解除等事項時,除通過訴訟、仲裁程序外,可以通過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單方處理。

2、所說情形如屬協商解除需對方在在協商解除的協議上簽字,如是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只需將解除通知送達給對方,確保對方收到即可,並不需要對方簽字。


合肥律師劉志漢


這肯定是自己違法解除,又不敢承擔違法解除的後果,才會有此提問的!典型的敢做不敢當。假如你是依法解除的,根本就不用員工簽字。


曼曼心殤


通過EMS向勞動者送達解除通知書,記得,若拒收或無此人,需要備註,仲裁和法院是採信的,可視為送達。

第二,企業也可以通過仲裁員工個人解除勞動合同


海龍談管理


公告的形式或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依法辦理……☜


天上火太陽


通過EMS向其身份證地址 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通訊地址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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