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被買斷的下崗工人來說,那些企業是不是該為這些下崗人員買保險呢?

用戶陳玉華


這個問題要分開去看,買斷工齡只是一個解決個人與企業的關係的方法,所謂的買斷工齡在勞社部1998年就做出過明確的指示,以買斷工齡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非法,嚴令禁止企業以買斷工齡的方式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但在國企改革的大前提下,企業管理者為了完成企業改革的任務,依然頂風做案至使讓大批產業工人失業,應該說在這件事上,企業有責任,工會有責任,自己也有一定的責任,這個責任與國家無關。

保險是與勞動關係繫系相關的社會保障體系,職工與企業即時是解除了勞動關係,但並沒有解除職工的社會保障體系,很多下崗工人在下崗後,沒有即使與社會接軌這是主要因素,在這一點上企業存在相當大的過失,按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下崗後的失業人員還有得到社會救助的機會,還有被相關行政部門按置再就業的機會,還有幫助下崗失業人員接續社保的機會,可是很多企業都沒有為此而為下崗人員去做相應的工作。至使大批產業工人,不僅擇業困難,生活困難,更是原有的社保關係無法接續。綜合各種因素企業管理者是罪魁禍首。是企業改革做成一場空前浩劫的罪人!

最好的解決方式,按政策,企業,個人去劃分責任共同去承擔解決這一問題,在政策執行上企業沒有明顯錯誤的,養老金醫保公共統籌部分有國家承擔,企業承擔企業部分,個人承擔個人部分,在國家政策執行上有明顯錯誤的有企業全部承擔。


泥牛n


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我們首先必須清楚,企業和國家的關係,清楚企業和職工的關係,再由相互的關係中,知道權力和義務;由相互的關係中,理清財物的歸屬。

改革不要作口號喊,具體到人、財、物,必須界定出國家、集體和個人歸屬,再也不能是一筆蝴塗帳…在各種場合,有不少官僚,口口聲聲把企業職工叫作“主人一主人翁",而企業一旦改革、改制、破產、失業,九十年代中期的事實卻是,廉價的“買斷”…廣大的產業工人,終於悲催了…帳目不清,弱勢的一方一定吃虧…但沒想到這虧也大了點。

難怪,那些所謂的專家,還不知羞恥的叫囂…中國的改革成本也太低!

時過境遷,只要國家安好,我們工人一定為國家祈福!


許師傅627


國務院 辦公廳開通了國家政務服務投訴與建議小程序,全國下崗職工都應當反應我們的困境,人多力量大。希望有利於下崗職工的政策出臺。


隨心所欲32229


著夢吧。下崗工人成了,真正的無產階級。工人下了崗沒有一分土,沒有一分錢,靠你自己在社會上去生存吧。這就是現實的生活存在,不怨天不怨地,只有自己拼命去掙錢,才能生存。


崑崙山N


本身所謂的買斷工齡的說法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還想與單位保持勞動關係,又不提供勞動力的情況下,只能跟單位協商解決,如果沒有給單位提供勞動力,單位就沒有責任和義務為職工繳納保險了,所以,要與單位保持關係,保險金就應該個人自己承擔。這種做法不受法律保護。現在養老保險越來越人性化,完全可以與單位脫離關係,把保險關係和檔案寄存在保險處自己繳納呀,又不受單位的牽制,而且費用也都差不多,自己仍然要承擔一部分繳到社會統籌上。


貓哥aoa


所謂買斷工齡,都不是工人自願的,都是強姦、強迫、被逼無奈的,都是當時的廠長、經理搗鬼受大益,工人受大難


手機用戶50925236010


小編成天在這討論這個問題,但沒看到有能解決問題的實際回應。建議你致函全國總工會,都說那是工人階級的家。看看家長能不能解決下崗職工的問題。


新馨人


原單位都不存在了何來原單位給職工再買保險這一說?原單位領導你能找的到嗎?即使找的到他她也沒這個權力了。


竹林裡的鳳尾鳥


下崗工人跟隨說理去,沒辦法,日子漫漫過,過一天少一天,命苦沒人問?


強哥499425996225


說的好講的對好好的國企一夜就變成個人的現在的老闆都黑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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