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嘉信控股股东内幕交易领巨额罚单

华谊嘉信控股股东内幕交易领巨额罚单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历时三年,华谊嘉信(300071)控股股东刘伟涉嫌内幕交易华谊嘉信一案由证监会调查完毕。11月26日晚间,华谊嘉信披露公告称,当日刘伟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刘伟罚没逾3400万元。

据了解,刘伟于2015年4月23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华谊嘉信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刘伟进行立案调查。如今,因涉嫌违法,刘伟最终收到罚单。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来看,刘伟因存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所述“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七十六条第一款所述“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的规定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度,根据规定,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刘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1719.99万元,并处以1719.99万元的罚款。

同日晚间,华谊嘉信发布的另一则公告显示,华谊嘉信、刘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对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华谊嘉信、刘伟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华谊嘉信2013年12月3日公告的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表示,华谊嘉信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刘伟时任华谊嘉信董事长,知悉其本人参与定向增发且为实际发行对象的事实,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另外,华谊嘉信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违法行为,以及华谊嘉信《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然人股东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

证监会称,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度,根据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华谊嘉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刘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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