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不通知本人,直接放樓下便利店需要拿1元取貨,這樣合理嗎?

天天奇葩說


從相關規定來說,這位快遞員沒有按照快遞公司和有關部門的要求來做。

首先,快遞到的話,快遞員應該按照地址,來到買家所在位置,然後打電話讓買家出來簽收,如果買家有事或者不在家,再做另外打算。快遞到站沒給發信息,這本來就是他工作上的失誤,這點是沒得跑的!

其次,送快遞的話,這個行業其實也算是服務領域,這麼做的話,沒有真正的服務號消費者與收件人,最主要的是,代售點取快遞應該是不收費的!


春伊沙畫


我已經遇到過很多次了,不過不是放在樓下便利店,而是直接放在那些智能的櫃子裡,例如什麼速遞易,雲櫃。


不可否認,這些櫃子的出現方便了快遞員,也方便了我們,但是隨之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快遞員放完之後往往都不會再打電話過來告訴你一聲,而是由系統直接發短信給你,這就導致有些人會經常忽略看短信,讓快遞在櫃子裡放了好幾天,然後還得額外花幾塊錢去付這個保管費,我認為這是不適合的,至少我買了一個九塊九的東西,結果要付五塊錢保管費,當時就是因為快遞員沒有告訴我已經把快遞放下來了。

所以我認為,如果快遞員打算這種方法放在櫃子裡的,應當打個電話提醒一下領快遞的人,問他是否在家,是否可以放在櫃子裡,而不是自己自作主張,而對於那些逾期未拿要付費的,可以直接聯繫快遞員,讓他幫你拿出來,那就不需要付費了。


李欽宇


我有遇到過比你還悲催的快遞事件,當時果斷投訴了快遞員!

剛入冬的時候網購了幾雙棉襪子,店家給我發的是郵政快遞,我們那邊郵政快遞網點剛剛建成,我不知道具體在哪個位置,想著等快遞員給我聯繫的時候問問。快遞飄了四五天終於到達了目的地,滿心期待等待著快遞員打電話,但始終沒有音訊,網上顯示貨已被他人代簽,還發送到手機一個信息,10開頭的號碼,讓去快遞網點領取。信息有電話號碼,我撥打過去竟然是空號,一看號碼少了一位數!這快遞員都這麼不專業?自己的號碼少一位竟然沒發現。

當時天氣越來越冷,我著急穿棉襪子,可又聯繫不上快遞員,網購顯示記錄也已簽收。快遞包裹在網點放了三天也沒人再聯繫我,無奈的我只好選擇了投訴,又聯繫了賣家,讓賣家也幫我投訴一下這個粗心的快遞員。

最後在賣家的幫助下,我最終成功聯繫到了快遞網點,並且把這件事給他們說了,他們承認了是自己的失責,對我進行了賠禮道歉。快遞員也不容易,但投訴已無法撤銷,希望下次他們能多多改善服務吧。


漫遊鴿


我今天剛剛遇到這樣的事,真是特別特別氣憤,在這裡吐槽一下。

申通的一個快遞員把我的三個包裹都放在門口小賣部。這個小賣部是要收費的,這三個小包裹我還要花3塊錢才能取回。我已經回到家了,就沒再出門去取,就打電話給快遞員。因為平日裡我覺得快遞員風裡來雨裡去的,也挺辛苦的。但是未經允許就把包裹放在小賣部,虛假代簽,這是原則問題,真不是幾塊錢的事。



我在電話裡心平氣和地跟他說明天再幫我重新派送一下就可以了。結果他倒好,直接責問我為什麼沒接電話。我查了一下確實是有一通在我午休時間的未接電話。就跟他說,是我沒接到電話,但是你也不能未經我允許把我的包裹放在代收點啊。結果他態度更惡劣了,說快遞已經放小賣部了就不會再取出來了,讓我要的話就自己去取,還讓我隨便投訴。真是能顛倒是非黑白啊,而且態度及其囂張。因為時間晚了,我打了幾通電話申通客服都沒人接聽,只能在淘寶上先投訴了。



這下看到這位快遞小哥評價真是差啊,很多都是關於他不送貨上門,還有虛假簽收的投訴。

明天等客服上班了我一定投訴到底!


自由心6666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要明確一點,快遞公司是否有義務必須送貨上門?

本人查閱了國家郵政總局2007年9月12日發佈的《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其中第二條對快遞的定義:快遞服務 express service;courier service快速收寄、運輸、投遞單獨封裝的、有名址的快件(2.2.1)或其他不需儲存的物品,按承諾時限遞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點、並獲得簽收的寄遞服務。根據此標準快遞公司是有義務更是有責任送貨上門,並經收件人簽收確認,否則可以向快遞公司或國家郵政總局進行投訴。

而根據第五條相關規定:5.2.3 自取方式自取方式主要適用於以下幾種情況:a) 投遞2次仍無法投遞的快件,可由收件人到指定地點自取;b) 相關政府部門(如海關、公安等)提出要求的,可由收件人到指定地點自取。c) 收件地址屬於尚未開通快遞服務的區域,通過與寄件人協商,可採用收件人到指定地點自取的方式。

《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既已明確了快遞員在未經收件人允許的情況下擅自把快件放在代收點或者代收櫃是違反規定的,也可以投訴。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智能快件箱投遞服務管理規定(暫行)》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快遞企業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前,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

最近一段時間,有關快遞櫃驗收權之爭的話題,在社會上引起普遍討論。大多數人的觀點,“放進快遞櫃雖然是方便,但放之前必須要先徵得我的同意”,這也是小編的態度。


小百搭


我是新疆阿克蘇的,我所在的這片是城鄉結合部屬於待拆遷區全部是平房居民區大概有1000戶左右的人。在2013年我開店之前,在我們這裡拿快遞,基本上全是送到國道路口打電話十來分鐘趕不及都得到快遞公司去拿,非常的不方便。後來我就在想我要改變這片地區的快遞現狀。

郵政有個的代放更狠一個件要給三塊錢的代放費,郵局離我們這片只有1公里多點。為此我投訴過幾回,我在投訴裡甚至說過以後看到我的名字不用派送我去自取。後來郵政的一個班長過來跟我溝通我就給他說:我是門面房,你們貨都送過來了,好歹也打個電話吧我不能去,這錢我該掏,但你們直接放在某店,讓他們短信通知,馬上去就掏3塊錢放你你願意不,在網上買東西本來就圖個便宜有的貨因為新疆遠還要再加運費,到家門口了還要加3塊心裡實在是很不爽,而且這都好幾次了,你可以查下,我這購買的都有單號,我是個通情達理的人,儘量不為難任何人,但這事實在忍不了了。

郵政班長是個40來歲的男人說:也是,我還以為你是個刺頭不好溝通呢?我給代辦點說過了但他們不願意少收啊!

我說:老這樣對你們影響肯定不好的,乾脆你把快遞放我這,我來登記打電話,你給我一個件1塊錢,我不收取件人的錢,丟了我來賠保證弄的好好的。

郵政班長說:這個不錯我回去商量下。

第二天快遞就來了,店裡忙了不少,好多人慢慢都知道我這裡,但煩惱也有,因為根本沒辦法清靜有時候打個盹都有拿快遞的,沒辦法有利也有弊嘛,不能好事都讓我佔了吃苦的事不願幹吧!就這樣一直幹了三年多,中間換了兩撥快遞員相處的都很好,第三波據說是承包了一大片換自己派送了就沒幹了。

其中我和申通也合作過2年多,也是我來打電話他給我一塊錢。到後來申通快遞員感覺件少了就收回去了。

為了快遞我店裡攝像頭換了兩批都是自己掏錢換的,整個片沒有不知道我這裡的,所有快遞員打電話都在我門外,打電話開口就是我在Xxxx店門口速度來拿快遞。然後大部分都要求放我店裡,店內外持續更新攝像頭,共4個,像素現在是200萬的,還加錄音。我店內是這麼收費的:從快遞員把貨物放進店內開始30分鐘內不收錢,這30分鐘是給快遞員的緩衝時間,因為有的人不能及時趕來,但快遞員有時候貨多等不及。30分鐘後收費一元不限時,並且都讓快遞員電話裡說過,有的快遞已經放了2個多月了。但是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什麼牌子的快遞,一問三不知很苦惱啊!而且遇到不負責任的快遞員也有沒打通電話或打通了沒說放我這裡所有電話打完就直接放我這裡,因為我半小時不收費被當成了小工使,我也只能自己受著。 看評論有說:收了錢還事多不願幹你別幹,說什麼的都有,有的人就看著一天有一二十個件,有一二十塊錢了,怎麼不想想我店裡還有我的生意,每個件來了還要翻來翻去找,我出了人力,物力,財力,腦力,還幾年如一日不敢輕易關門休息,還要儘量不得罪人,假如丟了還要自己賠,有的快遞如:手機殼之類的拿手裡輕飄飄不值錢的基本不收錢。

來店拿快遞有個要求,先報什麼快遞比如:順豐快遞今天的叫張三。最反感的就是一進門就:拿一下快遞,問什麼快遞告訴你:是件衣服,昨天今天的:不知道,是代拿的,然後我在郵政!申通!圓通!韻達!京東!順豐!一頓好找,每天這樣的情況有好多。我前面說了店裡有攝像頭和錄音,店外進門出門正面攝像頭各一個,然後監控顯示屏掛牆上進門就能看見。動不動就說我網上付了運費不講理的不收錢,記下姓名和電話,輕聲告訴她你以後不要放我這裡給快遞員也說一下,大家免得尷尬。

曾經丟過一個快遞,是一個初中女學生,進來拿快遞我正在打遊戲我說你自己翻一下哈,估計搞了大楷三分鐘才找到,結果快到下班時間有個經常來拿的熟面孔女的來取找半天沒找到,我估計是丟了,然後我說你那件是什麼東西值多少錢,然後打開手機看了購買的信息29、9我說不好意思多的話我都不說了,你也經常來,給我三天時間我有三件事要做,問快遞員確認貨在我這,然後調監控,聽錄音分析要回你的貨,你留下電話三天後找不回我原價賠你錢,這美女說好的。當天下午監控就找到了,然後聽錄音因為找到貨了我會拿起貨物叫她報電話號碼和姓名,不打字了看圖,我在頭條從來沒打過這麼多字,,,,,所以得了理也不要不饒人,有可能會毀了一個孩子,真人真事至於有人會說手機號多自己互發短信蹭人眼球的,我想說我沒那麼無聊,我也是頭條老司機了先把有的人的嘴給堵了,以防萬一。

最後說說快遞員沒打電話直接放的,首先你確認下你是否有未接來電,或是接了忘了這個事了,有可能沒打通快遞員也放哪裡了,但是3次以上都這樣你就要弄清楚了,快遞員也是參差不齊的這不是一塊錢的事,是工作態度,不負責任的問題。先弄清楚事情再去處理,快遞員確實不容易,一般的小事沒有解決不了的,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輕易投訴。




追風中年


我是做快遞的,這個問題責任很好分清,如果給你打電話沒接或是接電話忘了,或是短信通知沒看短信的,那是收件人的責任,查一下通話記錄就知道了。如果是地址直接寫的小賣部派件員沒通知的那還是收件人責任。如果地址寫的小區或是家裡快遞員未聯繫直接放代收點的那肯定是派件員責任,可以投訴的。這裡我想說的是另外兩種情況,一是自己地址不寫又和代收點不認識的把收件地址寫成代收點,派件員按地址把快遞送到代收點了又埋怨快遞員不電話聯繫的。派件員首先是按地址派件,按地址派件成功了是沒有必要再電話聯繫的。給代收點不熟的就不要把地址寫到人家那了,只寫到小區也行派件員送到小區聯繫你了再告訴放哪,這樣大家都清楚。二是地址不詳電話不接的,剛遇到一個,地址只寫到小區,電話響幾聲就直接掛斷,你有事回個短信說下送到哪也行,什麼都沒有,收個快遞裝大爺,最後把快遞放到快遞櫃了,短信也發了,三天後打電話來你趕快過來把快遞給我取出來,你自己有取件碼自己取啊,超時了要收費,快遞櫃放三天了肯定要收費啊快遞櫃廠家也得掙錢我放的時候也付費了,那你為啥不給我放門衛。我去,送個件打七八次電話不接發短信不回,知道放快遞櫃為啥不早點取,放門衛我有九成幾率得遺失賠錢吧,對不起我這放假了愛取不取吧。有時候想想確實有不好的快遞員,但遇到了你可以投訴,方法對了罰到他下輩子都不想做快遞員。可是要是遇到了不好的收件人就只能鬱悶到立馬不想幹快遞了。


快遞去哪了


網購已經成了一個新的生活方式,而且已經慢慢融入到我們的生活中,快遞就是這中間的橋樑。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產業鏈的日趨成熟,卻暴露了很多問題。

快遞員不發短信不打電話,直接把快遞扔到樓下便利店,自己不查詢快遞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到的,而且拿快遞的時候還要給便利店一元錢,這種情況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過。

首先肯定的,快遞員不通知客戶的情況下直接放在便利店是不合理的。根據快遞的含義以及相關規定,一般來講快遞公司是有義務更是有責任送貨上門,並經收件人簽收確認,否則可以向快遞公司或國家郵政總局進行投訴。

但是隨著近年來快遞鏈條的快速發展,以及更多快遞公司的泛濫,很多快遞公司都是在為了追求快速配送的前提下不擇手段。換句話說,快遞公司有自己的標準,他們按自己的標準行事,很多人即便是舉報投訴基本也不會掀起什麼浪。

當然,不打電話不發短信直接私自放樓下便利店這種情況畢竟是在少數,大多數快遞員會通知你快遞放在便利店,或者是打電話聯繫不到人的情況下才會選擇。

因為快遞員手裡可能有很多份快遞等著配送,所以他沒有時間等待,或者繼續催促,這樣的情況我們大多數也能理解。但直接放便利店確實就太過分了。

至於要不要投訴,其實就看用戶個人了,以目前快遞員每天需要配送的量來看,想要每一件都配送到家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一定會有一部分甚至不小一部分都會放到自取點,而這種事情已經成了常態,幾乎是所有快遞公司的準則。我想即便是投訴也很難顛覆這個行業吧。


小拉車


又說到快遞問題上了,有些快遞員真的很好,但有些快遞員真的素質很低,氣人的要命。



本文所說,快遞員1沒打電話,2沒發短信就擅自把快遞扔到了樓下便利店,我認為這是快遞員極其不負責的一種表現。

我的觀點與提出問題的作者相同,我也同樣認為這根本不是一塊錢的事,但是哪怕你給我打過電話,或者是發過短信以後,你把快遞扔到便利店我都表示理解,畢竟快遞是按照送件數量的多少掙錢的,但是咱們幹什麼都應該有個職業素質吧? 您可以在完成自己本職工作後,(我指的是正常通知客戶拿快遞)如果對方同意,或者暫時收貨地址不在,作為快遞員,你就可以放在一個公用場所,讓客戶自己去拿。



不通知,不理睬,直接放快遞這確實讓人生氣,如果換我,我可能會電話聯繫快遞員,問清緣由,然後再決定是否投訴,畢竟這年頭幹什麼都不容易,也希望大家能相互理解。



我是呱唧,每日分享熱門社會新聞,用我自己的見解,為你呱唧呱唧那些事兒。歡迎加我好友一起吐槽探討,我一直在等你哦。


呱唧呱唧那些事兒


網絡購物已經成為大家購物的一種習慣,無論物品大小、距離遠近都會通過網絡購買,快遞更是網絡購物不可缺少的環節。


我們小區快遞員送快遞通常都是先往快遞櫃送,這時會向收件人手機發送一個提取碼,看見提取碼就知道快遞放在哪裡了。當快遞櫃滿了就打電話聯繫收件人,然後雙方商定將快遞放在指定位置,例如:送到家或者放在家門口、小區物業、小區內的理髮店等等。

有時候因為種種原因忘記了,去快遞櫃取的時候,快遞櫃提示會收費,這時候一般會聯繫快遞員,第二天給其他人送件的時候,幫忙取出來或者重新放一遍,因為快遞員自己從快遞櫃裡取件是不收費的,這樣只是舉手之勞,每天快遞員都會來小區送件。

放在小區物業的快遞,物業不會另外收費,小區還有個對外營業的理髮店,快遞員還會把快遞放在理髮店裡,那裡放上好幾天都可以,也不收費。

題主所說快遞員的做法的確有些欠妥,既然是快遞就應該送貨到家,這一點大家都知道,如果家裡有人還送到樓下便利店,還必須由收件人交上一元錢,誰都會心裡不痛快,不是錢多少的問題,快遞小哥為圖自己方便而強加了一種消費在收件人身上。

都知道快遞小哥不容易,風裡來雨裡去給大家提供方便,一般情況下只要做的不太過分,彼此相互體諒一下也就不去計較了,遇見問題提前跟收件人溝通一下,那是人與人之間最起碼的尊重,多一份尊重就不會走到被投訴的境地,投訴不投訴主要還是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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